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道_第21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你跟着我干啥?”我问他。
  “让我去你家住呗,明早咱俩好一起走……”
  “滚!”我破口大骂,现在我才终于理解,道上为啥都叫他泡泡唐,真不是一般的赖呀!
  这人就像大鼻涕,属胶皮糖,粘上就甩不掉!
  我大步往家走,“我不去了行不?”
  他抄着袖,两条小短腿倒的飞快,“哪能呢?我早就听说过你,雪城道上那么多的老人儿,谁不对小武哥竖起大拇指,都说你贼仁义……”
  我不搭理他。
  “小武哥哥……”
  我猛地一下站住了,他差点撞我身上。
  “你再他妈这么叫?信不信我掐死你?”
  他嬉皮笑脸,“不叫,不叫了,快走得了,一惊一乍的,贼冷!”
  哎呀我艹!
  我觉得自己快疯了,咋碰上这么个玩意儿!
  眼瞅着到家门口了,我又停住脚,转身看他,十分严肃道:
  “既然我答应你了,你师父又是道上的老前辈,于情于理,明天我都会和你去看看……”
  “是是是!”他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模样,还竖起了大拇指,“仁义,怪不得都说小武哥仁义……”
  “闭嘴!”
  他伸手捂住了嘴。
  “我不习惯两个人住,你回家吧!如果远,就去住店,没钱我给你拿,行了吧?”
  我已经拿出了全部的耐心,只要他不跟着就行。
  不料我失策了,低估了他无赖的层次,以及泡泡糖的黏度。
  我刚打开店门,他就跟着往里挤。
  气的我伸腿一绊。
  啪!
  他一个大腚墩坐在了雪地上,一眨眼,水缸一样的身子又弹了起来,嬉皮笑脸地往前凑。
  我又是一个腿绊儿。
  就在他倒地的瞬间,进屋、锁门,一气呵成!
  真他娘的烦人!
  刚脱掉大衣……
  咚咚咚!
  敲门声响了起来。
  我没搭理他,去阳台烧上水,坐回柜台里,想尽快把那只梅花表修完。
  戴上放大镜,旋开表盖,拿起镊子,继续拆零件。
  平心静气。
  拆下来的零件,一个个整齐地排列到一张白纸上,每一个都像工艺品一样精美。
  传统钟表修理技术,包括“粘、补、焊、驳、种”五法,一块手表里有200多个精密配件,有的比芝麻还小,打个喷嚏都会瞬间消失。
  做这个需要心静、手稳。
  心静,不仅仅是要安静,那是一种无欲无求的状态,自得其乐。
  这和被生活所迫,完全是两种不同心态。
  刚拿起120号汽油壶,门又响了。
  瞬间,心不静了!
  我牙根儿直痒痒,真想出去把他按雪地里好好捶一顿,想想又算了,这么冷的天,一会儿就走了。
  可我又一次失策了!
  接下来,这三下敲门声就像定了时一样,隔一分钟就会响起来一次……
  我一直忍着,拿起小刷给零件做初洗。
  没等做第二遍精洗,猛地想起还烧着水,慌忙往阳台跑。
  奶奶的,就剩下小半壶了,灌到暖瓶以后,又接了一壶烧上,一会儿我想泡泡脚。
  咚咚咚!
  受不了了,我猛地拉开了门。
  一张大脸出现在我眼前,眼眉和睫毛上都是霜,看着像圣诞老人一样。
  还有快过河的两条大鼻涕,仿佛冻住了,晶莹剔透。
  “大哥~~~~”他的声音像头小绵羊,“不、不行了,我要冻死了……让我住店,你、你、你得给我钱哪?”
  “你他妈连住店钱都没有?”我问。
  “没~~~~~真没有~~~~~儿唬~~~~~~”
  本想捶一顿再扔远远的,可看到眼前这副惨样,又下不去手了。
  “你他妈……”我骂了一半,“进来吧!”
  “哎~~~~”
  进屋后,他坐在沙发上还不停哆嗦。
  我用白瓷壶冲了一把猴王茉莉,给他倒了一杯。
  “喝吧!”
  看他端起了茶杯,我知道这表是不能继续修了,于是拿起墙角凳子上的搪瓷盆,去接洗脚水。
  端回来放在沙发前,本想坐下脱鞋洗脚,可看他那副样子,又于心不忍。
  我用脚踢了踢盆,“泡泡脚,一会儿就热乎了!”
  “哎,谢谢小武哥!”
  他倒是不客气,放下茶杯就开始脱鞋,一只袜子还是破的,大脚趾不安分地探头探脑。
  我给自己倒了杯茶,坐下慢慢喝着,“我记得你说比我小两岁?”
  “嗯呐,我74年的,属虎!”
  “你家韩甸的?”
  “嗯!”
  “父母都在?”
  他沉默起来,我看了他一眼。
  两个胖脚丫在盆里相互搓着,好半天他才说:“五岁时,我妈病死了,十二的时候,我爸用爬犁拉着我哥,结果一辆往万隆去的大客车打滑,冲过去把他俩都撵死了。”
  没想到会是这样,我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不知道这样……”
  “没事儿!”他笑了笑,“十一年了,我都快忘记他们长啥样了!”
  “没赔偿吗?”biqubao.com
  “赔了,两个人一共给了七百九十四块五毛六分,说是按照什么人均收入啥赔的,我那时候小,根本不懂,钱也是我老叔拿着了……”
  “后来呢?”我问。
  “后来?”他惨然一笑,“对付活着呗,本来学习就不咋样,没多久就不念了,四处胡混。”
  “你老叔不管你?”
  “管,可管不了,抓着我也只能削一顿!”
  “给你钱花吗?”
  “给,我老婶儿事儿多,可我老叔不惯她毛病,他俩没孩子,拿我当亲生的一样……”
  我长舒了一口气,还好,如果碰到个不要脸的,这笔钱就吞了!
  十一年前,也就是1986年,八佰块钱也不是小钱了。
  “可惜,好人不长命!没两年我老叔就走了,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是啥病,肚子越来越大,脸和胳膊腿却瘦的厉害,没多长时间就咽了气……”
  我看到了他眼角的泪光,不由叹了口气。
  同是天涯沦落人,不禁对他的印象又好了一些。
  可现实总“啪啪”打我脸,刚有的一点儿好印象,转眼就被他折磨的无影无踪。
  这货竟然要上床和我一起睡!
  我真是纳闷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人?
  他能让人上一眼还可怜他,转眼又烦的要死,而且还是无缝连接,非常自然。
  泡泡唐,给他起这个绰号的人真是个天才,太贴切了!
  我已经连着把他蹬下去了五次,可这货的脸皮奇厚无比,继续往上爬。
  后来实在没招儿了,我把工作间两只沙发对在了一起,裹着棉被缩在上面,这才躲开了这货。
  鸠占鹊巢!
  这一宿,睡的我腰酸腿疼。
  早上抱着棉被进里屋一看,人家正打着呼噜,睡的那叫一个香甜。
  我扑上去就是一顿大拳头,打得他穿着条破裤衩子满床爬。
  打到后来我才惊奇地发现,别看这货一身肥肉,皮肤也是嫩白,却十分抗揍,怎么打都能扛得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593/7385371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