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川,求你,弄死我吧!_第121章 帅哥,约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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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课时,刘小川才明白窗帘的意义。
  裴歆可是复读班所有男生的女神,单独给刘小川补习,引来无数男生趴在窗户上偷看,若是眼神能杀人,刘小川早已千疮百孔。
  上课铃响...
  没等裴歆提醒,刘小川主动拉上窗户。
  裴歆看着刘小川背影,目光狡黠,等刘小川转过身,又变得纯真无邪。
  ......
  从两点到五点,两人都在教室中,一个认真教一个认真学。
  互相之间的感官发生巨大改变...
  刘小川以为的裴歆是酒吧狂野girl,补习功课时才发现裴歆的教学水平很高,深入浅出,很能提高他的英语成绩,裴歆以为的刘小川是恃才傲物的天赋怪,从不学习,一考试就是第一,然而刘小川对待学习很认真。
  “好了...”
  裴歆收拾教本,狠狠地伸个懒腰,不小心露出小肚脐,“下午就到这了,给你留三张试卷,写完后明天一早给我。”
  “还要做试卷?!”刘小川皱眉。
  这会儿才下午五点,快一点的话,还能赶上回沙汪镇的班线车。
  裴歆猜到刘小川在想什么,“明天还有一上午,你现在回家,明天能赶回来么?”
  “也是...”
  刘小川叹气,真要回家,父亲该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在补习功课了。
  裴歆提醒道:“你的基础很差,想要把分数提高到130分以上,还是按照我说的做。”
  周六下午五点到七点是自由活动时间。
  学校的本意是留给住校生洗衣服,收拾寝室,男生却利用这有限的时间打篮球踢足球,篮球场围满了人,刘小川从教室出来,许褚几人已经在门口等着他了,他现在是复读班名人,比小莘在县中时名声还大。
  所有学生都知道复读班出现一个学神。
  摸底测试考了640,英语却只考了80,非周末不来上课,只有周末过来,接受裴老师的单独辅导,不少腹黑的学生觉得,这是学神接近裴老师的伎俩。
  还是无人能够模仿的伎俩...
  他们可以英语故意考80,却做不到总分640,因此复读班的学生对于学神是又敬又恨!
  孙鑫鑫抱着篮球,他对刘小川极度崇拜,不仅成绩好,篮球打得更好,自由活动时间允许打篮球,他想抱大腿,拉着刘小川去球场,加上许褚和何升,四人组队加一波,打了一个半小时,澡也没洗直奔食堂。
  吃过饭后,刘小川回到独属于他的教室。
  课桌上放着三套试卷,裴歆留下来的,刘小川挠着头写完,完全不会的干脆空下来,三张试卷写完后还有时间,又把小莘的笔记拿出来翻了翻。
  下课铃响起...刘小川关灯锁门,回寝室睡觉。
  好几天没见面,许褚开心的不得了,说是今晚一定要聊个通宵,刘小川刷牙时,手机响了声,拿起一看,是裴歆发来的短信:帅哥,约么?
  果然!
  离开校园的裴歆再次化身狂野girl。
  补课时被裴歆支配,有个语法讲了三遍刘小川还不懂,裴歆用书本敲了一下他的脑袋,老爷们怎么可以被一个女人欺负,刘小川狠下心,回复一句:约!
  裴歆的信息回的很快:金街酒吧,不见不散!
  刷完牙,刘小川套上衣服,对许褚说,“我出去一趟。”
  “诶?诶!”
  许褚懵了,他怎么这么忙?
  刘小川离开没多久,庞敬锋过来查寝,往寝室瞥了几眼,问道:“刘小川没来么?”biqubao.com
  “他在洗手间!”许褚没好气道。
  没打算帮兄弟隐瞒,是兄弟先辜负了他,再说复读班已经没有老师能拿捏刘小川,就算知道刘小川不在,老庞也不会说什么。
  谁知庞敬锋又信了许褚的话,话说他运气好,复读班成绩最好的几人,这个宿舍就占了两个,交待许褚多向刘小川和何升学习,这把许褚气得不行,向何升学习可以,向刘小川学什么...翘课逃学,夜不归宿?
  ......
  出了校门,刘小川打辆车直奔金街酒吧。
  路上给裴歆打了个电话,裴歆说的全是调戏的话,没法接招只能挂掉电话,的哥侧头道:“哥们,女朋友挺带劲啊。”
  “不是正牌女友...”
  刘小川一本正经道:“她只能算是小三儿。”
  “哥们,牛逼!”
  的哥竖个大拇指,一脚油门把刘小川送到金街酒吧门口。
  少年心性,对于这种灯红酒绿的场所,刘小川并不排斥,等了一会儿,一辆路虎揽胜开过来,于余不情不愿的下车,嘴上还在抱怨,裴歆穿着热裤吊带衫,手臂满是纹身,不用问...绝对是贴画。
  “老公...”
  上前就摇着刘小川手臂,“不好意西...让你久等啦~~~”
  “我去!!!”
  刘小川差点喷出一口老血,这反差也太强了。
  或许这个人不是裴歆,而是裴歆的双胞胎妹妹,没错,一定是这样,一会儿得问问于余。
  于余打趣道:“听说你在读高三,这种场所可不适合学生哟。”
  “我这不是怕你们又被流氓骚扰嘛。”
  刘小川大咧咧道:“要是不需要我这个保镖,我就回宿舍了。”
  这是玩笑话,于余和裴歆一左一右伴着刘小川进入酒吧,惹来不少羡慕的眼神,三人找个卡座点了一打啤酒,于余要了杯果汁,她可不敢再喝酒了,裴歆开起车来不要命,一会儿还是老实的当个司机吧。
  伴随着节奏感超强的音乐,裴歆摇晃着身子,举着酒瓶,高喊道:“老公,干杯!”
  刘小川酒量不错,仰脖喝干一瓶啤酒,这种啤酒喝着如同稻草水,比起沙汪大曲差远了。
  “裴老师!”
  一个青年来到卡座前,“他是你男朋友?”
  刘小川抬头一看,嚯...还是个熟人!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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