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越喝越慢,只能看到他端着盆,喉咙几乎不蠕动。 倒是有酒水顺着嘴角流下来... “差不多就行了。”苏成军站起身打圆场,“张总也就二斤酒的量,一口气喝十斤太为难他了。” 于余没有回应他,卓杰几人也不说话。 苏成军走到张强身边,拽了拽张强胳膊,说道:“张总,认输吧...这是人家的地盘,喝不过不丢人。” 忽然... 从张强嘴角流出的酒水变成了血红色。 苏成军立刻从张强手中把盆夺下,张强晃了晃,仰面摔倒在地,嘴里吐着血沫子,昏迷之前不忘嘟囔一句,“我服了。” “快叫救护车!”苏成军喊道。 卓杰说道:“张总这是胃出血,把他送回房间,我安排医生过来...救护车就别叫了。” 北江县今天迎来端木集团和七家企业,酒店门口还蹲着不少媒体记者呢,还没搬来就把一个企业老总喝到医院,传出去很不好听,好在企业老总今晚全都住在这里,服务员连拉带拽的把张强送回房间。 其他人看于余的眼神全都变了... 该敬酒的还是敬酒,但是没有一人敢和张强一样出言不逊或是找于余拼酒。 这场宴会持续到晚上十一点,可以说是宾主尽欢,卓杰也向几位企业家做出保证,他们将企业搬来北江县,北江县也绝不会亏待他们,政策放宽,第一年税收减半,尽最大能力扶持各大企业。 企业老总都不是傻子,席间也在不停的套话。 他们都想知道,好端端的,端木集团为什么就要搬迁到北江县,还是如此仓促,不给他们一点准备时间,喝再多酒卓杰也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但他还是透露出一些小信息,大概就是北江县有着端木集团最大的倚仗。 聪明人一点就透,北江食品的于总为什么坐在主位,这个神秘的倚仗或许和于总有关系,这让他们对于余的敬重又多了一层。 ...... 喝了不少‘酒’,于余没有回家。 宴会结束后,服务员偷偷塞给于余一张房卡,说是给她预留的,于余并没有怀疑,拿着房卡乘坐电梯上了六楼。 北江县只有两家准五星级酒店,就是大昌宾馆和和安湖酒店,今晚的宴会便是在和安湖酒店举行,这是一家庄园式的酒店,最高楼层只有六楼,而六楼只有一间总统套房,需要刷房卡才能上楼。 这一场应酬... 虽然没有喝醉,却也让于余身心俱疲。 进入房间,甩掉高跟鞋,脱下晚礼服,准备去浴缸中舒舒服服的泡个澡,忽然看到床上躺着一个男人。 “啊!!!”于余尖叫出声。 “最美女高音,于总可以参加古国好声音了,绝对能夺冠。”刘小川调侃道。 “死鬼...”于余把晚礼服甩到刘小川身上,“你吓死我了!” 见刘小川没有说话,于余问道:“是你让服务员给我房卡的?” “不是...”刘小川摇头,“房间都是卓杰安排的,你们喝酒时我才来到这里,去前台问了句北江食品的于总住哪个房间,前台小姐姐被我的魅力折服,全都告诉我啦。” “咦~~~” 于余撇撇嘴。 什么个人魅力,客人的入住信息都是保密的,刘小川一定是对前台小姐姐用了法术,才让前台小姐姐说出口。 “我先洗个澡,你等我一下。”于余当着刘小川的面脱光衣服,走进浴室。 刘小川偷偷跟了过去,看到于余正在给浴缸放水,忽然后后面抱住了她,吓得于余又是一声尖叫,转过身拍打刘小川的胸口,“死鬼...走路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 “哈哈哈...”刘小川大笑着把于余裹进怀里,在她耳边轻声说道:“我今天想尝试一点新鲜的。” “什么新鲜的?” 于余俏脸一红,似乎猜到了什么。 失踪了二十一天,唯有于余一人知道全部真相。 每天都在担心他,却又不能表露出来,还要操持工业园区和果园的工作,最辛苦的就是于余了,他今天一定要好好补偿一下于余。 这一场战斗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谁都不肯服输,直到于余开始求饶,浑身没了一丝力气,战斗才宣告结束。 躺在刘小川怀中,于余翻个白眼,揉揉嗓子,娇嗔道:“哼...这就是你说的新鲜的?” “哈哈哈...” 刘小川勾住于余下巴,又是一阵大笑。 其实他只有过三个女人,艳子姐和于姐虽然热情奔放,但是经验不足,会的招式也少,反倒是钱娇娇...可以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那一次战斗持续了近三个小时,害的刘小川差点投降,决定放钱多多一条生路。 缓了一阵,于余问道:“你猜到了我今天会喝酒?” “嗯...”刘小川点头,“卓杰给我打了电话,问我参不参加宴会,我拒绝了...就猜到他可能会让你坐主位,坐了主位哪有不喝酒的道理。” “你给我吃的什么药啊,效果也太好了。” “那是自然,你今天喝了多少?” “十几斤吧,这下我能喝的名声算是打出来了。”于余眨了眨眼,语气还有些骄傲。 “十几斤?”刘小川皱皱眉,“怎么喝了这么多,卓杰没有给你挡酒么?” 于余大概讲了一下今晚宴会发生的事情,搬迁来的几家企业,老总似乎带着情绪,一个做海鲜生意的人想灌她喝酒,却被她喝倒吐血晕倒,刘小川听后大笑,吃了他配的药,再加上于余一直佩戴者拥有神龙之力的玉佩,找她拼酒只有死路一条。 企业老总带点情绪很正常...无缘无故,就要把企业搬来北江县,任谁也不会高兴,不过没关系,时间会证明一切,几年后他们就会发现,今天做了多么明智的一个决定。 刘小川搂着于余... 疲惫不堪的两人沉沉睡去,这是二十几天来,于余睡的最踏实的一个觉,等她醒来后,刘小川已经不见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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