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种田:小夫郎养崽超凶_第49章 珍珠奶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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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霍琰除了在做饭上没有天赋之外,其他的天赋还是不错,做了两个杯子便掌握了精髓,连力道都是刚刚好。
  这种变异植物用一般的刀用力划拉,也只有一道不深不浅的痕迹,很难切割。
  洛明晨可以用异能,霍琰就不知道用的什么办法,好像是内力,反正做出来的杯子挺好。
  夫夫俩一个上午卖了二十多块豆腐,但做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杯子。
  洛明晨特意把杯子做成大中小三种,吸管可以用竹管。
  这样一来,他们的手工费怎么算?
  偏偏这种事还不能交给别人去做,只能他们自个来。
  洛明晨有点纠结,问:“要是咱们卖奶茶,一杯多少钱?”
  霍琰思索了一番,“这个杯子是用来装你说的奶茶?”
  洛明晨点头,“昂。”
  “杯子不论大小,一律两文钱,不能单独买杯子。可若能自带杯子,亦或是续第二杯,可少两文钱。”
  听了霍琰的话,洛明晨说:“这样好是好,可一杯奶茶的价格会高不少。”
  “愿意买奶茶带杯子的人,不会很在意这个价格。若是觉得不值的人,要么自带杯子,要么干脆不买。”
  洛明晨点点头,觉得有道理,“那就这么办。”
  “嗯。”
  下午做完豆腐,洛明晨便在试着做奶茶。
  这里没有奶牛,而水牛奶又比羊奶贵很多,所以,洛明晨买了一桶羊奶回来。
  羊奶的腥膻味重,可以加上一些杏仁煮,等煮好之后,再把杏仁捞出来,也能放些茉莉花茶。
  这两种办法都可以,但味道有些许不同,可以作为两种奶茶。
  其实,奶茶里没有奶精和一些别的添加剂,是做不到跟奶茶店里的一样。
  不过,这边的人也没吃过那些,没有其他东西,做出来的奶茶,顺滑度和甜度会打折扣,但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奶茶很简单,就是把奶跟茶混合在一起。
  只是,茶决定了一杯奶茶是否好喝,而奶则是决定一杯奶茶的口感。
  为了让这奶茶不会轻易被人取代,洛明晨干脆买了些茶树自己种在空间里。
  奶茶用红茶做最好,可自己种茶树的话,摘茶、炒茶、烘干茶叶,并挑选出里面的碎叶,这种事都得学着做。
  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若是用一般的红茶,很容易被人模仿,高级红茶又划不来,还不如自己动手。
  奶茶里加的仙草冻,是用干仙草做成的。
  把干仙草放水里泡完再搓洗干净,放加入清水的锅里,再放适量草木灰水进去,熬成黑汁,过滤倒出。
  将备好的糙米米浆,倒进仙草汁里,搅拌均匀再继续熬煮,煮沸后放到一边,舀出来晾凉,再用冰块冷藏,凝固后就是仙草冻。
  要是有冰箱和食用碱的话,会更简单一点。
  可惜,碱水只能用草木灰水,也不知道要放多少。
  洛明晨试了两三次才做出满意的仙草冻。
  第一次是因为碱水,第二次是因为搅拌的速度慢了,导致结了些疙瘩,第三次总结经验后才把仙草冻做出来。
  因为有空间的存在,所以一次做多些也没关系,口感不会改变。
  不知道别人是怎样,反正一提起奶茶,洛明晨想到的便是珍珠奶茶。
  里面的珍珠是木薯粉做的。
  木薯挖出来后洗干净去皮,再磨浆。
  之后沉淀,换水搅浑,再沉淀,一直重复操作,直到底下的木薯粉的颜色洗到发白,最后取出晾晒,暴晒三到五天就能吃。
  还好中秋没过,中午的太阳比较大,能晒干。
  洛明晨做了很多木薯粉。
  虽说珍珠也能用糯米粉、红薯粉和土豆粉代替,但木薯粉的口感最好。
  既然要做,那就要做好。
  让人一想起来就觉得无法代替,这才叫成功。
  有了木薯粉就能做芋圆,芋头、红薯、南瓜、紫薯、土豆……用不同的材料做出来,颜色也会不一样。
  需要注意的是做芋圆用热水更好吃,而且要慢慢的加,否则就会变成一堆……流体。
  鼓捣了几天,终于在中秋节前做好了所有的原料。
  喝着奶茶的霍湘问:“小爹爹,你会不会做月饼啊?”
  其实,霍湘的本意是说如果洛明晨不会做,那他们就去买点月饼吃。
  结果,在炒菜的洛明晨说:“会啊,你想吃什么口味?莲蓉蛋黄、五仁还是别的?”
  教他炒菜的大厨其实更喜欢糕点,只不过大家更喜欢吃蛋糕,糕点师不好混,只能去炒菜,但还是想让本国的糕点传承下去,所以教了他不少糕点的制作方法,而洛明晨最先学的就是月饼。
  “嗯……都想吃。”
  说完,霍湘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洛明晨看了他一眼,笑说:“行。”
  见洛明晨应下,霍湘很开心,又记起一件事,“小爹爹,我想带一杯奶茶给元净,他上回给我们带了他家的糕点。”
  “那待会你带一壶过去,给其他朋友也分一分。”
  霍湘高兴的应下:“好。”
  似是想到了什么,洛明晨又跟他说:“要是有人感兴趣,你就说中秋节之后,可以来店铺买。”
  “嗯!”
  洛明晨想了想,这也算是提前打个广告吧?
  得知洛明晨又要去做月饼的霍琰:“……”
  面对自家夫郎的爱好,霍琰只能当好一个烧火工。
  开荤一天就被逼吃素,晚上,霍琰抱着还在念叨卤味原料从哪里买的洛明晨,看他还挺有精神,不像之前沾床就睡,便直接把人压住。
  被突然吻住的洛明晨推开霍琰,一个翻身骑在他身上,“你上回骗我的事,我还没跟你算账。”
  霍琰握住他的手亲了亲,淡道:“那怎么能叫骗?”
  “我不管,要么我睡你,要么你离我远点。”
  短暂的沉默后,霍琰说:“你行就你来。”
  洛明晨狐疑道:“你这么好说话?”
  温热的手轻抚着他的腰身,霍琰平静道:“你也是男子,我自然会尊重你的意愿。”
  话说到这份上,洛明晨当然不能怂。
  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技术没有霍琰好。
  被吻到腰软腿软全身发软后,无论霍琰说什么,洛明晨都只能含泪应承,以求给个痛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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