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手伸进了炕洞,开始往外掏那些塑料袋儿,里面是个纸箱子装的。 全掏出来才发现,一共也没多少,估计最多也就两三斤的样子。 这些东西如果是淀粉真不值钱,问题它不是! 我计算不出来它的价格,不过应该够了,够枪毙于野十八个来回带拐弯儿!biqubao.com 我觉得西屋火炕里,还有厨房地窖里应该还有东西,起码这儿就没看到摇头丸。 那玩意儿出货量最大。 冷啊,已经够死刑了,我真懒得再找。 可想想这些害人的东西,如果不都翻出来,万一于野进去以后拒不交代这里,以后再流向市场怎么办? 将坑洞恢复原样后,又把炕席盖好。 依样画葫芦,又在西屋火炕下面,翻出来好大一纸箱摇头丸,粉红色、浅绿色、褐色、土黄色、黄绿色、粉白色……真是五颜六色。 别看它叫“丸”,实际上都是药片,而且形状也不都是圆形,还有椭圆形、长方形等等。 一些药片上面还有图案,有字母、数字、海豚、树叶、钻石、鱼、笑脸、高脚酒杯等等,五花八门。 我从来不碰这种东西,不明白这些图案代表什么。 不管了,搬出纸箱,又把那些袋白粉装了进去,满满登登。 厨房地窖里肯定也有东西,盖好炕席,抱着纸箱出了西屋,来到了饭桌前。 这是个在东北七八十年代极为流行的折叠木质饭桌。 有个俗称:靠边站! 意思是用完以后,可以折叠立起来,放在墙边不碍事。 我把纸箱放在了灶台上,收起了满是灰尘的靠边站,立在一旁后,蹲在菜窖前开始一块块掀开盖子。 直到九十年代初,到了冬天,东北唯一的菜就是大白菜、萝卜和土豆;大白菜做成酸菜,萝卜埋在沙子里,土豆就存放在菜窖里。 无论是室内还是室外的菜窖,入口一般都是方形的。 菜窖盖子也不是一整块木板,而是一条条像地板一样的木条,打开时要一条一条地起开。 拿走一半木板后,我拿着手电筒往下照…… 哎呀我艹! 我差点没一屁股坐地上,头发根瞬间根根竖立,后背都起了一层冷汗。 黑黝黝地菜窖里面,竟然有个人! 刚才手电筒正照在一个男人的脸上,他仰面躺着,灰突突的一张脸,嘴巴微张,一双眼睛死鱼般瞪得老大。 这不是活人,那双眼睛毫无神采。 而且也不止一个人,他身子下面还压着一个! 这黑灯瞎火的,又是我一个人,冷不丁看到这种场景,神经再粗犷,也差点儿吓个半死。 稳定心神,把剩余的木板儿都掀开,拿着手电筒再往下照。 大约四五米深的菜窖下面,躺着两具尸体。 上面的男人三十多岁,看头型和衣着打扮,应该不是混社会的。 他穿了件廉价的皮尤夹克,脏兮兮的牛仔裤,胸口有明显的几处刀伤和血迹,看样子刚死不久。 他身子下面是个女的,黑色长发,穿着一条黑色健美裤,上身是件藕荷色的棉服。 因为是趴着,看不到长相。 我用力抽了抽鼻子,闻不到腐败的味道,应该才死没多久,再加上天气太冷,并没有腐烂。 这是打群架捅死的? 怎么还有女人? 收回手电筒,我默默地把一条条窖盖木板盖上。 剩最后一条时,我突然停住了手。 明白了,原来是这样! 这个地窖里面,原本应该有三具尸体,今天下午出殡埋的那个,就是其中一具! 对! 就是这样! 一定是这样! 于野呀于野,真看不出来,你不只卖粉儿,竟然还敢杀人! 而且还不止一个! 我盖上了最后一条木板。 现在怎么办? 还是先离开这儿吧,黑灯瞎火还有两具尸体陪着,虽说我胆子不小,可也不舒服。 屋门外面有铁将军把门,避免打草惊蛇,抱着重重的纸箱从后窗跳了出去。 反手又推上窗户。 至于说窗户里面的插销没插,不用管了。 这种细微处一般很难察觉,等房老四和于野真发现时,肯定已经戴上了手铐,是被警察带来的了! 外面比屋里暖和,一丝风都没有,感觉要下雪了。 坐进车里,点着火,暖风很快就热了。 原本我的想法很简单,翻到证据后就绑了于野,打晕他,再把他和这些东西放在一辆车里,然后直接开到市局门口。 扔下他和车以后,找个路边磁卡电话,打给市局报案! 一了百了! 现在看,得换个方法,崔承铉事件给了我灵感,一定要把利益最大化。 想了又想。 杨宁的人情我已经还上了,兴安周疯子待我不薄,这个人情应该给他! 不再多想,拿出手机打了过去。 电话响了好多声才接。 “周大哥,方便吗?” “没事儿,京城开会,晚上请几位领导吃饭,我出来接的,你还没回来?” “有个事儿和您说。” 他笑了起来,“你小子准没好事儿!” 我没心情开玩笑,“您在雪城公安局或者省厅,有没有关系特别好的朋友?” “你不会又惹事儿了吧?” “没有没有,真没有!” “说吧,就算失手杀了人,哥哥我也保你不死!” 我心里暖融融的,自己不过是个贼,何德何能让人家如此对待? “我送周大哥一份大礼……”我把事情详详细细说了一遍。 周疯子严肃起来,“坐车里别动,注意安全,等电话!” “好!” 放下手机,摇下一点儿窗户,我点了一根烟。 该回家了…… 一根烟抽完,手机响了。 “你好,我是雪城市公安局的沈波,请问你在哪儿?” “……” 放下手机不一会儿,周疯子又打了电话,“小武,沈波是我姐夫的发小,有什么话都可以和他说,明白了吗?” “明白!” “他刚刚调到省城任副局,主管刑侦等工作,上上下下一堆不服气的,你这个案子,简直就是及时雨……” 我没说话,静静听着。 “兄弟,谢谢!”他说的十分郑重。 “周大哥……” “再叫这么生分,以后咱就断交了!” 我连忙改了口,“疯子哥!” 他哈哈大笑起来,“这就对了,虽说“疯子”这两个字不好听,可我也是贱,听了十几年,已经习惯了……” 接触几次我就发现了,只有和他最亲近的人,才会喊他疯子。 例如杨七哥和小马哥。 而比他年纪小的,例如东北出口公司总经理许大白,还有大头,则是一口一个疯子哥。 唯一例外的是二虎和老嫖,这二位是周疯子的发小,所以他俩叫的最简单,就一个字“哥”! 东北建筑总公司的总经理孙广志,喊的是东北。 其他再远一些的人,才会喊周大哥或者周总、周董等等。 一个称呼看似简单,其实就能看出关系的远近。 “疯子哥,”我说:“你要是这么客气的话,我马上开车就走!这几年你没少帮我,我小武说过一个谢字吗?” “操,好像说过……” 两个人都大笑起来。 这就是周疯子,嬉笑怒骂间,把要表达的意思都说了出来,又让人心里十分舒服。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三辆普通的桑塔纳,一辆白色依维柯停在了路边。 我一翻手,夹上了一把手术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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