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了,快了,我数数......还有一、二、三,三个章!” 得益于上门收款业务对于吸收储蓄存款的直观巨大效果,郑明义觉得这次上级的审批速度已经够快了,他也是马不停蹄四处跟流程,这才在两天时间里赶了一半的进度。 原以为自己已经够有效率,不成想余长乐接下来说的消息直接震惊了他: “那你可得抓紧了,文化馆和丝厂都已经同意先试行一个月,政府机关那边我也帮你铺垫好了,就等着你的正式文件出来再上门去沟通落实,时间久了说不定就黄了。” 郑明义又惊又喜,忙不迭点头应下: “余小姐办事简直太有效率了,我一定抓紧,一会儿我就去总局守着,文件在哪儿我就在哪儿!” 见郑明义确实没拖拉,余长乐也放下心来,看样子等她从羊城回来应该就能正常上门收款了。 “行,那我就放心了,另外今天我想取点现金。” 郑明义听说余长乐要取钱,顿时如临大敌,眼看要到年末,她可是他们分理处的存款大户啊! “余小姐......今天想取多少?” “帮我取七百二十元。” 加上抽屉里孟久安给的二百八十元,刚好凑个整,这样也好记账。 余长乐见郑明义一脸心痛又不敢置喙的表情就觉得好笑,同为被年底冲存款难为过的打工人,她能不知道郑明义此刻心里在想什么吗? “这钱我就用一周,月底前再多存一千块钱进来。” 瞬间,郑明义的脸色就多云转晴,别人这么说他不信,可是余小姐说的话他一定信! 没想到,靠一个大户就解决了分理处生死存亡的大困难,这是其他多少分理处羡慕都羡慕不来的好运气。 为了方便携带,余长乐这次全都取的大团结,揣起来还是厚厚一叠。 “对了,既然你们邮局到处都有分理处,为什么不考虑优先发展异地通存通兑呢?老百姓只要带上存折,到哪儿都能取到钱多方便,这样大家都愿意把钱存到你们邮局来。” 余长乐一边往外走,一边顺口跟送她出来的郑明义提建议。 她轻飘飘一句话,直接把郑明义听得愣在当场,在一个地方存钱,在另一个地方取钱? 这......这怎么可能做得到呢? 这钱怎么算得清楚,那取钱那家分理处不是亏死了吗? 余长乐也就顺嘴一提,印象中这个业务还是后来成立的华国工行率先开展,也就再有六年就该实现全国异地通存通兑了,这样经济才真正开始高速发展,迈向腾飞。 她也就是嫌带现金坐火车麻烦又不安全,才想起这回事,并不打算和郑明义深聊。 这可不比上门收款,只要上级同意,一家分理处自己就能承接的业务,异地通存通兑得依靠全国联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那必须是总行层面才能推动的事。 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虽然郑明义觉得余长乐的想法有些过于天方夜谭,却也觉得如果真有这么一天,既方便了民生,又有利于经济,着实是个极好的想法,便默默地把这个事记在了心里。 从邮局分理处出来,余长乐顺路又去了一趟供销社,买了点牙膏、香皂等生活用品,难得碰到供销社有麻花卖,又称了两斤,分成两包装好。 买好东西,她坐上了一个三轮,打算临走前去渝州师范看看长喜。 到了渝州师范大学校门下了车,她提着东西左顾右盼的俏丽身影立刻就引起了过往不少男同学的注意。 很快就有一个大胆的热心男同学过来询问:“同学你好,需要帮助吗?” 他身后还有几个男同学一脸郁闷,这漂亮女生一看就是大一新生对学校不熟,他们晚了一步便被人抢了挣表现的机会。 余长乐笑了:“谢谢你,不过我不是学生,我是来看我弟弟的,请问你知道大一生物系住哪栋宿舍楼吗?” 那个男同学有些许的错愕,虽然不是预想中的大一学妹,不过漂亮女生有礼貌地寻求帮助,他还是很乐意帮忙。m.biqubao.com “知道,你提这么多东西不方便,我带你过去吧。” 说完便接过余长乐手里的东西,领着余长乐往生物系的宿舍楼走。 看着身边不知所以的男生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个男同学感觉好极了,一路热情地跟余长乐说着话,又是介绍教学楼,又是介绍食堂那道菜好吃,一张嘴一路上就没停下来过。 余长乐也被他身上这种大学生特有的青春洋溢所感染,走在校园里感觉自己仿佛也回到了学生时代,心情轻松,笑容明媚,整个人越发光彩夺人。 因为有前世的记忆,她一直以来都没有如今的自己只是一个十八岁小姑娘的自觉,偶尔这样放松一下,感觉还不错。 到了宿舍楼底下,那个男同学把东西还到她手上: “生物系就住这个楼,我还有课,到时间得去教室了,再见。” 余长乐笑着道谢:“谢谢你,再见。” 哪个时代的学生都有这样的共性,真挚热情又不求回报,让人觉得温暖又美好。 随便找了一个从楼里出来的学生打听:“你好,请问你认识生物系大一的余长喜吗?” “认识啊,你找他吗?我帮你叫去!” 被问到的热情同学不是别人,正是和余长喜同寝室的赵凯。 赵凯兴奋地一路冲上楼,猛地推开寝室大门,一把拉起正在看书的余长喜: “还看什么书啊?!走,楼下有个美女找你!” 余长喜还没反应过来,躺在床上的刘星蹭地坐了起来: “陆雨婷来啦?” 赵凯一脸茫然:“谁是陆雨婷?” 刘星不敢相信赵凯居然会不记得大美女的名字:“就是报到那天和余长喜一起到寝室来的那个女同学!” “哦——” 赵凯恍然大悟,随即摇了摇头:“不是,比那个女同学还要漂亮!” 比陆雨婷还漂亮?! 还是找余长喜的?! 刘星目瞪口呆,他想不通这个乡下小子哪儿来这么大的魅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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