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飞阳看乔兰花态度坚决,一时不知所措: “娘,你这啥意思,要是住在旅馆里,就马上回家对吗?” 乔兰花看了一下儿子的脸色,不确定能不能用这招要挟住他, 但是刚才的话已出口,不好更改的,还是坚决地说: “是,不让我住家里,我现在就坐车走。” 乔致军在一边看着都替丁飞阳为难, 当初丁家和谢燕秋不和,全村人都知道。 虽然当初的谢燕秋也有错处,但是双方的关系势同水火的, 如今丁飞阳好不容易和谢燕秋关系好起来,老太太再这样非要和谢燕秋一起, 恐怕谢燕秋和丁飞阳会闹矛盾。 毕竟,谢燕秋如今也是今非昔比了。 乔致军劝乔兰花道:“婶子,飞阳那里地方又偏僻,买个东西什么的也不太方便, 既然来了,哪怕身体没有什么不舒服,也让飞阳带着去医院好好体检一下, 没有什么事,不是更放心吗? 人上了年纪,就是要隔三岔五地体检一下,有病早治没病放心。 住在这里,离医院这么近,中午飞阳还能来照顾你, 不比你一个人在家里,中午没有人陪你吃饭,也没有人看你,好得多吗?” 乔致军这番话说得入情入理, 但乔兰花的目标完全不是检查身体这么简单的事。 乔兰花完全不听乔致军的劝告,直接把已经放在桌子上的行李提了起来,作势要走: “致军,你也别劝我,是不是你娘来了,你也让你娘住旅馆? 有家不让进,这样像什么话, 我看你一向是个懂事的娃,怎么也变得这样了。 现在我就走吧,反正我是人人嫌弃,我一个人回到老家,听天由命吧。” 说着就要提着行李往门外冲,嘴里还说着: “阳仔,你去把房退了,我现在搭车还能回到家,也不浪费钱了, 我家里那个小土屋啊,我天天住也不要钱,也没有人嫌弃。 我还是回自己的破家去。 不在这里让你嫌弃。” 眼前的场景超出了丁飞阳和乔致军的预料。 虽然现在的时间,如果赶上车,还是能在天黑左右赶到镇上, 但是到镇上已经很晚了, 还得打电话让家里人傍晚赶去镇上接。 而且,邻居都知道,乔兰花跟着儿子来到云州了, 如今一晚上都不住,直接回去了算怎么回事呢? 这不是打丁飞阳的脸吗? 丁飞阳几步上前把行李夺下来: “娘,我带你回家还不成吗?” 不管怎么的,总不能让乔兰花当天来当天走, 这当儿子的这面子上也挂不住, 所幸,谢燕秋去了京都了,最早明晚上回来, 索性让她去柳小青那里多陪陪柳小青,也可以多拖延迟几天, 反正她也不用上学了, 工作的事嘛,她在京都和宋秋风他们的生活圈子打交道,也算是工作内容吧。 有了这个打算,丁飞阳做了把乔兰花暂时带回家的决定, 赶在谢燕秋回家之前把老太太送回老家就完了。 乔致军和丁飞阳一起带着老太太把房退了,来到丁飞阳的家。 老太太为自己打赢了一场胜仗而高兴,但还是装出一副不很爽的样子, 她要让儿子知道,她生气了。 丁飞阳把她安置在小房间。 乔致军在丁飞阳家里玩了一会,方才回到自己的住所, 他还要去找领导问问自己的房子的事,他现在住的还是双人间,也不便把丽云带到身边。 …… 丁飞阳忙来忙去,又是煮饭又是弄卫生, 乔兰花坐在沙发上,就看着丁飞阳一个人忙前忙后。 “阳仔,你看,你们这里东西我也不知道咋搞。” “我来弄,娘,你就坐着看电视吧。”biqubao.com “你来给我换台,我喜欢看那唱戏的。”乔兰花记得别人家的电视都有戏放。 丁飞阳选了一遍台,也没有唱戏的: “娘,现在没有放唱戏的,将就看吧。” 放的都是新闻类的节目,乔兰花也看不懂, 就站起来到处看, 看到谢燕秋的桌子上摆着几瓶化妆品,一个一个拿出来看: “哎,燕秋现在真是会祸祸钱,都结了婚的人了,天天在脸上抹来抹去的, 打扮那么好干嘛,又不是要找相好的。” 丁飞阳心里一股子气,还是忍着,走过去,对乔兰花说: “娘,你别动她的东西。” 乔兰花听到丁飞阳这样说心里又涌出一股气来: “阳仔,你现在对燕秋是越来越好了,好的眼里都没有我这个娘了, 怎么了,她的东西我还碰不得了,我就摸一摸,还能给她摸坏咋的?” 说着生气地把小瓶子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放,却反弹回到地上,一下了摔碎了。 乔兰花心里一慌,好像犯错的孩子。 瞬间意识到自己是老人,眼前的可是她亲手养大的儿子,马上硬气了: “摔碎了再买,现在燕秋不是能挣钱吗?” 丁飞阳默默地捡起瓶子,拿出拖把,把地上的脏东西拖干净。 犹豫很久,在睡觉前,对乔兰花说: “娘,今天你今天好好休息,明天我带你去医院好好体检一下, 没事的话,你就回去吧。” “阳仔,这要过年了,我来住一段,我想和你亲妈,亲奶奶多走动走动, 毕竟,有你在,我们也都是亲戚,亲戚一直不走动也太生分了!” “娘,这些就没有必要了,她们都忙得很,我亲妈都不在这里,去京都了, 我亲奶奶更是忙得不行了,真没有空见你。” “阳仔,你是不是嫌我丢你的人了!” “娘,你说什么呢?睡吧。” 第二天,丁飞阳就带着乔兰花去医院做体检,虽然乔兰花一心反对, 架不住丁飞阳威逼利诱,到底是把该做的检查都做了一遍, 省得她动不动又这里那里不爽的,让人操心。 …… 谢燕秋这一天参加了秦志坚的婚礼。 相比第一次娶高金钿时,这次婚礼极为简单, 请的客人很少,而且根本没有记者在场。 谢燕秋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尽可能多地认识人, 尽可能地多地和那些达官显贵们拉上关系。 这是她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 新郎新娘忙得个不行,谢燕秋也忙个不停,一场婚礼她认识了很多很多的人。 但是,她印象最深的却是新娘的父亲林四娃, 她没有和他直接接触,但是他的脸却总是在她眼前晃,这张脸很面熟。 她拼命地回想, 却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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