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道_第620章 抢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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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颖说,其他买主出价最高的才800万美金。
  而尔萨旅的阿卜杜拉却给到了1200万美金,为了这多出来的400万,安东尼决定铤而走险,不惜和这个让无数人闻风丧胆的阿卜杜拉定下了交易!
  这就是典型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交易定在今晚零点,在哈儿嘞区东部一家废弃的水处理厂里。
  我们要在交易前,抢走钻石!
  否则落到尔萨旅手里以后,就是羊入虎口,别想拿回来了。
  吴颖的那辆车,去了安东尼·吉尼亚克家。
  四十分钟后,在去水处理厂必经之路的左右岔路口,我们三辆车分别隐藏好了。
  再往前开十分钟,就是交易地点了。
  这里一片废墟,这种十几年前的战乱废墟,像条带子一样环绕着首都阿丹旺斯,形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
  这条路十分僻静,即使白天车都不多,路灯昏黄幽暗,隔好远才有一盏。
  我们这边两辆车里的人,都穿着美军陆战队的迷彩服,头上套着黑色头套,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有ak-47,也有改良款的akm,还有pp-91冲锋枪以及saiga-12霰弹枪。
  全部选择苏式武器,也是为了迷惑对方。
  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经23点了。
  对讲机里响起吴颖的声音,用的是日语,“艾桑,有点儿麻烦……”
  “说!”
  “猎物出巢,可有辆奔驰轿车坠在了后面,不远不近,让人琢磨不透。”
  “你的意思,有人要截胡?”
  “如果截胡就好了,我怕是收山货的人……”
  我沉默起来。
  吴颖的意思是说,安东尼出来以后,有辆奔驰车跟着他,却不是他的同伙。
  我以为是有另一伙人要打劫。
  吴颖怕是尔萨旅的人。
  “艾桑,你来做决定!”她说。
  拿着对讲机,我犹豫起来,如果是第三方的人无所谓,干就完了!
  可如果是尔萨旅在护送他,可能会有麻烦。
  干?
  还是不干?
  如果不干,对方成交以后,自己只好打道回府了。
  我咬了咬牙,就赌还有一伙人要打劫,于是掐住了通话键,沉声道:“干了!”
  “好!”这时的吴颖像个爷们一样,一句废话都没有。
  半小时后,对讲机里传来声音:“还有约800米,猎物在头车。”
  陈跃东手下的两个小伙子,抬着好大一卷带刺拒马,横着铺在了路上。
  我们是绝对悍匪,纯硬抢!
  上次干这种事情,还是和唐大脑袋他俩,抢了唐山[蜂门]金老大和李大胆儿他们的三千五百万。
  不过,那次三个人连面都没露,更没放一枪一弹,仅凭着一把铁锤和一卷假炸药,十几秒钟就结束了战斗。
  相比之下,这次就生猛多了。
  所有人都下了车,包括我,17个人很快消失在了黑暗中。
  大灯耀眼,两辆黑色的悍马h2开了过来,这种民用级别的悍马并不防弹。
  没看到后面车的大灯,包括吴颖他们的车,都没看到。
  两种可能:
  一是跟踪到偏僻街道上以后,因为车太少,怕被发现,干脆关了大灯,借助微弱的路灯行驶。
  二是还没过来。
  因为这条路上的破砖废瓦太多,开的并不是很快。
  越来越近了……
  闷得慌,面罩里都是汗。
  嘭!
  前面悍马车的前轮胎一起爆了。
  吱——
  刺耳的刹车声中,这辆车横在了马路中间,正好将路堵死。
  后面的车也刹住了,直接怼在了前车的左后门上。
  与此同时,17个人四面八方冲了过去。
  砰砰砰!
  枪声同时响起。
  目标是两辆车其余的轮胎和车灯,全部打爆!
  我端着akm大步走到了头车司机位置,用阿拉伯语大声喊道:“抢劫!”
  没有动静。
  我毫不犹豫地扣下了扳机。
  突突突——
  司机位置的车窗爆裂,司机连同副驾驶座位上的人,脑袋都成了烂西瓜,脑浆四溅。
  后座有人狂喊:“停!停!你们要什么,我都给你们!”
  我压着嗓子:“钻石,扔出来!”
  “好好好……给你给你,千万别开枪!”
  右侧后面车窗缓缓下降,降到三分之一时停住了,一个儿童皮球大小的帆布袋子扔了出来。
  掉到地上以后,响起了撞击声。
  我的枪口始终对着放下的车窗,歪了下头,唐大脑袋上前弯腰拿了起来,打开看了看,随后朝我点了点头。
  这时,就听车后面响起了发动机的咆哮声。
  昏黄的路灯下,一辆黑色奔驰s级轿车远远冲了过来,两侧都有枪从放下的车窗里伸了出来。
  我大吼一声:“闪!”
  所有人一起后退,掉头就往停车位置跑,东西拿到手就行了,犯不上拼命!
  两辆加长悍马堵在路上,后面这辆车即使停下了,距离我们也不近。
  他们的枪声刚响,后面也响起了枪声。
  不用回头看都知道,这是吴颖他们过来了,在给我们做掩护。
  17个人分成三伙,迅速上车,身后主路上的枪声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我拿起对讲机用日语说:“撤!”
  崔大猛一脚油门,丰田商务车顺着岔路往前跑了。
  另外两辆车分别走的,同样都是废弃小路。
  身后的枪声越来越远,很快,对讲机里响起了吴颖的声音:“拿到了?”
  “是!没人受伤吧?”
  “没有!”
  “好,老地方!”
  十几分钟后,在一条街道旁,已经脱了迷彩服的我们,分别换了车。
  刚坐进车里,吴颖他们过来了,车身上好多弹孔,如果不是他们解围,我们也不可能这么痛快撤走!
  自己放了一梭子,打死了两个人,就拿回了钻石,事情真是出奇的顺利。
  顺利的甚至有些不真实。
  往回的路上,时不时有警车对向开过。
  看来这场枪战虽然时间短,还是惊动的当地警方。
  四十分钟后,车都被吴颖的人开走了,我们的人三三两两回了酒店。
  吴颖挎着我的胳膊,白小茉挎着唐大脑袋,四个人就像两对儿情侣一样,最后走进的酒店大堂。
  出了电梯,白小茉就钻进了唐大脑袋的房间。
  现在都不避讳了吗?
  自己也不好说什么,三个人回了我房间。
  “小艾……”
  这是唐大脑袋第一次听吴颖这么叫我,有些愣眉愣眼,看看她,又瞅瞅我,眼神里写满了“淫荡”两个字。
  吴颖说:“我感觉,后面那辆奔驰车里面的人,十有八九是尔萨旅的人!”
  “为什么?”
  “四个人,四把ak47,谁都知道,尔萨旅最爱用这种苏制老掉牙的武器!”
  说着,吴颖拿出了烟。
  咔!
  唐大脑袋已经按下了打火机。
  很快又把冲好的速溶咖啡端了过来,刚放在矮几上,我就顺手拿了起来,喝了一口。
  这货翻了个白眼,“嘎哈呀,人家给我姐冲的……”
  “你姐家猫都不喝这破玩意儿!”我喝了一口,觉得味道其实不错,没觉得比咖啡馆里卖的差,或许也是因为喝得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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