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久安脸有些发烫,好在喝了酒本来就脸红,余长乐一时也看不出来。 什么女式服装?老班长明明说的是两片遮羞布! 他不好意思给余长乐说得这么直白,才稍微按照自己的理解美化了一下,想来应该是比较私密的那种,恐怕......不好在店里挂着售卖吧? 孟久安努力想着合适的措辞,磕磕巴巴地补充道: “它那个女式......服装呢,老班长说可能是布料比较少的那种,应该不是很方便外穿……在店里挂着卖可能不太雅观......” 余长乐听得“扑哧”一笑,大大咧咧地接话道: “瞧把你为难的,女性内衣是吧?没事,明天你带老班长来店里找我,咱们一起去那个人的厂里,不管怎么说先把货要回来,至于这批货算是本金,还是利息,等条件成熟了再和那人算总账!” 没想到让老班长和他都觉得为难的事,媳妇儿这么容易就马上想出了一个解决思路,孟久安看向余长乐的眼神里全是亮晶晶的小星星。 他媳妇好优秀啊,聪明又有决断,热心又大气,脑子转得快,小嘴叭叭地说话真好听,还好亲……真想亲亲他的好媳妇儿! 余长乐看孟久安看着自己的眼神又开始微波荡漾,就知道这家伙又开始打“歪主意”了。 就两人这实际进展最多只能算进行到前菜部分,孟久安看着就已经如狼似虎的了,那要是真的开了荤,不得把她整个人都吃了?! 她连忙提醒道:“到点了,再不回来不及了。” 眼看着墙上的时钟逼近八点,孟久安不得不起身哀怨地看着她: “那我走了,关好门窗,夜里寒气重,你要锻炼的话还是晨练比较好。” 别看他大直男一个啥也不懂,可放在心上的媳妇儿有哪怕一点点变化他都知道,眼看着媳妇这些日子身材越来越好,摸着......也越来越紧实,肯定和媳妇的坚持锻炼有关。 作为军人,他当然知道日常锻炼对人的好处,就算不是为了减肥,他也十分支持余长乐坚持锻炼身体,只是善意地给她提一个建议,免得夜里容易着凉感冒。 余长乐突然又想起一个事,连忙喊住孟久安: “等一下!” 孟久安心里一喜,他就知道媳妇也舍不得他,一脸期待地等着余长乐接下来要做什么。 余长乐看他一脸期待的表情,就知道他又会错了意,有些不好意思地尬笑了一下: “那个......明天你来店里之前,麻烦再帮我开一张军属介绍信,我过两天还得去羊城一趟。” 军属介绍信比街道上开的普通介绍信管用多了,不论是坐车买票,还是住招待所都有优待,这也算是军属的一点正当福利吧。 “啊?就这个事吗?” 孟久安期待落空,委委屈屈答应了一声: “好,我下午来的时候一起带过来。” “吧唧!” 余长乐飞快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谢谢!” 孟久安这个嘴角啊,立马就咧到了耳朵根儿,钢铁直男简直不要太好哄! ...... 第二天李梅来的时候,手上缠的绷带都已经取了,据她说已经完全不疼了,只要不提水桶这类的重物,基本已经算是痊愈。 翠翠的脸也消肿了不少,只是还在敷药,还得过两天才能开口说话,可怜这两天她都只能小心翼翼地喝点稀饭,稍微硬一点的食物放进嘴里就疼。 今天是月末,余长乐让李梅把账本拿给她,她准备今天给姑侄俩发工资。 看了看这个月的账本,营业额没有余长乐想象中的那么多,原因有三: 一是前面大半个月还在卖夏装,单价比较低,利润也相对低一些;二是她住院那一段时间,李梅一个人忙不过来,销量不饱和;三是主要负责销售的祁柔后期工作不认真,销量下降。 几个因素加起来综合导致这个月的营业收入只有三千二百元钱。 扣除一千三百元的成本,净利润总共一千玖佰元。 在人均工资二十多块的年代,长乐服装店一个月的净利润就有近两千块,恐怕也就只有余长乐会觉得差强人意。 根据账本上登记的销售金额,翠翠来了一周多的时间,总共卖出二十五件衣服,总共销售的营业额为三百六十五元,计提成三块六毛五。 再加上基本工资二十元,按半个月工资发放就是十元,所以这个月翠翠的总收入是十三块六毛五。 翠翠听说这个月自己能拿十三块六毛五,整个人激动得手指尖都在发抖,她才来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做梦也没想到真的能拿到这么多钱。 李梅也被惊到了,连忙问余长乐是不是算错了。 余长乐打趣道:“李嫂,有你这么‘大公无私’的吗?你放心,这么几位数我还是能算对的!” 她心里更是偷着乐,只怕待会儿发李梅工资的时候,她还要大呼小叫呢! 果然,发完翠翠工资,当余长乐报出李梅的工资收入时,李梅整个人都惊呆了,足足缓了三秒才喊了一声: “天呐!怎么这么多!” 李梅的工资是店里每月净利润的百分之五,这个月利润其实并不高,所以,她的收入没有像余长乐想象中一样破百,而是九十五块钱。 可这对于李梅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长乐服装店这才开业第二个月,第一个月她的收入已经让她喜出望外,拿了整整六十多块钱! 这还是她随军来了金帛之后,第一次像城里人一样上班挣工资,就挣到了比城里普通工人高出两、三倍的工资,这怎么能不让她高兴又激动呢! 连上个月她家老王问她余长乐给她开多少工资,她都没敢说全,因为这个金额实在是太吓人了,她怕给长乐惹麻烦。 要是大院里其他人知道了她的工资,指不定就得去盘算余长乐挣多少钱,有红眼病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可不少。 就算不捅烂事,缠着扭着长乐也要来店里上班可咋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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