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甜蜜蜜,250斤肥妻在八零赢麻了_第212章 “偶遇”成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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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燕秋回程的火车上,腰包空前的鼓。
  除了电影剧组给的报酬,还有宋秋风给的一大笔钱。
  和宋秋风告别时,被宋秋风拼命地往她手里塞了一千块钱:
  “小谢,你再不接,就是瞧不起阿姨了。
  你和我们金钿不是老相识吗?
  这又多次给我们帮忙,以后,来京都,就来家里玩。”
  谢燕秋推辞不得,只得接下这笔钱。
  虽然在她看来,救下高金钿不过是本能的反应,实在承受不起宋秋风如此的厚报。
  宋秋风对谢燕秋如此的尊重,热情,谢燕秋依然不想去她家里做客。
  一来,不想面对高金钿。
  二来,丁飞阳还等着她回去扎针呢。
  还有,她还惦记着李继刚与郑乔月的相亲呢。
  商量好的今天下午李继刚主动出击去偶遇,不知道有没有成功,
  ……
  郑乔月在周末的下午如往常的习惯一样,去了图书馆。
  找到上次没有看完的一本小说,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坐下来。
  这几天心里很乱,唯有投入到吸引人的小说中,她才能暂时忘却那些烦恼。
  “你好同志,这里有人坐吗?”
  一个好听的男声,郑乔月没有把视线从书上移开:
  “没有,您随便坐。”
  说着往一边挪了挪了,本来是双人的长椅,留出一大半给对方坐。
  “谢谢!”
  一个身影在她身边坐下来。
  咦,这声音这么耳熟。
  她侧过脸看了一眼,来人专注地看着一本社科类的书。
  那挺拔的鼻梁,线条分明的面部曲线,满满的男性荷尔蒙气息,穿着时尚的休闲外套。
  好面熟啊……
  “同志,您这书好看吗?”
  郑乔月觉得这个男人面熟得很,却又记不起来是谁。
  实在压不住心里的好奇,找一个拙劣的借口问了一句。
  李继刚侧过脸来,仿佛刚认出她来的样子;
  “是你?不认识我了?”
  四目相视,郑乔月感到有点尴尬。
  自己本来有点脸盲,前两次见李继刚,都是工作日。
  他穿着挺括的中山装,一副老干部的样子。
  如今,周末大概是休息了,穿着一身休闲服。
  上身是浅米白的拉链服,就连发型也从原来的干部式大背头变成了时尚的小偏分。
  难怪她认不出来呢。
  “哦,原来是李镇长!不好意思,李镇长今天打扮得太年轻了,我……”biqubao.com
  “怎么,我以前难道很老吗?”
  郑乔月想到前两次见面都是找他的麻烦。
  结果证明不过是误会,觉得有点不对不住他。
  “不是,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你之前的打扮太老干部了。”
  “上班时间嘛,当然要正式的着装了。
  怎么?郑家大小姐还喜欢看书?”
  李继刚的眼光落在郑乔月面前的书上。
  郑乔月下意识地用手捂着书的名字:
  “随便看看,随便看看。”
  和李继刚的社会学大部头比起来,郑乔月觉得自己看的爱情小说有点拿不出手。
  李继刚和郑乔月坐在一起,各自看起了书,这一个下午,郑乔月看书看得有点心不在焉。
  想到第一次在饭馆里见李继刚,她就对李继刚产生了误会。
  第二次,在丁飞阳家,又一次,对李继刚咄咄逼人,让他差点下不来台。
  心里这个歉意,让她在他面前有点难为情。
  快到晚上吃饭时间,李继刚收拾书准备离开,郑乔月看李继刚准备走,
  “李镇长,那个,我想说……”
  “嗯?想说什么?”
  “那个,对不起!”
  李继刚盯着眼前的这个半低着头紧张兮兮的女子。
  这哪里是前两次见到的咄咄逼人的女孩子啊,完全换了个人似的。
  难得这大户人家的独生女,还能如此知错就改。
  他想到谢燕秋的给他介绍对象的话,也许,该认真地处个对象了。
  上次回家,老爹的身体都不太好了,老娘还泪眼蒙蒙地感叹:
  “刚子,你啥时候能让你爹抱上孙子,我都怕,他等不到那一天了。”
  “要不,你请我吃个饭算是赔罪?”
  郑乔月听到这句话,心里的低沉一下子消失:
  “好,我请你吃饭,请你原谅我以前对你的误会吧。”
  郑乔月想请他去德月楼,想到和李果果在德月楼那尴尬的一幕。
  算了,改个地方吧。
  而且,德月楼是云州第一酒楼,在里面碰到父亲的有头有脸的熟人的可能太大了。
  稳妥起见,还是找个小馆子吧。
  当李继刚在郑乔月的带领下,到了上次两个人吃面的小面馆时,李继刚看着郑乔月;
  “郑大小姐,这饭馆的档次,可不是云州首富之女请客的地方,是不是想让我重温上次见面的感觉啊。”
  郑乔月笑了:
  “误会从这里开始,自当从这里结束!”
  饭菜极为简单,两碗面条,再加上一碟凉拌牛肉,一碟花生米,等候上菜的时候,两个人相谈甚欢。
  菜来了,李继刚也饿了,认真地吃了起来。
  郑乔月吃了几口就漫不经心地停了,身材纤弱的她本来吃不了多少东西。
  看李继刚埋着头吃面的样子,一点拘谨也没有,甚至有点粗鲁。
  这个看起来打扮时尚,文质彬彬的年轻人,骨子里还是一个农村出来的粗人。
  但郑乔月却看着新鲜。
  觉得吃饭呼呼噜噜,一点也不拘束的男人,有着男人的洒脱与魅力。
  李继刚年龄比她大几岁,李果果比她还小一些。
  李果果是那种吃饭像女人一样的男孩子,纤瘦,非主流。
  李继刚完全相反。
  她悄悄盯着李继刚看。
  李继刚一口气把面条吃完,连汤都不剩下。
  李继刚突然抬头:“看够了吗?”
  天啊,原来,他一直知道她的目光在他的脸上。
  他竟然还一直装着只顾吃饭、心无旁骛的样子。
  可恶。
  郑乔月的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
  两个人出了饭馆,天色已暗下来。
  李继刚主动提出送郑乔月回家。
  郑乔月没有拒绝。
  都请他吃饭了,他送她回家不是应该的吗。
  两个人同乘坐一辆三轮车,在郑家门口停下。
  “郑大小姐,为了感谢我当护花使者,是不是应该给我留个电话。”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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