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种田:小夫郎养崽超凶_第93章 非常扎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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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茶和豆腐全送完,店铺也提前关门,上面还挂了个东家有喜的牌子。biqubao.com
  趁着兄弟俩还没放学,洛明晨跟霍琰带着闺女去月兰县,想着多买点菜,再把做好的项圈和项链带回来。
  朝廷给举人的赏银还不少,尤其闻柳云还是元州府头名,直接给了一百两纹银,还有一些碎银和铜钱。
  这是考虑到考生有可能家境贫寒,特意给他用来打赏报喜之人,或者是其他人用的。
  用洛明晨的话来说,就是还挺人性化。
  霍昱辉考上童生也有钱,但只有五两,相当于抵了考试费。
  不过,对于洛明晨而言,这已经很不错了。
  本来他就没想过霍昱辉能考上。
  毕竟有些人考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可能考不上童生,现在霍昱辉才十二岁,只要他想读,以后有的是机会。
  县城里的金银店掌柜手艺还不错,按照洛明晨画的草图,还真把他想要的东西做了出来。
  项圈是银做的圈,中间有个镂空的小球,包裹着一颗金色的珍珠,正好给霍心悦这样的小孩戴。
  虽说项链是红绳,但吊坠不太一样,而且银的重量跟项圈是一样的。
  霍昱辉喜欢竹子,所以做了竹节包珍珠,瞅着有点像哨子。
  画的图是真的丑,但做出来之后,却很独特、漂亮,洛明晨只能夸一句师傅手艺不错。
  而霍湘的项链用的是金子,金色的藤蔓包裹着一颗黑珍珠。
  本来他是想做个金元宝,但在霍昱辉的建议下,改成了这个。
  出了店铺,洛明晨对霍琰说:“我觉得小辉的审美还不错。”
  金做的藤蔓包着黑珍珠,红绳的样式也不太一样,有一种淡淡的奢华感。
  总之,比霍湘说的金元宝样式要好得多。
  霍琰说:“小湘见的东西少。”
  听完,洛明晨惊讶的看了看他。
  原本洛明晨只是随口说一句,霍琰这个回答是他没想到的事。
  可仔细一想,还是很有道理。
  “那我们以后多带他看看。”
  审美也需要培养。
  这样的喜事,自然是要好好庆祝。
  夫夫俩买了个大猪腿,又买了两条大鱼,打算一条红烧、一条清蒸,还买一些泥鳅和黄鳝。
  回家后,宰了一只鸡和一只鸭。
  霍琰则是去请人。
  除了闻柳云母子、肖林和花娘之外,还去书院请了夫子和他夫人,告诉兄弟俩让玩得好的那四个朋友过来一起吃饭。
  莫夫子听说霍昱辉考上了童生,很是欢喜。
  本来是不打算去吃饭,可霍琰跟他说:“夫子,我家夫郎做了很多菜,会浪费。”
  闻言,莫夫子的夫人哭笑不得的拍了下自家夫君,“这是喜事,你就去吧。”
  霍琰又说:“请莫夫人一道前去。”
  不等莫夫人拒绝,霍琰跟她说:“夫郎特意给两位准备了果汁,比之前的蔬果还好吃。”
  莫夫人:“……”
  这是洛明晨教霍琰说的话,的确顺利的把人请了回去。
  过去一看,才知道洛明晨请了不少人。
  由于霍琰还得去请肖林和花娘,所以干脆让闻柳云和陈秀月先跟莫夫子聊着。
  认真说起来是不合礼数,可他们不在意这些,除去最开始的尴尬,聊着聊着就熟悉了。
  本来闻柳云是想请洛明晨一家吃饭,顺便把考试的钱还了,结果买完菜,却被叫了过来,买回来的菜也被拎去了厨房。
  很少见霍琰过来,肖林瞧见他的时候,还有点惊讶。
  “你被夫郎赶出家门啦?”
  霍琰满脸写着无语,“请你们吃饭。”
  肖林也没问为什么,便高兴的往房间里喊:“花娘!去霍老弟家蹭饭!”
  喊完,肖林才问:“要不要带点酒和菜?”
  霍琰一想,莫夫子和闻柳云在,说:“带一坛好酒。”
  肖林乐道:“我家还能有不好的酒吗?”
  整理好衣物的花娘出来,疑惑道:“怎么突然请吃饭?今天是什么日子?”
  “管它什么日子,明晨那手艺杠杠的,有的吃就赶紧去蹭,我去拿酒。”
  说完,肖林便乐滋滋去屋里找酒去了。
  花娘哭笑不得,不过,他们好些年的感情,说是亲兄弟也不为过,也就没那么客气。
  霍琰平静道:“小辉考上了童生,柳云也中了举。”
  “真的?”
  花娘惊喜道:“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啊!”
  “嗯,明晨说请大家吃饭。”
  “那我得包个红包才行。”
  花娘说着又去了房里。
  肖林回来时,困惑道:“花娘呢?”
  “找红包。”
  “哈?”
  于是,霍琰又跟肖林说了一遍。
  肖林也没想到霍昱辉真考上了,拍了拍霍琰的肩膀道:“你家大儿子可真聪明,又吃得了苦,是个读书的料,以后大哥就跟你混了,哈哈哈!”
  “可以,反正你是孩子他叔叔。”
  肖林:“……”
  回去后,本来花娘是想去厨房帮忙,却听霍琰说:“明晨一个人可以。”
  花娘不赞同道:“这么多人,要炒的菜很多,明晨一个人那得忙到什么时候?”
  “他有自己的办法,我去烧火。”
  霍琰的话让肖林想起那天晚上差点戳穿他脑袋的玩意,赶紧搂着花娘说:“没事的,人家厨艺那么好,肯定有一些不外传的东西,咱们就别掺和了,等吃就行。”
  花娘很无奈,“那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记得叫我。”
  “多谢嫂嫂。”
  书院下学后,霍昱辉和霍湘带着四个小伙伴回来,径直去的厨房。
  刘尚宇扯着嗓子喊:“霍叔、洛叔,我们来了!”
  已经做好就等上菜的洛明晨往窗外一看,笑说:“快去洗手,吃饭了。”
  几个少年高高兴兴帮着端菜,那些菜碗很大,霍湘帮不上忙,只能牵着霍心悦跟过去。
  “这么多菜啊?请了很多人么?”
  高嘉保说着,踏入门槛,看到自家夫子后,整个人都惊呆了。
  闻柳云和肖林起身去帮忙。
  除了霍昱辉之外,几个少年看到莫夫子,都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霍昱辉放下菜碗,打招呼:“夫子、师娘。”
  莫夫子难得和颜悦色,“这次考的不错,但学业不可懈怠。”
  “学生谨记。”
  听到这话,陈云浩开心道:“我就说小辉考上了,你们还说别乱猜。”
  闻言,莫夫子脑壳疼,“你们考上了没?”
  四人:“……”
  有点扎心。
  洛明晨进屋后,奇怪道:“怎么都站着?”
  这话解救了四人,莫夫子很心塞,但现在不是教训学生的时候。
  饭菜都端了上来,一群人落座。
  洛明晨笑道:“大家不是外人,该吃吃该喝喝,都别客气,不吃饱就别回家。”
  众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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