一路紧张到大院,下了车越发紧张。 余长乐闭着眼睛深呼吸了足足三下,才觉得心跳稍微缓了一点。 忽然一种女人特有的第六感让余长乐感到不适,她立马睁开眼睛,迅速锁定了让她感到不舒服的目光来源——一个笑容猥琐的年轻男人。 那个年轻男人穿着有些不伦不类,上身一件看上去就很新的白衬衣,下身一条肥大的萝卜裤腿棉裤,外加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正站在站台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上下打量。 虽然快一年没见,余长乐还是一眼就把孟蓝花的丈夫认了出来,可她瞧着马成才的样子似乎并没有认出她。 余长乐压住心里的不爽,看着马成才笑容满面地朝自己走过来,她倒要看看这个马成才想干什么。 “你好,我看着你好面熟啊,很像我一个朋友,所以过来和你打个招呼,走近了才发现你比我朋友还要漂亮多了。” 余长乐心里一阵冷笑,一年前她跟着李晓兰去探望孟蓝花的时候,马成才对她可不是这个态度。 “哦,是吗?我看你也挺眼熟的。” 马成才大着胆子来搭话,不成想竟得到美女这样肯定的回复,他瞬间觉得有戏,连腰都挺直了一些。 他昨晚想了一晚上,城里的美女一个个是比他媳妇强多了,可他看着那些男的一个个歪瓜裂枣似的,也没啥地方比他强,就穿得比他周正点,好多人身高、模样还不如他呢! 像那样的都能找个城里姑娘当对象,他也想试试,自己在城里有没有可能也搭上一个城里姑娘,最后甭管成不成,都够他回乡下显摆的了。 他学着看过的电影里男主角搭讪的台词,觉得自己此刻魅力爆表。 “那说明咱俩有眼缘!我就在三号院住,你呢?” 余长乐按兵不动:“我也在三号院住。” “哎呀!那不是巧了吗!我刚搬来不久,还没见过你呢。” 马成才的语气又惊又喜,演得跟真的似的,余长乐都要看笑了。 还搬来不久? 敢情昨晚他是举家搬迁到她家来了? 余长乐不耐烦陪他在这儿浪费时间,就他这两三句油腻的对话,她就知道他没啥好屁: “你还有事吗?没事我先走了。” “没啥事,我也准备回了,咱们一起走,正好我可以送送你。” 马成才不知道从公社放的哪部电影里学到的桥段,碰着余长乐就一顿往上生拉硬套。 余长乐嘴角上翘:“行,那走吧。” 马成才心中狂喜,他还以为城里姑娘多难追,结果今天试了一下发现并没有想象中难,当然也可能是他本来外在条件就好,又高又壮,姑娘对他有好感也正常。 他一路喋喋不休地跟在余长乐身边,余长乐也不答话,就保持着脸上若有似无的笑容。 一直跟到快到孟久安的小院,马成才才察觉不对,有些迟疑地停下脚步: “你......你住这儿?” 不可能啊,他们来之前大舅哥已经把房子借给江福水住了啊,那这姑娘怎么会...... 马成才此刻心里万马奔腾,不会吧,这个漂亮姑娘该不会是江福水的谁吧? 当媳妇小了些,当女儿又大了些,难不成是他妹妹? 都怪这个姑娘长得太漂亮,他听到她也住三号院的时候只有惊喜,一点也没联想到可能和江福水有关。 余长乐点点头,彻底破碎他的幻想,掏出钥匙开了小院的铁门,径直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门里传出江福水惊喜的声音: “长乐,你这么早就回来了?怎么一个人,久安呢?” 马成才如遭雷击,他刚才以为这个漂亮姑娘是江福水的妹妹就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她......她居然是大舅哥的媳妇——那个他印象中又黑又胖的农村妇女?! 余长乐完全不想理会门外呆若木鸡的马成才,她笑着对江福水说道: “麻烦你了,江大哥,我听李嫂说我婆婆和小姑子昨晚就来了,哪里还在店里待得住,久安那儿我也打电话说了,只是这周有特殊情况,他要周日才能离队。” 李晓兰和孟蓝花听到余长乐的声音,都紧张得在屋里不敢出来,还是大丫好奇,想看看这个说话声音好听的舅妈长什么模样,便探了个小脑袋在门边张望。 这一看,两只大眼睛睁得更圆了——哇,舅妈好漂亮啊! 大丫在火车上偷听到爸爸给妈妈说悄悄话,说舅舅娶了这么一个又黑又胖脾气又臭的媳妇,干啥还要补办什么喜酒,要换了是他,走在路上都恨不得装不认识。 原来爸爸在说谎,舅妈看上去又白又瘦又温柔,大丫好喜欢! 大丫长相像她妈妈,可性格却一点都不像,是个活泼又外向的小丫头,就是平时被她婆婆吵几句哭了鼻子,过一会儿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下看到漂亮舅妈,小丫头一开心,趁孟蓝花不注意蹭蹭就从门后面钻出来,跑到余长乐面前甜甜地喊道: “舅妈!我是大丫!你好漂亮!” 这番猝不及防的操作让余长乐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她蹲下身子语气温柔地说: “谢谢大丫,舅妈也觉得大丫好可爱!” 说着还忍不住上手轻轻捏了捏大丫肉嘟嘟的小脸蛋。 门背后的李晓兰和孟蓝花一个不留神没拉住大丫,看她噔噔噔跑到余长乐面前正提心吊胆,没成想余长乐居然没有流露出嫌弃的表情,还蹲下来这么温柔地和大丫说话? 孟蓝花现在都还记得,她刚生了大丫那阵,余长乐厚着脸皮以大嫂自居,跟着李晓兰来看她,结果她除了坐在灶房门口吃了好几碗红鸡蛋以外,连孩子都没多看一眼,抱都没抱一下,引得自己婆婆在她走后朝孟蓝花埋怨了好几天。 那时余长乐的表现实在不像是个喜欢孩子的人,和今天看着简直天壤之别。 李晓兰和孟蓝花也不好意思一直在门后躲着,虽然担心余长乐看见她们会不高兴,可事到临头也只能硬着头皮从房间里走出来。 “长乐......” “嫂子......” 两人看上去一整个局促不安,连说话声音都发怯,站得也离余长乐有一定距离。 余长乐本来也紧张,可见她们好像比自己更紧张,也只能自己先支棱起来。 一路上练习了好多次的打招呼,现在话到嘴边就是迟迟说不出来,她憋了半天才费劲地喊了一声: “......妈,蓝花,你们来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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