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的家具出厂的时候就已经组装成型,余长乐订的家具一台大卡车根本装不完,只能多运两趟。 家具卸到小院里,余长乐到门口找了两个三轮车师傅,一人给两块钱的报酬,帮忙把家具往新房子里抬,她和江福水再合力调整摆放位置,折腾了一下午总算是布置妥当,之前还空荡荡的新房子瞬间就有了家的感觉。 宽敞明亮的玻璃窗边垂挂着米色窗帘,正正方方的客厅中央摆放着样式新颖的亚麻布艺沙发,沙发上还有两个用剩余亚麻布做的棉花靠垫,茶几、餐桌椅、电视柜应有尽有,两个卧室的床和柜子都是原木色调,与整屋刷的柔白色墙漆形成一种和谐统一的简约之美。 余长乐这才终于有了自己在八零年代安家的真实感,从此以后这就是她的家了。 她环顾了一圈,新家万事俱备,只缺电器三大件。 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这三样电器能大大提升日常生活的便利性和幸福感,特别是对于余长乐这种“由奢入俭难”的对象来说,就更是属于必需品一类。 可这时候居民生活还停留在“老三件”的水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相对来说只要有票,供销社里排排队还是基本能满足需求。 而像余长乐想要的“新三件”就不是那么容易买到了,每一样在八零年代都堪称奢侈品一样的存在,价格都高得惊人不说,就是有票都不一定买得到。 金帛市的百货大楼里天天有人揣着钱揣着票去碰运气,十天半月都难得能买上其中一件。 余长乐认真想了想,这三件里除了电视机可以暂时不买以外,另外两件她还真得想办法买到才行。 到了夏天没有冰箱,菜放一会儿就会坏,冬天用手搓洗厚重的外套对余长乐来说,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至于电视机,倒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一是因为这时候全国卖的绝大多数还是小屏幕的黑白电视机,二是因为这时候的电视节目也鲜少有她感兴趣的内容,等以后有大彩电了再买也不迟。 国庆假期结束,部队进入冬令时作息时间,为了提前适应即将到来的入山冬训,傍晚时分也要求加训一小时,孟久安这周要周日才能回来。 余长乐准备在他回来之前,再把新房子里能添置的东西都添置好,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 没想到,她的惊喜还没准备好,孟久安给她的不知是惊喜,还是惊吓就先到了。 ...... 江福水在店里忙了一天,和李梅一起搭最后一班公交车回大院时,天已经黑尽了。 还没走拢孟家家门口,他就敏锐地察觉到门前墙根边儿似乎蹲了几个人。 “什么人?!” 江福水还是保持了一贯的警惕,立即出声质问。 那几个身影动了动,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答道: “大哥,我们是来找孟久安的,你知道孟久安是住这儿吗?” 找久安的? 江福水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几步走过去,看清楚来人还不少。 一个看上去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牵着一个小娃娃,还有一个年轻女子抱着一个奶娃娃,剩下的就是刚才答话的年轻男子,一行人大包小包背着提着,穿着打扮一看就不是城里人。 “你们是孟久安的什么人?” 听江福水这么问,年轻男子猜他肯定认识孟久安,连忙答道: “大哥,我们是他老家的家属,这是他妈妈和妹妹,我是他妹夫,这俩孩子是他外甥女。” 江福水有些意外,他倒是没听久安提过老家来人的事。 他连忙掏出钥匙打开铁门,把几人往院里迎: “原来是婶子和妹妹一家来了,快请进,你们找对了,这儿就是久安的家。” 李晓兰、孟蓝花和马成才互相看了一眼,没人认识这个长得有些吓人的男子是谁,踟蹰着有些不敢迈步。 江福水走了两步发现他们没跟上,才想起自己还没自我介绍: “婶子,我叫江福水,是久安的老战友,来金帛找他有事,暂时就住在他家。” 听说江福水是孟久安的战友,李晓兰更紧张了。 她担心自己穿得太寒酸给儿子丢人,连忙不自在地扯了扯自己的衣襟,答应了一声就不知道该说啥好了。 江福水笑容满面地接过她和蓝花手里提着的大包,热情地说道: “都别站这儿说话了,这夜里风大,大人孩子别吹坏了,快进屋!” 他动作干净利索,李晓兰和孟蓝花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包裹就被他拿了过去,只得连忙跟上他的步伐进了院子。 一进院子,李晓兰就看见院子里栽种了不少蔬菜瓜果的秧苗,她心里暗暗点头,看来儿子和媳妇相处得不错,像好好过日子的样子。 马成才一进门也四处张望,脸上的欣喜显而易见。 他自问自己在他们村上也是有见识的人,这城里可不比乡下,寸土寸金,大舅哥家住这么大院子的独门独院...... 看来他娘说得对,大舅哥指定是个大官儿! 这次来,他一定要好好和大舅哥加深一下感情,有好处可千万得想着自己妹妹家。 几人进了屋,除了马成才兴奋地东看西看,李晓兰和孟蓝花虽然也好奇,但更多的是局促,站在屋中央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江福水从保温瓶里倒了几杯热水端过去,招呼她们坐下: “婶子,妹子,你们客气啥,这是久安家,就是你们家,赶紧坐着休息会儿,赶路都累了吧?” 李晓兰笑得客气,这才和孟蓝花一起抱着孩子坐了下去,还不敢坐太实,就坐了个沙发边儿。 只有马成才最自在,只觉得城里的一切都新奇得很。 他大大咧咧地顺势一屁股坐进沙发里,一边感受一边心里啧啧称奇,这城里坐人的凳子都这么长呢,他躺下都够了,但看着就是比马扎气派啊! 江福水担心她们忙着赶路没吃饭,连忙问道:biqubao.com “婶子,你们指定还没吃晚饭吧,坐着歇会儿,我去给你们煮几碗面啊!” 李晓兰哪里好意思麻烦他,连忙摆手: “不麻烦了,我们路上带了干粮,就着这水吃了就行。” 江福水笑了:“就吃干粮那哪儿行!上车饺子下车面,我可得替久安把你们给接待好了。” 还是孟蓝花大着胆子问了一句:“江大哥,那我哥啥时候回来?我嫂子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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