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闫京打来电话。 “啥情况?这是要请兄弟我喝酒?” 既然闫二哥来了电话,说明丁老怪果然坐不住了,可又不想单独面对我,于是开始四处找朋友了。 闫京在京城号称及时雨,就是因为长袖善舞,交友广阔。 “武爷神机妙算!”闫京调侃道。 “二哥这就是骂我了!” 他哈哈大笑,“是这样,一个老朋友找到了我……” 我静静听着,书桌上一根檀香袅袅,烟气先是笔直升起,约一尺高后,乱成一团。 晚上六点整,肖光拉着我和老疙瘩来到了长城饭店。 车刚拐进去,远远就看到了闫二哥。 他和两个人站在台阶上,这份诚意和面子,真是给足了。 仔细看。 左边的男人四十岁出头,穿了套黑色毛料西装,披着一件羊绒大衣,站在那里笑眯眯地说着什么。 这人年轻时一定是个大帅哥,只是长了双桃花眼,看着有些邪气。 怎么说呢? 就是有些轻浮,或者说不正经。 他就是闫京那位开夜总会的朋友,刘校通! 我听马三说起过他,这也是个老混子了,因每遇大事思考时,额头都会出现一条很深的抬头纹,又因家族男丁排行老四,所以社会上一个诨号:横纹通四爷。 不用说,闫京右边站着的老头儿,一定就是丁伟栋丁老怪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其本人。 想想在几年前,这位丁爷还是自己仰视的存在,真是风水轮流转,现在他得通过朋友找我喝酒了! 丁老怪看着至少得五六十岁了,个子不算高,多说一米七,特点就是瘦,干瘦干瘦的。 他穿的极为普通,扔进胡同里,和那些端着搪瓷缸子,穿着跨栏背心下棋的老爷子一般无二。 他站在那里紧紧抿着嘴,在听两个人说话。 可以理解他的郁闷。 一个老江湖,今天竟然要通过朋友相约,宴请一个还不到三十岁的同道,这多少会让他有些委屈。 这边停好车,那边三个人已经走下了台阶。 下车后,我连忙快走几步,闫京夸张地和我来了个熊抱,随后侧身介绍:“这就是我三弟,咱京城著名收藏大家,武爱国武爷!” 我可不想和这二位拥抱,微笑着拱了拱手。 “这位是丁伟栋丁爷!” 丁老怪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干瘦的脸上瞬间都是褶子,拱手道:“武爷!” 我又一次拱手:“丁爷好!” “这是我老朋友,刘校通刘总!” 刘校通伸长了手,打着哈哈说:“早就听老闫说起过武爷,今日一见,真是相貌堂堂,神采奕奕……” 人家已经伸手了,又是闫京的好朋友,我自然不能不给面子。 握上手我就想马上松开,这人的手油腻腻的,还有些凉。 总之,他给我的感觉不是很好。 老疙瘩和肖光都过来了。 我给大伙介绍。 包房里花团锦簇,一片祥和,大伙寒暄着落座。m.biqubao.com 丁老怪话少,基本都是刘校通在说,一会儿一个花边新闻,一会儿一个社会热点,无缝衔接,毫不违和。 这种人就像润滑油,无论多少锈迹斑驳的零件组合在一起,他都能让这些零件不发出异响。 酒菜上全,闫京敬了第一杯酒,说了些客气话,半句没提我和丁老怪的恩怨。 几杯酒过后,丁老怪站了起来。 “武爷,其实咱二人并没有什么冲突,只是我下面的小兄弟不懂事,都说相逢一笑泯恩仇,我让文青给您敬酒……” 说着,他拍了两下手。 包房的门开了,白白胖胖的文青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是一瓶茅台和两个七钱杯。 我没说话,就知道会有这个场面,暗笑这家伙也不知道躲在哪儿了。 丁老怪沉着脸喊:“老文,还不给武爷端酒?!” “是是是!”文青连忙快走几步,脸上堆满了笑,来到我身前,先给我满上,随后就要给自己倒。 我把七钱杯挪到了一旁,随后将一只高脚杯放在了他身前。 房间里安静的可怕,没人说话。 文青干笑两声,“茅台可是好酒,武爷这是照顾文青。” 说完,开始倒酒。 “武爷,文青有眼无珠,我先干为敬了!” 咕咚咚,干了满满一高脚杯的白酒,这酒杯大约能装三两。 他放下杯,微微弯腰看我。 我笑了笑,“文叔好酒量……” 说着,我两根手指轻轻点了点桌子,他只好又把高脚杯满上。 咕咚咚,又干了。 没人说话。 我看得清楚,丁老怪面无表情,刘校通刚要张嘴,被闫京一个眼神阻止了。 文公公又倒满,刚拿起酒杯,我也把面前的七钱杯端了起来,“来,我陪文叔干了这杯酒!” 眼角余光扫过,丁老怪明显松了口气。 最后一杯酒,我能陪他喝,就算原谅他了,也给了闫京的面子。 一瓶茅台,两分钟不到,文公公喝掉了九两。 出去时,脚步已经踉跄。 不是我小气,只是身份在这儿呢,不能太轻易饶了他,必须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 日后见到我的影子,他得饶道走! 接下来,丁老怪的话明显多了起来,不停张罗着喝酒。 刘校通嘻嘻哈哈,三句话不离女人,说喝完都去他的夜总会。 闫京今晚是个掮客角色,一手托两家,唯恐场面冷了,自然也是不停张罗喝酒吃菜。 老疙瘩和肖光几乎没说话,好酒好菜,嘴没停过。 大伙都没少喝,尤其是丁老怪,眼睛都长了。 酒过三巡。 我问他:“丁爷,您和盛京的鬼爷熟悉吗?” “段老鬼?”他呵呵直笑,“年轻时交集过几次,最近这些年没再见过……” 说着话,又续上了一根烟。 这老家伙烟瘾不小,一根接着一根。 我又问:“无影手和老王爷呢?” 他夹烟的手明显顿了一下,“都见过,两位老哥走的太早了……” 我又问:“老中医熟悉吗?” 丁老怪虽说比这几位小,可也算半个老一辈人物了,或许他能知道些什么。 “楚老哥可是东三省当之无愧的[黑钱魁首],无影手虽说总不服气,可也是没有办法……对了,他还健在?” 我摇了摇头,将这几位前辈的遭遇简单说了说。 我注意到,听我说这些的时候,这位丁爷并没有多少惊讶。 又或者说,他偶尔表现出来的惊讶,有些假! 这老江湖,看似喝多了,其实留着量呢! 他肯定知道些什么! “丁爷,说起来,老王爷算是我的开手师傅,有些事情我一直不解,为什么接二连三的,这几位死得死、残的残,他们到底得罪了谁?” 之所以今天能来,一是不得不给闫二哥这个面子。 二就是这个目的,无影手是陈六指的师傅,老中医是唐大脑袋的师傅,老王爷是陈庆之师兄的师傅,又都与我有旧。 这些人都没得善终,这事就这么悬着,心里难免惦记。 丁老怪两只胳膊肘拄着桌子,一口口啯着烟。 烟雾中,他的两只大眼皮耷拉着,似乎陷入了回忆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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