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去胡忠义那边问事的洛明晨,问完就被他给拦下了。 洛明晨疑惑道:“胡大将军,你还有事吗?” 胡忠义的脸色不太好看,紧皱着眉,欲言又止。 很少看到人这么扭扭捏捏的样子,洛明晨说:“咱们是一边的人,大将军有事就直接说,我们能帮的肯定会帮。” 听罢,胡忠义鼓起勇气道:“洛老弟,那我就直说了。哥哥我已经七年没见过媳妇和孩子了,我走的时候,小闺女才满月。再等下去,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小儿子怕是早就记不得我长什么样,你俩能不能可怜一下哥哥?” 见一个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红着眼眶,就差没给自个跪下,洛明晨头皮发麻,“哥,这事我们要怎么帮?找一些人把嫂嫂侄儿接过来?” “他们在京都。按理说,我在打仗,他们是不能过来的。可我戍守边关多年,求个恩典也可以。只要你们同意作保,就能把他们接来。” 听到作保,洛明晨觉得还是要问个清楚才行,“为什么要我们作保?” 于是,胡忠义把这事原原本本的解释了一遍。 规定是将军打仗,家人要留在京都,表面上是说为了他们的家人好,不用去边关受苦,可实际上就是被当做人质,没有皇帝的同意,还不能随意出京都。 但事情也不是绝对的。 戍守边关满三年,只要有将军或是大将军作保,就能把妻儿接过来。 “之前霍云涛说边关不稳,让我再忍耐几年。结果是拖了一年又一年,吴青那狗东西自然不用问。如今你们过来,我不得不厚着脸皮来求。” 洛明晨挠挠头,“作保要签字吗?还是要做什么?” 见有门路,胡忠义高兴道:“让霍琰写一封作保信,再盖章,同我的家书一起送回京都即可。” 看他那么开心,洛明晨问:“圣上会不会不同意?” “不会的。前几年打了胜仗,我问过,圣上说有人作保就可以,你不信的话,我拿文书给你看。” 说着,胡忠义从一个大箱子底下,扒拉出一本被仔细收好的文书。 洛明晨看完点点头,“那行,我回去让霍琰写一封,你什么时候要?”m.biqubao.com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走!我跟你回去。” 胡忠义乐呵呵的带着文书,拉着洛明晨的胳膊往霍家军那边赶。 路上,洛明晨觉得有点奇怪,“大将军,你怎么不直接去找霍琰?” “找他跟找你不一样吗?说实话,我看着他心里有点发憷,还是跟你说好一点。” “啊?” 洛明晨一脸懵,“他怎么你了?” 霍琰不至于把他打了一顿吧? 胡忠义说:“我去看他训练那些士兵,啧啧……那叫一个狠。手里还有一种药膏,哪怕是血肉模糊,抹上去,第二天继续训,连个疤都没有。” 洛明晨:“……” 他能说那药膏的原材料就是他种的吗? “他训出来的那些人,根本不能算是人了,有点像死士。我营里排前头的十人围攻一人,全部落败,更要命的是他手里有三千这样的人。” 胡忠义说到这无比感慨。 这才短短几个月,若北越再过来,怕是真的有来无回,也用不着再顾忌他们破釜沉舟。 洛明晨不理解,“为什么说是像死士?” 死士他知道,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可以直接牺牲自己的人,如果被抓,不会给自己留任何余地,说自杀就自杀。 “他没让那些人死,说是不幸被抓,可以拖延时间看看还有没有生的希望,要是没有再殉国。” 听到这个解释,洛明晨懂了。 两人一路走一路聊,在书房里找到要出门的霍琰。 洛明晨说了这事,人很快给胡忠义写了一封保书,盖了章。 把保书交给胡忠义,霍琰看着洛明晨道:“军饷到了,去不去看一下?” “真的?” 洛明晨有些惊喜,“那走吧,我要看看有多少钱。” “嗯。” 霍琰起身,看向拿着保书乐呵呵的胡忠义,“胡大将军,那些田地也有你的份,不如一道去看看?” 胡忠义已经高兴疯了,无所谓道:“你们看着给吧,我先回去。” 说完,人就哼着小曲儿快步走了。 洛明晨哭笑不得,“他没事吧?” 霍琰说:“你若七年见不着我和三个孩子会如何?” 闻言,洛明晨不假思索道:“我会死的!” 霍琰静静的看他。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话,洛明晨干咳一声说:“我主要是想孩子,懂吧?” 其实,他不加这句话,霍琰还不会多想。 可加了这话,这就不得不多想。 霍琰微勾着唇角看洛明晨,说:“我知道。” “真的?” 洛明晨怎么感觉越说越不对了? “嗯。” 夫夫俩出了书房,去库房看“军饷”。 到了地方,洛明晨看到那一箱箱金银瞪大了双眼。 “咱们……这么有钱了?” 霍琰低头贴近他耳边低声道:“这不多亏有夫郎种的药材么。” 人参和灵芝都当千年份来卖的。 卖之前,洛明晨还特意拿给花邀月看了看,就算是花邀月都没认出来那些人参灵芝只种了半个月,还求着要了两个去。 这可真是把千年人参当白萝卜在卖,一筐又一筐。 其他的药材反而没种太多。 不过,为了安全和价格起见,霍琰是让人拿去各个地方在卖,这才有了那么多的钱。 除此之外,还有菜地和棉花,以及不圆的大西瓜。 零零碎碎加起来,这钱也多了不少。 “我买了鸡鸭鹅猪,还有羊和奶牛。” 寒城本来就没多少地方适合种地,不如发展一下养殖,说不定还更赚一些。 “奶牛?” 洛明晨抓住了关键词,这是他想象中的那个奶牛吗? “嗯,琉璃城的特产之一,产奶很多,不是耕牛。听说那种奶牛挤出来的奶,没有羊奶那么腥膻。” 听完,洛明晨眼眸晶亮,“是不是黑白相间的?” 霍琰微微颔首,“你见过?” “我那边也有啊。走,咱们去看一下。” 比起这些要发给士兵的钱,洛明晨对奶牛更感兴趣。 “好。” 霍琰交代季博文发钱记账,便跟洛明晨去看买回来的奶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585/73850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