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道_第394章 郝忠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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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酒,有些沉闷。
  盛夏起身说:“让这些孩子闹的,没吃多少就饱了!思洋,抱上咱闺女,走,吃冰点去,让这些傻老爷继续喝!”
  听说出去吃冰点,孩子们都开心地蹦了起来。
  女人们都下了桌,纷纷穿大衣。
  我注意到,几个女人里,盛夏穿的是件很普通的羊绒大衣。
  小马哥爱人方有容,穿的是税务局制式大衣,而老嫖的爱人米莉,穿的是黑色的警用大衣。
  其余张建军爱人韩静云、大虎爱人吕晓莹、二虎爱人肖燕、赵埋汰爱人杨柳等等,这些女人穿的全部都是貂皮大衣,花枝招展,各式各样。
  很快,女人和孩子都走了,包间里安静下来。
  姬老骚晃晃悠悠站了起来,“如此良辰如此夜,我必须给兄弟们吟诗一首……”
  张建军推门回来了,瞥了一眼姬老骚。
  “啊——~~~~~”
  姬老骚满是深情的“啊”,后半段有了颤音儿。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挨张建军收拾了,他马上闭了嘴,吟诗的兴致瞬间消失,咳了一声,耸眉搭眼地坐下了。
  沈波说:“建军儿,可别扯犊子!”
  张建军咧了咧嘴,也不解释。
  周疯子说:“放心吧!”
  “那就好!”听他说了话,沈波才松了口气。
  散席时,沈波握着我的手说哪天一起喝酒,我说你请客就去,他说没问题,必须请!
  周疯子问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说:“待一周就走,把姐夫电话给我,回京后我请他喝酒!”
  沈波笑道:“行,小武兄弟还有进步空间!”
  大伙都笑了起来。
  我问周疯子:“宅子都完工这么久了,你也不过去看看?”
  “有啥看的?大头偶尔过去放放味儿就行,等周盛放暑假吧,我和你嫂子过去……”
  停车场。
  我悄声问张建军:“哥,人要往哪儿弄啊?”
  “国外,等到了那边以后,有人会“照顾”他们,放心吧!”
  得,这俩人这辈子是别想回来了!
  看来我得找师爷要个人情,不知不觉帮他解决了个麻烦。
  回到太阳岛,把胖闺女哄睡,又开始哄闺女他妈。
  张思洋哭着说:“怪我心软,知道他放出来了,只想着躲远点儿,早知道这么丢人,还不如……”
  “不如什么?”我爬上床,把头枕在了她软乎乎的小腹上,“不如杀了他?为了他摊上官司,你觉得值吗?”
  她不吭声了。
  “我知道,这种事情拿出个万八千的,都有人抢着去,可咱不能这么干!”
  “随他去吧,好不好?”
  她长长叹了口气。
  我感受到了她小腹的起伏,翻身压了上去。
  “你烦不烦人……”
  我荡笑道:“就这么烦人!”
  “……”
  回到京城后,我就和周疯子的姐夫郝忠海约了时间,请他喝酒。
  没在外面酒店请,而是选择了在家里。
  原因是霍老说过的一句话,他说:请客的最高礼仪,不是多么高档的饭店,而是在自己家里。
  傍晚,下雪了。
  京城难得的鹅毛大雪。
  这也是我能在这里习惯的原因之一,虽说夏天太难受,可毕竟冬天还有雪。
  人活着就要有盼头儿。
  冬天盼着春暖花开,春天盼着穿上短裙,夏天盼着硕果累累,秋天盼着皑皑白雪。
  走过大江南北才发现,四季分明的城市,活着更有盼头儿。
  我和肖光、蒲小帅站在门前台阶下迎接。
  郝忠海现在是兴安市公安局一把手,政法伟副书计,可竟然只是孤零零一个人,什么助理秘书的都没有,坐着一辆出租车就来了。
  车还没停,我抖落肩上的雪,赶快迎了过去。
  拉开门,郝忠海迈步下车,肖光喊了声姐夫,拉开司机的车门交钱。
  “小武,你好!”郝忠海伸出了手。
  说实话,我挺意外的。
  眼前这个男人四十岁左右,身高多说175公分。
  他穿了件藏蓝色的毛料大衣,体重多说140斤,相貌清瘦、英俊。
  或许是因为他两条眉间有颗红痣的原因,让人觉得这面相太过威严,有种距离感。
  “姐夫好!”我没称呼他的官职,而是顺着周疯子他们叫。
  出租车走了。
  他没冷落肖光,微笑着问:“怎么样,还习惯吗?”
  “挺好的,武爷把我当成家里人一样……”
  “好,好!”
  我伸伸手说:“外面冷,走,姐夫,回家聊!”
  酒菜刚上桌,老疙瘩回来了,我给他介绍:“这是周大哥的姐夫!”
  “姐夫好!”老疙瘩嘴特甜。
  “这是我的好兄弟杨小童,在黄海贸易的信息中心工作……”
  我注意到郝忠海的右眉角扬了一下,这说明他清楚黄海公司的性质,要么周疯子和他提起过老疙瘩。
  王嫂沏茶倒水,又忙活着上菜。
  席间,大憨过来敬酒,“郝队,还认识我吗?”
  “你……你不是牛军儿嘛!”
  大憨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脑袋,“是,当年郝队归愣过我好几次,没想到您还记得……”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郝忠海笑道:“怪不得这菜做的地道,原来是老乡做的,快快快,一起喝点儿!”
  他虽然这么说,可大憨却说什么都不坐。
  连着干了三杯酒,就出去了。
  酒后,几个人来到我书房喝茶,大憨已经提前烧好了水。
  老疙瘩陪了一壶茶,就被公司来电话喊走了。
  肖光也要走,郝忠海说也没外人,老实坐着得了,他只好留下。
  茶香袅袅,几乎都是我俩在说话,肖光只是静静听着。
  我讲起了自己的过去,从幼年到少年再到青年,丝毫没把他当成外人。
  过后我也奇怪,不是应该逢人只说三分话,话到唇边留半句吗?
  自己这是怎么了?
  要知道,眼前这位可是个老公安!
  听张思洋说,周疯子这个姐夫是转业兵,上过老山前线、做过铁路公安、又调到派出所、再后来当过派出所所长、区分局刑警队队长、市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市局副局长、局长……
  可以说,这是位二十年的老公安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一顿酒过后,一开始的距离感烟消云散,还有种莫名的亲切感。
  或许,这就是人格魅力吧!
  和这个人坐在一起的时候,让人非常有安全感。
  听我讲完,他长舒了一口气,扭头看向我的书案说:“你练毛笔字?”
  我谦虚道:“是,才练不久。”
  “我给你写几个字怎么样?”他问。
  我大喜,“好啊,谢谢姐夫赐墨宝!”
  他哈哈大笑,“我一个大老粗,哪里谈得上什么墨宝,都是你东南姐逼着我练的,还带我拜了个老师,说让我磨磨锐气……”
  我铺好了纸,研得了墨。
  他拿起狼毫,沾上墨,想都不想……
  唰唰唰——
  两行大字跃然纸上,龙飞凤舞,一股凌厉之气如利剑般扑面而来: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薄如纸应有不屈之心!
  望着这幅字,不由得百感交集。
  我鼻子一阵阵发酸,颤声道:“姐夫,谢谢!”
  回身又说:“光哥,明天去大钟寺帮我裱好,我要挂在书房里……不用,我自己去裱!”
  回到茶台,我给郝忠海斟上茶,又一次感谢。
  这幅字写到我心坎里了,对于我来说,有着非常的意义。
  三个人天南海北聊了起来。
  我说太晚了,今晚姐夫就别回谠校了,就在家里住。
  他也没客气。
  或许和郝忠海的身份有关,聊着聊着,话题越来越严肃。
  肖光更插不上嘴了,只负责沏茶倒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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