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洛明晨别扭的戳了下霍琰,说:“昨晚……对不起。” 闻言,霍琰淡道:“没事,我都给你记着。你一共踹了我三十四脚,打了我十五下。” 听到前面那俩字,洛明晨还有点愧疚,听完后整个人都震惊了。 “这种事你都记着?太小气了吧!” 霍琰回头对他微微一笑,“我是比较小气。” 洛明晨无语的又踢了下他的后腰,也没用多大的力气。 “三十五脚。” 洛明晨嘴角一抽,忽然想了起来,“今早那个你也记住了?” 霍琰微顿,“多谢提醒,一共三十六脚。” 听着这话,洛明晨磨了磨牙,真想一脚把他踹下车。 过了一会,洛明晨冷静了下来,有个问题,“你打算今晚踹回来?” “我打算今晚亲回来。” 由于霍琰说的实在太理直气壮,洛明晨都怀疑是不是他听错了。 驾车的霍琰看不见车上洛明晨的反应,悠悠道:“你不说话,我当你同意了。” 这么直白的话让洛明晨面上发烫,他抿了抿唇说:“随你。” 应该……是开玩笑的吧? 得到回答,霍琰微勾着唇角望着前方。 戴着草帽的霍心悦,好奇的歪头看了看自家小爹爹,见他的脸红红的,以为他热,把帽子取下,艰难的扣在他头上,“嘟嘟……” 洛明晨好笑的揉揉她的小脑瓜,“爹爹不热,你自己戴着。” 努力了那么久,最后帽子又回到了自己的头上,霍心悦叹了一口气,“哎。” 这副小模样把洛明晨逗笑了,笑着教她说话,很有耐心的一遍遍教,终于从多多、嘟嘟,变成了爹爹。 到村口时,洛明晨便远远瞧见一群人围在家门口。 “他们在做什么?” 洛明晨瞅着感觉有哪里不对。 驾车的霍琰说:“总不能是遭了贼。” “啊?” 洛明晨下意识想到霍琰那一大堆的银票。 霍琰见他反应那么大,又说:“我开玩笑而已。” 洛明晨:“……” 完全听不出来好吗! 在心里吐槽了一句,洛明晨催霍琰快一点。 “上次我刚醒来,你那表哥就想把孩子卖了,这次说不定是想卖房。” 霍琰听洛明晨的语气还挺急,也没说这种事不可能发生。 若林天磊一家真这么做,到时候,一纸诉状递去衙门,那么,他弟弟林清风的仕途也算是走到了头。 因此,就算林天磊真有那么糊涂,林清风也不会让他这么做。 靠近人群,洛明晨下车问:“你们围在我家门口有事吗?” 听到洛明晨的话,那群人才转头。 路人纷纷让开,洛明晨奇怪的看过去,在人堆里瞧见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男人。 看清那人的长相后,就算洛明晨经历过末世,都惊住了。 他们的五官很像,洛明晨还从没见过跟他长得这么像的人。 难怪王晨的父母过来,看到他的时候也是一愣。biqubao.com 洛明晨不知道一个逃婚的人,怎么会主动出现,于是,问:“你……有事?” 王晨抿了抿唇,低声道:“我找霍琰。” 洛明晨看着他低眉顺眼的样子不由蹙眉,但又不好说什么,王家的父母和王晨的两个哥哥都在,而王晨作为霍琰之前的婚约者,他似乎没有立场阻拦。 于是,洛明晨抱着娃回头对霍琰说:“找你的。” 霍琰从牛车上下来,看了看洛明晨,又看向王家的人,开口问:“你们是来还聘礼的么?” 王晨看到霍琰后,便吓的缩起了脖子,佝偻着背,就像看到什么恐怖煞星似的。 王母听到霍琰的话面露难色,“霍大郎,我家晨儿之前只是受人蒙骗。” “这与我无关。” 霍琰说:“我不喜欢强人所难,把聘礼还回来,婚约作废即可。” 闻言,王晨小心翼翼道:“我愿意的……” “愿意还跑?” 霍琰平静的看着王晨的发顶,“为了聘礼?” 被戳中心思的王晨瑟缩了一下,一阵沉默。 一旁的杨翠芬说:“小琰呐,你看你之前选的就是王晨,现在人也回来了,那个假货就不要了昂,别伤了两家的和气。” 霍琰丝毫不给面子道:“我家的事与表嫂有何干系?表嫂这么闲,还是对家里的那两个孩子多加管教,莫要再让他们被书院送回。” 听完,杨翠芬脸色很不好看,也暴露了本来性格,抬高声音道:“是王家的人请我过来说情,你以为我乐意来?” 霍琰淡道:“你在我这说不说得了情,王家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么?” 听到这,洛明晨有点想笑。 虽说他不觉得霍琰是个闷葫芦,但看着也不像是能说会道的样子,结果一开口能把人噎死。 就……很可爱。 杨翠芬气的想动手,可霍琰人高马大,她也打不过,只能用眼刀子戳他。 而霍琰不痛不痒,对王母说:“我知道你们家困难,王晨又被人欺骗,这聘礼可以写个借条,两年之内还清。” 王母张了张嘴,也知自家不占理,可还是心存希望的问:“真的不能换回来么?” 霍琰垂眸与她对视,“婶婶,不管有没有明晨,王晨逃婚,你们说是被人蒙骗,可这么大的男人,若不是自愿,谁能悄无声息的带走他?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不说只是给你们家留个面子。若你们不要这个面子,那我也没办法。” 不用他说,吃瓜群众也知道王晨是跟人跑了。 这事在隔壁的王家村闹得挺大,听说王晨昨晚还是被王家父母拖回去的。 洛明晨听他们嘀嘀咕咕,对王晨倒是有了几分佩服。 只是,作为他反抗父母的受害者,洛明晨无法赞同他的做法。 王晨有本事逃婚,那有本事别把自己送来替嫁啊。 如果霍琰是个糟老头子,或者是缺胳膊少腿,又或者是家暴成性咋办? 正因为霍琰不是洛明晨想的那样,家里也有钱,所以在旁人看来,替嫁这事还算个香饽饽。 然而,实际上,洛明晨真的是个受害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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