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你取笑我。”王艳艳脸一红。 “不是。” 凌彤摇头,“小川是不是送你什么东西啦?” “是这个么?” 王艳艳摘下脖子上的吊坠递给凌彤,“昨天在地摊上花五十块钱买的。” 摩挲着古玉,才明白味道是从这古玉中散发出来的。 凌彤之所以能感觉到,因为她陪着刘小川在大雨中站了六个小时,大雨中就有这种味道,与其说是味道不如说是一种感觉,如果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就是心旷神怡,这块古玉,刘小川必然为它‘开过光’。 王艳艳和刘小川睡了,凌彤没有难过。 反倒是刘小川送了王艳艳一块开过光的古玉,而她没有,让凌彤心里有些难受。 王艳艳看到凌彤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解释道:“如果是别的东西我可以送给你,但这块玉是小川给我的,还让我洗澡睡觉时都得戴着。” “这块玉你一定要收好!” 凌彤亲手把古玉挂回到王艳艳脖子上,提醒道:“就像小川说的那样,洗澡睡觉时都得戴着。” “这块玉是不是很值钱?”王艳艳问道。 “我不懂玉石...但我知道你这一块是无价之宝,它能够保护你。” “我一定收好!” “那就再见啦...” 凌彤摆摆手,上车后摇下窗户说道:“艳子,过段时间再来找你玩。” ...... 王艳艳回到餐馆,发现桌椅碗筷都被收拾干净。 这是吕玉梅第一天上班,干活很利索...如果能保持下去,可以一直用她。 王艳艳人好,但她能力有限,不会雇一个好吃懒做不干活的人,就算是同村人也不行,何况她和吕玉梅以前也不熟。 吕玉梅凑过来打趣道:“艳子姐,离别还要拥抱?聊了两个小时感情就这么好了?” “我也不懂呢...” 王艳艳笑了笑,“见到她就像是见到家人。” 凌彤给她的感觉像真正的姐妹像真正的家人,两人互相知道对方爱慕刘小川,却生不出醋意,反而推让起来。 凌彤还开玩笑说,喜欢刘小川的女人不少,两人得结盟,第一个要对付的就是陆仟仟,王艳艳不明白为什么要对付陆仟仟,凌彤告诉她,其实刘强强是个女人,她俩是姐妹花,好像都对刘小川有意思。 王艳艳开始还不信... 后来想到她离开田湾村前强子各种怪异行为,又清楚凌彤不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震惊中接受了这件奇葩事。 吕玉梅说,“艳子姐,你知道中午喊你干妈的人是谁么?” “一个神经病吧。”王艳艳没好气道。 “他可不是神经病...” 吕玉梅使劲摇头,“他叫杜子龙,是泰岳市黑势力老大,全市的娱乐场所都归他管,小姐们都怕他。” 王艳艳说,“反正你也不做小姐了,管他什么老大,都跟你没关系。” “嗯!” 吕玉梅使劲点头。 她心里想的是终于不用怕唐老鸭了,杜子龙都是艳子姐干儿子,以后唐老鸭见到她都得绕道走。 下午五点,饭店就坐满了人。 杜子龙认干妈这事儿不胫而走,作为杜子龙的小弟,必须来干妈店捧场,以往耀武扬威,吃饭赊账不给钱的一帮人,出奇的礼貌...点菜时小心翼翼的说有什么菜随便上,他们不挑食,上菜之前一个个正襟危坐,双手交叠放在桌上,像个小学生。 上菜后吃的也很文明,不喝酒不喧哗,吃完结账立刻走人,找零都不要。 这一晚上... 王艳艳忙的很郁闷,好在昨天没开门,蔬菜肉类放一天也不会坏,备的菜多些,不然都不够吃。 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发生这件事,是因为凌彤...雇佣吕玉梅本是她给自己挖的坑,这个坑被凌彤填上了,还在坑上给她盖了一座宝塔。 ...... 离开泰岳市,开车直奔田湾村。 刘小川早上就坐班线车回去,倒腾两班车,回到县城又见了卓县长一面,就和凌彤前后脚回到田湾村。 要知道... 凌彤比刘小川晚出发七个多小时! 村里人都知道刘小川去了泰岳市,却没几个人知道他去泰岳市干嘛,只有刘父刘母清楚。 刘小川一到家,刘母便问道:“你没把艳子带回来?” 刘小川说,“她在那过的很好,买了房子还开了个餐馆,不愿意回来。” “能稳定下来也好...” 刘母心里不是滋味,“终究是咱家亏欠了她。” 刘小川说,“艳子姐不这么觉得,过段时间我带你们过去看她,她还要带你们爬山呢。” 刘母说,“爬山就算了,去看看她是应该的。” “说到这个我还生气!” 刘小川板起脸,“小莘一个月前就有艳子姐消息了,居然一直瞒着我们!” “艳子也有苦衷,这事儿不怪小莘。”刘母说。 正聊着,门口传来汽车声,凌彤停好车进屋,四下张望一眼,假模假样的问道:“王艳艳呢?没跟你回来么?” “没有...” 刘小川摇头,“你这几天去哪了?” “我爸说想我了,回了趟家,陪他住了几天。”凌彤撒个谎。 她和王艳艳说过,她们认识这件事儿是两人之间的小秘密,不让任何人知道,至于吕玉梅,王艳艳也会提醒她,嘴要严一些。 “看来是我想错了...”刘小川嘀咕一句。 这么低端的谎言居然骗过他...一个是他对凌彤有着绝对信任,另外一个就是没从凌彤的话里感受到恶意。 刘母对凌彤说,“艳子在那里买了房子,还开了家餐馆,日子过得蛮好,没必要回这山沟沟里,过段时间你开车带我和你叔去看看她。” “没问题!” 凌彤点头答应,笑颜如花道:“我也很想认识一下王艳艳。” 刘小川很想说句,我看就木有这个必要了吧,可是当着父母的面实在不敢说出口。 “彤彤,钓鱼大赛的事情筹备的怎么样了?”刘小川问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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