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缭绕间,我已经想明白了。 这件事情,最大的可能,是与她合作的那家公司对我和金老九不放心,怕我们乱说话。 原因很简单,收拾王金成这事儿并不光彩,而知道此事的只有我们。 在这些人眼里,我和金老九不过都是微不足道的炮灰而已! 找个机会,捎带脚一并就收拾了。 就像不经意踩死只蚂蚁。 如果今天唐大脑袋进了那间办公室,等着我俩的,一定是两副亮晶晶的手铐。 等我们放出来以后,张思洋就会把责任推到金老九身上。 如果识破没上当,就像刚才那样,她也会往金老九身上推,目的是挑起我们之间的争斗! 而他们,两只手干干净净,坐收渔翁之利。 都说过河拆桥,这些人却想把我这座桥,还有造桥的金老九一把火都烧了! 就算烧不死,也让我们身心疲惫,两败俱伤。 黑,真黑,太黑了! 我该怎么办? 这里唯一奇怪的地方,就是为什么出面的是张思洋? 踩死一只蚂蚁而已,用得着出动重型卡车吗? 我不相信一台卡车会对一只蚂蚁情有独钟,可为什么呢? 思来想去。 甭管为什么,还是离他们远一些。 这个张思洋翻手就能将自己多年的姘头送进大狱,其心性可想而知! 她现在是集团老总,干爹秦利华是雪城道上头号人物,那家外地公司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都不是我这个小人物能惹得起的! 身份相差太过悬殊。 这个时候,考验的是情商和社会阅历。 一根烟抽完了,我把烟头扔进了垃圾桶,回过身后,害羞小男生一样说:“姐,以后可不能这么开玩笑……” 她大眼睛眨了两下,就这么看着我,仿佛我脸上长着花一样。 我继续说:“啥时候想喊老弟吃饭,姐就提前打个招呼……哦,对了,哪天你让谁过去一趟,得把这两万块钱还给你……” 她斜靠着窗台,手指间还夹着已经熄灭的烟蒂。 “既然事情没做,这个钱大脑袋肯定不能要,”我开始话里有话,“荣门是下九流不假,可行有行规,我俩管不了别人的嘴,但绝对能管好自己这张嘴!” “那行,我就先回去了!”说完,我回身按下了电梯下行键。 该说的都说了,她是个聪明人,肯定明白我的意思。 叮—— 电梯门开了。 我迈步刚要进,就听她说:“小武,你不想把金老九取而代之?” “不想!” 说完,我毫不犹豫地走进了电梯。 我确实不想,前车之鉴,这个行业一旦名气大到收不住,那么距离吃牢饭也就不远了! 我也知道,今天无论自己怎么表现,她都不会相信我,但我需要表面的和气。 没那个实力,就不要当面撕破脸皮。 纵观历史上那些逞过匹夫之勇的人,别说什么坟头草,连坟都找不到了! 首先,咱得活着! 活着就有机会,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不知道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在哪儿,因为从来就没想过,我只想找到父母,有一个家而已。 回家的路上,我说不打车了,咱们走走,唐大脑袋没吭声,默默跟着我。 这个时间的雪城街头,出租车都很少了。 路灯把我俩的身影拉得老长。 街头有个老人在卖烤地瓜,寒夜里热气腾腾,让人食指大动。 我跑过去买了四个。 报纸裹着地瓜装在塑料袋里,我把它放进了大衣里,前胸热乎乎的,很舒服。 十几分钟后,拐上了黄河路。 我把自己分析的说了一遍,问他:“这回知道这种钱难赚了吧?” “嗯,”他点着头,“这些人的心眼子,都他妈是黑的!” “刚才照相机都不想还她,被那个叫虎子的一把抢了过去,差点没他妈把我脖子勒折了,妈的!” 骂完又问:“那两万块钱真还她?” “你还想等她派人来取?!” 他瞪圆了小眼睛,“那我还给她送过去不成?” “对喽!” “我不去!咱俩来回折腾两趟了,吃饺子没花钱?还是坐公交车不花钱?凭啥还给她?” “没干活就不能要!”我正色道:“听哥的,明天你就去她公司,当面给她!” “我不去!” 他低着头,两条小短腿倒腾的飞快,明显是不高兴了。 “你是不是还想她来找咱们?” 听我这么说,他停住了脚,拉长了声调,赖赖唧唧地说:“行——听你滴!” 我搂住了他肩膀,笑道:“这就对了,咱不贪这种钱!” 他也笑了起来。 我俩搂脖抱腰地继续走。 “哥,你到底是咋发现的呢?我咋就没看出来?”他问。 “直觉!”我想了想又说:“我不懂什么招投标,也不明白是否需要这种手段竞争!可张思洋是什么身份?她张张嘴的事情,没必要亲自出马去找我……” “不对!”他连连摇头,“我觉得这娘们就是看上你了!所以那天晚上才请你吃饭,这次又亲自上门,搂草打兔子呗,顺便还能和你钻被窝……” 我轻咳两声,“这个吧,也有可能,毕竟你哥我高大威猛,貌似潘安……” 呕—— 这货搂着一棵树,做出了一副呕吐状,气的我抬腿就踹,他落荒而逃。 转眼他又凑了过来,缩着脖子,“说实话,哥,你想不想和她睡觉?” 我不搭理他。 “说说呗!”他淫笑着,肩膀一下下的撞我。 “说个屁,打车走,脚他妈都冻透了!”我伸手拦车。 上车的时候,他还在问我:“哥,她为啥总瞅你手呢?你扣她哪儿了?” “滚!” 回到家,我开始和他商量,能不能换过来睡一宿,这货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 “哥,我不是怕不舒服,就是怕把家里沙发睡坏了……” 望着眼前这张一本正经的大脸,我他妈又后悔了。 “没事儿,”我说,“你睡吧,睡坏了我正好换一对儿!” 他同意了,我还挺高兴。 万万没想到。 后半夜,他就爬上了我的床,我紧裹着被子熬了一宿,实在是太不习惯了! 本来想起床后赶他走,没想到起来就看到桌子上做好了两个菜。 西红柿炒鸡蛋和葱爆羊肉。 我惊讶地问他:“啥时候去买的菜?” 他又是一脸憨笑,“早市儿,快洗漱,开饭!” 得,想好的词儿又没骂出来,他奶奶的,这是用饭菜堵我的嘴呀! 但是吧,不得不说,挺好使。 吃完饭,我打发他袋去还钱,一个人溜达到街口的永红仓买买烟,老板李大嘴一边找我钱一边说:“小武,你还不知道吧?” 这家伙最能捕风捉影,那张嘴就像大老娘们的棉裤腰。 我接过钱,应付了一句转身要走。 就听他又说:“大老张住院了,听说让几个小偷弄伤了……” 我停住了脚,连忙回身问他怎么回事儿。 四十分钟后。 我拎着一兜水果,来到了位于邮政街的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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