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长乐笑着记下,客客气气地将人送出门。 回来就听李梅在给余长喜八卦:“刚才那个小伙子不得了,问完价格直接就下订,五十块订金说给就给,一点没含糊,买套西装跟买颗白菜似的,也太有钱了!” 余长乐听见笑了笑:“你没听他说吗?做好了送金帛宾馆,咱们市仅此一家的宾馆,那肯定得有钱人才能住得起呀。” 这时候普通百姓住个招待所都得开介绍信,一晚房费三块钱,多少人都舍不得住。 作为金帛市唯一一家可以接待外宾的金帛宾馆,房费更是高达十元起步,更别说里面还有商务套间、总统套房这些房型,大家都只是道听途说个名字,就已经被震住了,哪里敢打听要多少钱一晚。 李梅算了算,瞪大了眼睛:“我的天老爷,他就住三天都超过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余长乐点点头,听那年轻人口音像沿海那边的人,看来这个时候已经有一部分人开始先富裕起来了。 想到下午还有好些事,余长乐不敢再耽搁,让李梅照着打版先做着,她自己还得赶着去两个地方。 红星木材厂就在南门上,离服装店近,余长乐便先去找了周志强。 听她说要再订两个身高一八零的男子模特,周志强二话不说答应下来。 他喜滋滋地告诉余长乐:“你做的那个模特火了,这些天来了好些订单,点名道姓要做你店里那种一模一样的模特,隔壁市的都有呢!” 难怪他高兴,厂长因为这个事情在大会上好好表扬了他一把,卡了两年的四级技工说升就升上去了。 所以周志强看见余长乐就高兴,虽然没能处成对象,却也给他带来了好运。 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模仿,余长乐倒也不是太担心,不过就是个展示用的架子,学了也就学了。 不过这件事倒是给余长乐提了个醒,展示架跟着用也就算了,要是服装也照抄可就给自己添堵了。 于是,她的待办清单里又多了一条,得去有关单位咨询一下关于服装版权的问题。 说不得还得先注册一个商标,防患于未然。 虽然前面模特订单排着队,但周志强拍着胸脯给余长乐保证,一定先把她要的做出来,而且做好直接给她送店里去。 从红星木材厂出来,再往刘波上班的丝厂去就有点远了,等余长乐赶到刚好听到厂里拉起电铃——下班了! 于是余长乐也就不麻烦传达室叫人,直接站在厂区门口等刘波。 她穿着一件白色荷叶边衬衣,一条红色半裙,在大门口格外醒目,从厂区里出来的女工都忍不住打量她,大都看上了她这一身衣服。 可等了半天也没见一个男的出来,余长乐有些奇怪,上前问一个面善的过路女工: “大姐,咱们厂男女工下班时间不一样吗?怎么没见有男工出来呢?” 那女工被她的话逗笑:“这都什么年代了,男女还不兴一起走啦?今天特殊情况,厂领导留全厂男工开会呢。” 什么会还分性别开? 余长乐觉得莫名其妙,可眼看着天快黑了,想着李梅他们还等着她回去交班,便跑到传达室给刘波留了个口讯,就赶着回服装店了。 此时,丝厂的大会议堂里黑压压坐了好几十号人。 台上领导简单介绍了孟久安一行的身份,只说要大家配合派出所的调查,并没有透露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 话音刚落,下面就有人不满起来。 “派出所调查为啥只把男的留下来?不是倡导男女平等吗?这时候就不提啦?” “一个一个调查,那得留到多晚去了?!我还有事儿呢,我啥也不知道,没什么可配合的,我得先走了!” “朱主任,不是我不想配合,孩子还等着我去接呢,万一丢了咋整!” 一旦有几个人挑头闹起来,剩下的人都跟着起哄,巴不得早点走。 朱开贵被吵得头都大了,天晓得他也想下班就溜,可谁叫他上面还有个厂长呢,轻飘飘一句话让他留下来主持大局,他也只能点头哈腰地应下。 “行啦!都别吵啦!乱糟糟的像什么样子!” 他扯起嗓子冲着话筒喊,台下却没几个人肯听他的,胆子大些的已经开始往门边走了。 眼看人就要散,孟久安眉头皱了起来,拿过话筒正要发话,突然听到台下发出很大一声: “啪!” 所有人都停下动作,扭头去看发出声音的那个方向。 只见刘波桌子上摆了一本厚重的书,正在一个劲儿甩手——刚才用力过猛,虎口都给震麻了。 见众人都看过来,刘波一屁股坐上会议桌,冲着那几个带头往外走的说道: “我说你们几个,多少有点素质,好歹也是国营单位的工人,咋动不动跟盲流似的说不听呢?!” “你说谁盲流?!”一个新来的摸不清情况,立马梗着脖子质问道。 刘波呵呵一笑:“哟,新来的,跟你波哥我耍横呢,问问你边上的大哥,看他敢不敢这样和我说话?” 带头的见是刘波,态度好了许多:“波哥,真有事儿,兄弟们先走一步。” “真有事儿就快点儿配合,快点儿走呗,谁没事儿呢?” 刘波虽然是厂里第一刺头,可不是无事生非的那一类,往往都是代表工人争取正当权利的时候闹得最凶,也不怕事,所以在厂里颇有威信。 今天这事派出所都来了,肯定就是正事,正事那就是该配合就得配合! 带头的没想到今天刘波和朱开贵站到了一边,又在新来的面前下了自己面子,心里有些不爽: “不好意思,波哥,你想配合是你的事,我今儿确实没这闲工夫陪他们玩,走了!” “关门!” 台上孟久安冷静地一声令下,守在会议堂门口的战士立刻关上了大门,纹丝不动地挡在门前。 “你们什么意思?!”带头的恼羞成怒道,“凭什么不准我们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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