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军婚,大院飞来金凤凰_第289章 营收新纪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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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里的生意一直热闹到关门时间都停不下来,更是在孟久安下了操回店里帮忙时,又达到了一波新的小高潮。m.biqubao.com
  一米八八的大高个,利落干净的短发,一张剑眉星目的冷峻面庞,一身笔挺的军绿色制服,孟久安刚一踏进店里,瞬间就吸引了绝大部分顾客的目光。
  这个军人......好高,好帅,好有型啊!
  更别提他忽然不知道冲谁露齿一笑,就犹如结冰的河面突然被一江春水化开,让看见他灿烂笑容的小姑娘们跟着心花怒放。
  有大胆的小姑娘见孟久安来了之后好像一直在帮忙店里做事,就试着招呼他:
  “你好,麻烦你帮我拿一下那边那件衣服,太远了,我拿不到......”
  孟久安二话不说就把她要的衣服递了过去。
  小姑娘接过衣服,红着脸道谢。
  其他小姑娘看见这一幕,立即活学活用:
  “你好,我也想要那件衣服,麻烦你帮我也拿一下!”
  “小哥,你觉得我穿蓝色好看,还是红色好看?”
  ......
  “你是哪个部队的呀?军人国庆节不放假吗?”
  “我最崇拜的就是军人了,能和你交换地址做个单纯的笔友吗?”
  ......
  孟久安身边眼冒桃心的小姑娘越来越多,从一开始还假装正经地买衣服,到后面话题直接问到个人隐私上,孟久安的眉头越皱越紧,下意识抬头去看余长乐的反应。
  余长乐也注意到了这点,不过她倒是看得乐呵,见孟久安开始皱眉,连忙朝他使眼色摇头——得罪谁都行,可不能得罪她的宝贝顾客!
  有了媳妇的远程眼神压制,孟久安也只能勉为其难地继续接招,大不了不说话就是了。
  谁知这样一来,在这些小姑娘眼里他又多了一个害羞的反差萌属性,令这群春心荡漾的小姑娘们越发兴奋起来。
  孟久安咬牙坚持到归队时间,第一次不需要余长乐催促,他迫不及待地同媳妇道别之后就逃跑似的离开,身后还有执着的小姑娘追出去呼喊:
  “兵哥哥!你明天还来吗?”
  话音未落,只留一个背影的孟久安脚下速度明显加快,显然被吓得不轻。
  小姑娘们正在失望,余长乐适时地冒了出来:
  “来,这几天他天天都来!”
  小姑娘们瞬间又开心了起来:“那就好,老板,你家店的衣服真好看,送的蝴蝶发夹也好漂亮,明天我拉上我的好朋友又来光顾!”
  余长乐眉开眼笑:“好呀,欢迎你们每天都来!”
  国庆第一天,长乐服装店直忙到晚上十点才打烊,翠翠整理衣服,江福水打扫卫生,余长乐和李梅核对台账和实物。
  两人足足对了半个小时,对了三遍才确定今天的营业额——竟然破天荒地高达三千零四百元!
  本来余长乐第一遍就算出了准确的数额,是李梅不相信,硬拉着余长乐又核对了两遍,才不得不接受这个会让她今晚兴奋得睡不着觉的数字。
  原以为开业当天五百多元的营业收入已经是顶天了,没想到还能有营收高达三千元的一天,这是什么概念?!
  长乐服装店一天的营业收入,就相当于普通工人挣十年的工资!
  一天和十年,这个计数单位对比太吓人,连在羊城开过武馆的江福水都咋舌。
  武馆之前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有五、六十个孩子报名学武,一个月学费就能收小三百,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收入,一个月差不多能挣五百块钱。
  那时候江福水觉得即使在羊城,这个月收入水平也算得上很高的收入,顶羊城普通工人大半年的工资。
  所以后来于利达找自己开口借一千元时,江福水没有太多顾虑就借给了他,一是因为战友情,二也是因为江福水认为自己很快就能赚回来。
  可那五百元是武馆整整一个月的收入啊,眼前这三千元才仅仅是长乐服装店一天的收入!
  余长乐这店还只是开在内陆小城,江福水不敢想象她要是把店开到人口更多、收入更高的大城市去,一天能挣多少钱?
  五千?七千?或者......一万?!
  一天一个万元户?!
  江福水被自己的联想震惊到说不出话来,他看着余长乐泰然自若的自信笑容忽然觉得,也许他刚才的联想真有成真的可能。
  一天三千多,对于今天的营业收入余长乐是满意的。
  她粗略算了一个账,目前店里的存货能卖出总共二万七千元左右,因为接下来要举办婚礼,未来一周她都不打算出门,一周后她估计店里回流的资金应该在一万五左右。
  这就意味着她下一次出门去进货的时候,就能带一万五的货款。
  一想到店里的生意就这样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余长乐嘴角就止不住往上扬。
  至于“万元户”这种计量单位根本就没在余长乐心里出现过,要知道她现在已经是一个怀揣了价值一个小目标猴票的隐藏富豪了!
  翠翠的心砰砰直跳,台账上登得清清楚楚,她今天卖了小一千的衣服,那一天的提成就有十块钱!
  三千的数字再大,那是店里的,而这十块钱是她通过自己的劳动正大光明挣来的。
  一天十块,一个月不就是三百?!
  翠翠激动得手心都在冒汗,又连忙告诫自己冷静,不能按每天都这么好的生意来算,还要加上休息日......
  她小脸通红地算来算去,觉得怎么也算不清楚。
  李梅更是干脆放弃了计算自己的收入,管账的她知道冬装的利润比秋装高得多,她的店长工资也只会比之前提得更高。
  她已经不止一次地觉得自己的能力配不上自己的收入了,不过这次她没有想着让余长乐降低她的工资,她打算通过提升自己的能力来努力配得上这份工资!
  既然不用自己做衣服了,那她就在其他方面提升自己。
  为什么长乐从羊城进回来的衣服就能卖得好,那是因为她的眼光好。
  李梅知道自己的眼光也就那样,她决定回去先把长乐前两次从羊城带回来的时装杂志都认真看上个八、九、十遍,看能不能从中找到一点收获。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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