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乔月含羞带笑,少见的娇媚, 让李继刚也有心猿意马。 女孩主动提出去宿舍待会,意味着什么,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 何况,两个人也算是明媒正娶,马上就是正式夫妻了。 郑乔月和李继刚回了宿舍, 这一下午,郑乔月和李继刚待在那个十平米左右的宿舍里,没有出门。 两情相悦,时间总是过得飞快, 好像还没有多久,天已经快黑了。 郑乔月头发凌乱,脸上却压抑不住的幸福。 她躺在李继刚的床上,双手勾住李继刚的脖子, “我们结婚后,不会在这十平米住吧” 李继刚曾经流露过不愿意住郑家的房子的思想,郑乔月记得。 李继刚知道,郑冠成给郑乔月准备了新房子, 但是,李继刚并不想去住, 他是一个传统的男人,住岳父的房子象什么话, 那不就是上门女婿吗? “乔月,我们领导说了, 我们结婚后,就会给我们分一套房子, 肯定没有你爸准备的房子大, 估计也就五十平米左右, 但我还是想住咱们自己的房子。” 此时的郑乔月,满眼都是李继刚, 别说是五十平的房子, 就是十平米的宿舍,她也不会拒绝, 斯是陋室,有你则是华屋。 郑乔月带着李继刚吃了晚饭才回去, 今天是特殊意义的一天,她想和李继刚单独吃晚餐。 于是在外面吃了晚餐后才回家。 回家一看,丁飞阳和谢燕秋都在, 看到郑乔月和李继刚一起回来,个个高兴地站起来迎接。 在众人的注目下,李继刚和郑乔月满面笑容地进了屋, 李继刚提着两大袋礼物。 钱英红一边接过来一边说: “继刚,以后啊,你这个来时不空手的毛病可要改改, 咱都是自家人了,哪里有回家必拿礼物的道理?” 说着又对众人说: “你们说对不对,继刚每次来都从来没有空手过。” 李继刚连连点头,嘴上却说: “也没有特意买啥,就是路过,就买了点。” 丁飞阳和谢燕秋下班后简单吃了一点东西,就和沈炎一起先去搬了东西回部队家属院了,又匆忙赶过来。 她惦记着郑乔月的婚事是否顺利,本来是想明天再搬呢,丁飞阳却按捺不住,非要当天搬。 整个晚上,大家商量一些结婚的细节。 当李继刚说结婚后要住自己单位分的房时,郑冠成有点意外。 他在云州有一个闲置的宅院,就是之前借给谢燕秋住的那套。 还有两套楼房, 哪一套都不小,单位分房都啥样他还不知道吗? 拥挤,狭小。 他理所当然以为,结婚后,李继刚会和郑乔月住他的房子, 想住哪套就住哪套。 虽然意外,但他还是马上想通了。 并且对李继刚很赞赏, 作为一个爷们,不愿意住岳父家的房子,郑冠成能理解。 毕竟,李继刚又不是上门女婿。 这代表了男人的骨气。 何况,他看好李继刚,他会任自己的能力让郑乔月住上大房子。 钱英红理解不了: “继刚啊,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何必分什么你我, 乔月啊,住大房惯了, 你们单位分房才能分多大的,乔月哪里住得惯。” 李继刚还没有说话,郑乔月抢着说: “妈,谁说我住不惯了,我住得惯。” “可是,那,阿姨住哪里啊?” 钱英红看来,女儿娇生惯养,就算结婚后,李继刚的经济谈不上好, 他们作为父母,也会给女儿请个阿姨。 这个话题让李继刚多少有些尴尬, 穷农村飞出的的金凤凰,做梦也没想过,自己家里要请阿姨。 谁料郑乔月又抢在李继刚之前说: “妈,我们都商量好了,家务共同分担,不请阿姨, 再说,你不也说,自己退休了没啥事,要不是看何阿姨没地去,咱也不请阿姨了吗?” 钱英红确实说过这话,那不过是一时无聊说的。 此时被女儿抢白,心里略有不爽, 但看到女儿为了李继刚做出这么多的改变,又高兴起来。 女儿又没有上班,做点家务也不是不行, 再说,李继刚还共同分担呢。 这话她信,李继刚一看就是顾家的人,也疼爱郑乔月。 “乔月真的是长大了,继刚啊,自从乔月和你在一起,懂事了很多。 既然你们要住单位分房,我们当然尊重, 只不过,家里随时欢迎你们回来住。biqubao.com 到时候,有了外孙,我来带。” 郑乔月拉了一把钱英红的胳膊,撒娇地说: “妈————你说什么呢,人家还没有嫁人呢。” 钱英红哈哈笑,谢燕秋说: “再有两天就嫁人了,还这么害羞。” 钱英红听到谢燕秋接腔,突然说: “你和飞阳搬回一起住就对了,燕秋啊,你们也赶快生一个, 听说你婆婆身体不是太好,要是她不能带,我来帮你们一起带。 飞阳,阿姨等着呢。” “阿姨,”这回轮到谢燕秋害羞了。 一切都商量差不多,谢燕秋和丁飞阳告辞, 李继刚像主人家一样,没有跟着告辞, 而是和郑家三口一起起身送谢燕秋丁飞扬出门,又跟着回去了。 如今,他可是郑家标准的准女婿了。 就算他不想住郑家的房子,对于只有独生女的郑家,李继刚也相当于他们的半个儿子了。 丁飞阳骑着摩托载着谢燕秋回家, 一兜风,晚上的温度还真低。 谢燕秋把整个人缩在丁飞阳背后,搂着他的腰, 把两只手插进丁飞阳军大衣的口袋里。 这宽厚的背,这一生,到底还是将要属于她了, 谢燕秋心里,充满了踏实感。 到了家里,摩托车的声音把沈炎直接吸引了出来: “小梅,嫂子回来了。 快出来” 丁飞阳直接就骑着摩托去了丁飞阳的家里,把摩托停在家里门前空地上。 高小梅从里间屋里出来: “嫂子,来来,快屋里坐。 沈炎,你去夹点烧着的煤球,先把师父家的炉子生起来,” 丁飞阳的家里这两天没有住人,火炉早熄了。 沈炎只顾想和师父聊天了,倒忘了这回事, 到底是女人心细。 “师父,外面好冷,你和嫂子来先来屋里暖暖, 我夹个煤球去给你生着炉子,等一会炉子燃起来,你和嫂子再回去, 不然的话屋里太冷了。” 沈炎的屋里温暖如春, 如春的不光是室温,还是两夫妻脸上的笑容。 谢燕秋感觉到哪里都是暖暖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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