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川,求你,弄死我吧!_第97章 我们是同学,叫叔叔不合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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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读班应该叫高四,名单上只写了一班、二班...八班,没有出现高四(1)班这种字眼。
  还是以学生为本...
  刘小川和许褚分到一班,能和好兄弟在一个班级,刘小川也很开心。
  致远楼总共三层,一层四个教室,刘小川在县中时,这栋楼被称作复读楼,有点儿调侃的意思,条件却不比高三教学楼差,宿舍也在一起,包括任课老师,也是县中的优秀教师,能复读的要么是没考上理想的大学,要么就是离本科线差距不大,努努力就能考上本科。
  复读班各科平均分比县中高三普通班平均分还要高。
  今天只有复读班学生来报到,校园广播循环播放着一首歌曲。
  :在一开始,当初我还是
  :一个天真而又爱哭的孩子
  :十年之后,终于才明白
  :只要全力以赴就无所谓失败
  :转眼间,一切都已改变
  :新的起点新的世界就在眼前
  :受过伤,也流过了眼泪
  :为了梦想疯狂这一次又怎样
  :奔跑吧,骄傲的少年
  :年轻的心里面是坚定的信念
  :燃烧吧,骄傲的热血
  :胜利的歌我要再唱一遍
  这让刘小川回忆起在学校的倥偬岁月,他还是那个满怀梦想的少年呐,三年似乎变成一个轮回,重回学校并不是件坏事。
  在县中读了三年书,这还是第一次来到致远楼,也就是学生口中的‘复读楼’,教室从高楼层往下排,一班在三楼最东面,门口挂着‘高三(1)班’的牌子,刘小川来的早,教室没几个人。
  上午报名时遇到的老师坐在讲台上,低头看着名单。
  “庞老师...”
  许褚嬉皮笑脸道:“又是您带我啊?”
  “你看看复读班的老师,有谁想要你?”
  庞敬锋板着脸,其实是他主动要求把许褚分到自己班的,除了许褚,还有刘小川。
  “庞老师最好了,明年我一定考上重点本科!”许褚保证道。
  “这话我听了四年...重点本科我不奢望了,你明年能考走进行,哪怕是个二本。”
  “二本不行...”
  “去!去!去!”
  庞敬锋撵走许褚,“同学们马上就要到了,你把教室打扫下,桌椅排整齐。”
  看得出来...
  庞敬锋对许褚还是宠爱,丝毫不嫌弃这货影响班级升学率。
  “刘小川。”
  庞敬锋把刘小川喊到身边,“你和许褚认识,住一个宿舍吧...平时多督促他。”
  “嗯,好!”
  刘小川答应下来。
  庞敬锋手上有三份名单,第一份名单是学生今年高考成绩,刘小川瞥了眼,班里五十几个学生,达到本科线的就有十几个,应该是对成绩不满意,想再拼一年考个更好的大学,刘小川的名字在最后,成绩一行空白。
  理科班的缘故,五十几个人有四十个男生,庞敬锋已经把宿舍分好。
  有些老师会按照成绩分宿舍,庞敬锋却没这么做,他觉得能来复读,就是有上进心的学生,把学生全部打乱,每个宿舍有成绩好,也有成绩差的,这是要好学生带动差学生。
  半个小时后。
  越来越多的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扛着铺盖,脸盆进了教室。
  家长忙着给庞敬锋敬烟套近乎,学生凑在一起聊天,若是一个高中出来的,感情瞬间拉近。
  也有些看起来呆愣愣的学生...听许褚说,他们已经复读一年或是两年了,不过像许诸这种复读到第四个年头的却独一份,他还挺骄傲哩。
  人到了一半,庞敬锋简单开个班会,就让学生各自领着宿舍钥匙,先回宿舍收拾一下,五点之后家长回去,学生去食堂吃饭,等到六点就要开始摸底测试,今晚先考两门,剩下三门,明天上午考两门,下午考一门,明晚公布成绩。
  复读班比高三还累,在这里只有学习、学习、学习,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其他时间都得用来学习。
  ......
  学生都回宿舍收拾东西,刘小川去校门口等李虎。
  李虎已经到了县城...
  他先去接小莘,小莘和同学们吃过饭后又去逛街,等到小莘玩尽兴,都快五点了,这才赶来学校。
  “川哥,你真的打算继续上学?”
  李虎把行李搬下车,依然不理解刘小川的做法。
  放眼北川县,不对...放眼全国也找不到几个刘小川这样的学生吧,每天能赚几万块,却跑来复读,准备考大学。
  “父命难违...”
  刘小川扛起行李,嘱咐道:“水库那边你盯着点,两三天我就回去了。”
  “你就是图个新鲜呗。”李虎乐道。
  他是真的害怕刘小川因为学习耽误生意,一个月开一万块工资的活儿不好找呐。
  小莘摇下车窗,挥挥小拳头,“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刘小川找到宿舍时,室友已经到齐,县中宿舍的条件是北川县所有高中最好的,六人一间,空调卫生间都有,有三个家长帮孩子收拾好后已经离开,刘小川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撅着屁股帮孩子铺床。
  一旁坐着个剃着平头的男生,圆乎乎的脸,拿着英语书认真的背着单词。
  “何老板?”
  刘小川试着打个招呼。
  “唔?”
  何强直起身子,看到刘小川,惊讶道:“刘老板,你怎么在这儿?”
  还真是何强!
  刘小川挠挠头,“我要说...我是来复读的,你信不?”
  “卧槽!我不信!”
  何强摇头,又拍了下身边的平头男生,“叫刘叔叔。”
  “刘叔叔好。”平头男生拘谨道。
  “别...”
  刘小川连连摆手,“我们以后是同学,叫叔叔不合适。”
  宿舍还有四个人,包括许褚,看到这一幕彻底呆了...这是什么反转,刘小川扛着行李进来时都以为是他们同学,怎么忽然变成叔叔了?
  “何老板...”
  刘小川招手道:“出来说几句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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