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刚到林家门口,就能听到杨翠芬那个大嗓门在囔囔:“不就是一筐菜吗?娘!他们简直没把你放在眼里,亏得霍琰那小子还是在咱们这长大的,竟然说没吃过一粒米,还说只是大舅养大的他。呸!这个白眼狼!” 李贤淑听完杨翠芬的话,不由蹙眉。 霍琰和洛明晨如何欺负杨翠芬她不管,可若是不给她面子,那这事就不能善了。 “娘,霍琰那个白眼狼实在太嚣张了,你和爹一定要给他一个教训才行,否则以后都要骑到你们头上来了。今天敢抢我摘的菜,明天他们就敢上门来抢钱,说不定还要把咱们赶走,卖房卖人呢!” 听到这话,洛明晨笑了,推开虚掩着的门说:“表嫂这话是在说你们自己吧?” 杨翠芬之前被洛明晨捏过手腕,想想都觉得疼,又听人说他一拳打死过野猪,听完登时吓得往李贤淑身后躲去。 李贤淑嫌弃的看了杨翠芬一眼,淡道:“霍琰,你这夫郎还有没有规矩?” 霍琰把菜筐放在地上,说:“我家夫郎对有规矩的人,自然有规矩。” 李贤淑皱着眉看他,“你这是什么意思?” “二舅母,若二舅不在,麻烦你转告他一声。先前表嫂在我们家偷菜的事,我们可以不追究。可若以后还敢来做那些偷鸡摸狗之事,也别怪我们不留情面。” 霍琰说完,一个声音自屋内传来,“不留情面?我倒是想知道是怎么个不留情面。” 看林远出来,霍琰上前,拿了一封书信给他,“二舅不如亲自看看?” 林远冷眼看他,接下书信,看完后脸色变了又变。 “二舅应当清楚我的为人。但凡你们当年给过我一口吃的,如今也不会是这种局面。我母亲在世时,也没欠你们家什么,反倒是二舅,每次过来都是找母亲要钱。” 说到这,霍琰停下定定的看着林远,“二舅,我三岁便记事了。” 听完,林远一阵沉默,眼神复杂的看了看他。 霍琰拿回书信,临走前,说:“林家已经不是当初的林家,可霍家还在,二舅谨记,没人会再替你收拾烂摊子。” 说罢,霍琰回头牵着洛明晨离开。 杨翠芬再傻也觉出些不对来,等人走后,问:“爹、娘,这白眼狼是什么意思?” 林远抿了下唇,说:“以后不要再去霍琰家。” 杨翠芬愣了愣,“为什么?我们就这么放过他?” “管好你自己的嘴,若还有下回,我便让天磊休了你。” 说完,林远脸色难看的回屋。 李贤淑看到林远这模样,就知道事大发了,匆匆跟了过去。 杨翠芬很生气,可又知道在这个家里,林远是说一不二的,要是他开口,林天磊肯定听他爹的话,只能翻个白眼,把门口的菜筐拿回去放好,顺便去墙角听听他俩在说什么。 李贤淑问:“那是霍家的信?” “嗯。” 林远只觉脑子疼,“霍家不知怎么又想起了霍琰这个嫡长子,写信让他回去过中秋。” “中秋?如今是八月初,那么,是最近送来的?” 既然是最近送来的,可见霍家是真想让霍琰回去,哪怕不受宠,但霍家没把他踢出族谱,那霍琰就始终是嫡长子,怎么着都能从霍家分一杯羹。 别说是现在的林家,就算是以前的林家,也惹不起霍家。 想到这,李贤淑算是明白林远为何不让他们再去招惹。 毕竟,霍琰要是真杀了人,闹起来的话,霍家为了面子,也会替他处理好。 似是想到了什么,李贤淑急道:“那他会不会对清风出手?” “你们若再去惹他,我可不敢保证。到时清风的前途毁在你们手里,哭都来不及。” 林远见识过那位妹夫的手段,对他妹妹都那么狠,更别说是他们这些无关紧要的人。 霍琰怎么说都是他的大儿子,哪怕不管不顾好些年,现在送了信来,就是还是认霍琰的意思。 走在回去的路上,洛明晨时不时的往霍琰身上看一眼。 霍琰无奈道:“你要不要看?” 就等他这句话的洛明晨很自然的伸出手,“赶紧的。” 霍琰:“……” 把书信给洛明晨,霍琰见他所有的字都认识,有点好奇洛明晨以前是生活在什么样的地方,小时候既能赚钱,又能读书认字。 洛明晨看完信,歪头问:“你爹还活着?” 霍琰微顿,“嗯。” “那你怎么会住在村里?他不给钱吗?” 霍琰摇头,“我母亲离世,庶母和两个弟弟诬陷我偷东西,他便打了我一顿,让人把我送来了外祖家。” 洛明晨满眼写着同情,“你这亲爹跟我亲爹有的一拼。我亲爹哄骗了我娘,要不是他,我娘肯定前途无限。” “为何?” 洛明晨以为霍琰问的是哄骗的事,说:“我娘是我爹资助的孤儿,我爹骗她说没有结婚,结果不仅有老婆,还有两个孩子。他老婆上门打我娘,把她逼的连工作都没有,不管我娘在哪里找个轻松点的工作,都会有人来闹事,我爹是个软蛋,全程隐身。我娘为了把我养大,只能去刷碗、扫大街、送外卖。后来就累倒去世了……” 在洛明晨的记忆中,他的母亲总是很疲惫,急匆匆的前往各个兼职地点。 霍琰看着洛明晨,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不过,后来末世来临,我把我爹当宠物养着,还亲眼目睹他为了活命,把自己老婆孩子送进丧尸嘴里,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求我救他。” 说到这,洛明晨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后来他跟那个说喜欢我的人一起背叛了我,然后,我就把他们通通送进了丧尸嘴里。” 听完,霍琰浅笑道:“真惨。” “所以你别惹我,要是认真打起来,我俩还不一定谁输谁赢,上回是我让着你。” “嗯,我知道。” 霍琰知晓洛明晨没有用全力。 不过,他也没有。 但洛明晨的异能神出鬼没,真要鱼死网破的话,同归于尽的可能更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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