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就要轮到我这儿了,我有些不舒服。 虽说我和张思洋算不上对象关系,可她哥张建军毕竟就坐在这儿,难免有些小尴尬。 我装作随意地拿起宽大矮几上的价格表,看完着实吓了一跳。 可乐、雪碧30; 依云40; 巴黎水50; 果盘120; 麦卡伦550; 酩悦香槟700; 长城干红1200; 杰克丹尼1800; 皇家礼炮3500…… 好多我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更没喝过。 要知道现在普通人的工资才多少钱呐,苦干苦熬一个月,可能都买不起一瓶干红,这也太宰人了! 我刚放下,覃总说:“武总,你随意……” 大伙都看向了我。 周疯子笑吟吟的,张建军耷拉着大眼皮,根本就没看我。 我觉得自己脸肯定红了,其实自己也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场合,可就是别扭。 小马哥用肩膀撞了我一下。 我不想矫情,随手指了一个。 异香扑鼻,一个女孩坐在了我身边。 我抬头看她,女孩长着一张俏生生地瓜子脸,虽不是什么顶级姿色,却是落落大方。 她伸出小手:“你好,我叫韩伊云。” 我有些惊讶,第一次见到握手介绍自己的小姐。 “哦,你好,叫我小武就行。”我握了握她的手,软绵、细腻、柔若无骨。 我看人的眼神可能赶不上老疙瘩,可还是觉得她不像个风尘女子,更像个普通大学生。 于是就问:“你还在上学吧?” 她惊讶起来,“您猜的可真准,我在京城舞蹈学校,明年毕业!” 我“哦”了一声,怪不得气质这么好。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 我注意到,这些人里,只有陈六指和大头两个人手脚不太老实。 其他人都和自己一样,只是品着酒或喝茶聊天。 让我吃惊的是老嫖,看他的面相,我断定他这个绰号肯定是嫖娼的“嫖”,而不是姓朴的“朴”。 既然如此,怎么会如此老实? 这和他的绰号,以及“兴安四大逼王”首席太不符了! 周疯子那边,更是没向那个叫海玲的女孩伸出一根手指。 我听小马哥身旁的女孩说:“马总刚才说到了零和游戏,我也有一点浅薄之见,觉得之所以零和游戏原理广受关注,主要还是因为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会发现许多与“零和游戏”类似的局面……您看,那些胜利者的荣光后面,何尝不是隐藏着失败者的辛酸和苦涩……” 我艹,这是一个小姐说出来的话? 陪我的韩伊云明显没这么高深,但说起艺术来也是头头是道。 当听说我会弹钢琴,还会吹唢呐,更是一脸兴奋。 “我在小学毕业的时候,就完成了业余十级考试,后来因为舞蹈,又停了一段时间才捡起来……” “不知道武总是喜欢德彪西的印象派,还是拉赫玛尼诺夫的晚期浪漫派,又或者是勋伯格的十二音体系?” 我特么听得一脸懵逼,接近崩溃,这都是些什么妖孽? 自己连599还没弹完好不好? 我想说:武总我最喜欢唢呐的《大出殡》…… 我没说,忍住了! 这时,就听大头那边的女孩儿“嗷”地一声。 我看了过去,就见陪他的那个女孩脸都涨红了。 再转头看,覃总还在和周疯子说话,不知道是因为他在这儿的原因,还是这些女孩就这个素质。 那圆脸女孩儿马上像没事人一样,又抱住了大头的胳膊。 整个总统套房里,陪张建军的女孩最是清闲。 因为张建军耷拉着大眼皮,靠在沙发像睡着了一样,女孩儿偶尔插块水果递到他嘴边,他也不拒绝。 大头又张罗让老嫖唱歌。 很明显,老嫖也是个人来疯,和陪她的女孩耳语几句,就窜了起来,把麦克风拿在了手里: “这首歌,我要唱给我闺女朴米米听,出来才半个月,爸爸就想你了……” 音乐响起,是周华健的《亲亲我的宝贝》。 “亲亲的我的宝贝, 我要越过高山, 寻找那已失踪的太阳, 寻找那已失踪的月亮……” 掌声响了起来,我不禁又一次刮目相看,真是人不可貌相,这温柔的声音,暖心的曲调,不比周华健唱的差。 到后来,所有人都跟着一起唱,好多人都热泪盈眶: “啦啦,呼啦啦,啦——呼啦啦, 还在上面写你的名字; 啦啦,呼啦啦,啦——呼啦啦, 最后还要平安回来, 回来告诉你那一切, 亲亲我的宝贝……” 我趴在小马哥耳边问:“朴总一直都这么本分吗?” 小马哥哈哈大笑,“他以前比谁玩儿的都花花,结婚以后就不行喽……” “为啥呀?”我很好奇。 小马哥伸手做了个手枪的手势,“他媳妇有这个,不听话是真收拾他……打得狼哇瞧叫唤……” “怀孕的时候,这货又犯老毛病了,他媳妇就去找疯子。” “结果两个人在姬老骚的夜总会抓住了他,在舞池里一起削,男女混合双打,腿都他妈差点儿打折了……” 我脑子有些转不过来了,“你、你说朴总媳妇是警察?” 他呵呵笑着。 我挠了挠脑袋,得,这真是一群妖孽! 一个个老婆不是局长就是总经理,竟然还有警察,我真怀疑这些人可能都是大学毕业,而不是混过社会。 老嫖刚坐下,覃总开始扯周疯子,“周总,来,唱一首……” 周疯子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这一嗓子,你这个天上人间就得成十八层地狱……” 覃总哈哈大笑,“东北话把过分谦虚叫“血呼”,周总你这就是太血呼了……” 周疯子没招了,只好站了起来。 陪他那个叫海玲的女孩儿问:“周总,您唱什么?” “跟着感觉走吧!” 海玲愣了一下,“随便唱?清唱?” “不是,歌曲名字,《跟着感觉走》!” “哎呦,您瞧我,真是不好意思……”她连连鞠躬,随后去点歌了。 这时,七哥站了起来,“那个……我撒泡尿……” “等一下,我也去!”小马哥也站了起来,还嘀咕了一句,“水喝多了……” “哎呦,吃坏啥了,肚子咋疼上了呢?”老嫖第一个窜了出去。 周疯子脸都绿了,张嘴就骂:“嘎哈去?都他妈给我回来……” 没人听他的。 紧接着,一个又一个地往出走,就剩下十个小姐、覃总、我和张建军了。 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张建军睁开了眼睛,像是刚睡醒一样,问我:“他们呢?” 我也懵着呢,“好像……都去厕所了……” 这时,音乐声响了起来,周疯子接过麦克风,走到了前面小舞台上。 “覃总非让我唱首歌,有些不好意思,不是谦虚,他们都说我唱歌挺难听的……” 我就觉得眼前人影一晃,再一看,张建军已经没了影儿。 我艹,这些人,也太不给周总面子了吧? 没办法,我和覃总、十个女孩儿一起鼓掌。 他说完了。 唱出第一句以后,我才发现,他不是谦虚,真不是谦虚。 “跟着感觉走,紧抓住梦的手, 脚步越来越轻,越来越快活; 尽情挥洒自己的笑容, 爱情会在任何地方留我……” 这不是难听,是太特么难听了! 其实周总嗓音不错,可完全没有音准,九腔十八调,一个字都不在调上。 十二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学生一样齐刷刷地看着他深情歌唱。 我不知道别人什么感觉,反正我是如坐针毡、如芒刺背、如鲠在喉…… 几乎接近崩溃。 此时我就想举手打断他:“周总,我也憋不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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