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燕秋看着眼前的这个老太婆,很为丁大柱不值,这辈子是娶了什么女人啊。 一辈子为她和孩子们卖命,除了卖力气,像个提线木偶似的,对乔兰花唯命是从,到头来,落到如此地步。 谢燕秋明白,到此刻,就算她再怎么和乔兰花理论也是没有用的。 那几个哥哥也没有一个有钱的,更没有一个大方孝顺的。 想救丁大柱,真的只能靠她和丁飞阳了。 她身上倒还是有些钱,只是光花不进的,哪能不焦虑,本来给丁大柱治病都要一大笔钱了,再添上骨折,真是雪上加霜。 她若有所思地向丁飞阳的病房走去,这些事,只能和丁飞阳商量。 而且,还得有所选择,斟酌语气,又怕刺激了丁飞阳。 她心事重重,完全没注意到身后。 后面匆匆地走来一个男人,一个很高大的男人,走路却低着头,看着地面,仿佛在寻找什么,脚步却又很快,一副很急的样子。 和她交叉而过的时候,男人一侧的手臂碰到了她的肩膀。 男人的力气很大,哪怕只是手臂碰到一点,还是让她趔趄了一下,她迅速站稳后, 本能地抬头看了一眼。 想说对方几句,怎么走路如此冒失! “对不起,对不起。”男人急忙向她道歉。 谢燕秋却瞪大了双眼:“李镇长,你怎么在这里?” 李继刚也吃了一惊:“燕秋!你爱人还是在这里住院!” “是的!” 李继刚一脸疑惑:“我还以为你爱人转去京都医院呢?怎么一直没转去京都?” 他看到过一篇报道,说是丁飞阳病势不见好转,有可能转去京都疗养。 “前一段领导是说过要转京都来着,我想着留在此地方便一点,附近有亲戚可以帮忙照料。我们商量过后,拒绝了转院。” “辛苦你了,你爱人真是好样的!我不知道你爱人在这里,你看,我,我也没带礼物,改天,我一定来看他!” 谢燕秋想到之前丁飞阳对李继刚的疑心,多少有些尴尬: “李镇长,他已经好多了,你来这里是有公干吧,就不必专门来看他,对了,你这次来医院是……?” “哦,看我,只顾和你说话了,我赶紧去找东西,我把证件有可能落在医生办公室了。” “怎么回事?走,我带你去找。” 谢燕秋一边说一边跟着他往医生办公室走。 “今晚上,路上遇到一个摔倒的老人,我和萧泊把他送到这里来,就回去聚会了。 这聚会散场才发现,我的钱包掉了,身份证也在里面呢。 从外面背老人过来办公室,我一直弯着腰,不知道钱包啥时候掉的,这一路上都找了。 都没有,很可能是在办公室。” “啊,是你!” “啥?” “谢谢你,李镇长,你可知道你送的老人是谁啊,那正是我爱人的父亲,我的公公啊!” 李镇长惊得停住了脚步,太难以置信了,怎么这么巧的事! “走吧,看看办公室有没有?” 到了办公室,李大夫正在给一个病人换药。 “大夫”两个人同时喊道。 李大夫抬头一看,看到李继刚:“啊,是你啊,我就等着你呢!是不是来找钱包了啊。” 说着把手上已经处理好的伤口,迅速缠上纱布,换药已经结束了。 李大夫一边去洗手一边说: “我也是刚才发现,那个检查床头的地下有一个钱包。 回想一下,你背着老人在那里把老人放在检查床,其他人也没有往那里去,应该是你掉的。” 李继刚一路提着心放了下来,虽然里面的钱不多,证件掉了可是大麻烦,他开会还要用呢。 “是我的,是我的,谢谢大夫” 李大夫洗完手,从办公桌下面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钱包来。 钱包很破旧了,是皮的,但已经脱了近百分九十的皮。 咋一看,还以为是另外一种没有皮的材质呢,不过那残存的星星点的的皮彰显着人家原本的身份,也彰显着主人的朴素,也或者是穷酸,看样子这皮夹子已经有些年头了。 大夫漫不经心地打开钱袋,抽出身份证: “这位同志,虽然我知道你是好人,但是还得过个过场,你报一下身份证的名字。” “大夫,我叫李继刚。钱袋里有三十八块四毛钱。” 李继刚认真的样子,把大夫逗笑了。 “你能送老人来就医,证明你是好人,我让你报名字,只是走个形式罢了,你这样的好人,哪里有冒领钱包的可能。” 李大夫把身份证重新塞了进去,合上钱包,举到李继刚面前,笑着说: “就是这钱包的样子,你幸好是掉在我这里了。 要是掉在马路上,估计根本没有人捡,肯定被清洁阿姨扫到垃圾桶去了。” 谢燕秋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 李继刚并没有觉得尴尬,落落大方地接过了来钱包: “艰苦朴素是我们的优良传统!” “李大夫,感谢你了!” 李大夫看到这位好心人和谢燕秋一起过来,并不认为他们是相识的,还以为燕秋来说丁大柱或者丁飞阳的事。 把钱包递给李继刚后,对谢燕秋说: “燕秋,你笑什么,我还没有告诉你,这位李同志,就是他把你公公背过来的,你还不快点感谢感谢他!” 谢燕秋收敛了笑,一本正经地对李继刚说: “李同志,太感谢你了,” 李继刚向李大夫告别:“多谢大夫,我就回去了。” 大夫摆摆手。 走出办公室,谢燕秋又一次憋不住笑。 李继刚的那个钱包,让她忘记了目前自己面临的窘境。 如果那钱包是丁大柱拿着,谢燕秋肯定不会笑。农村老人就是图个能用就行。 但李继刚身为干部,衣着一向很是整洁,头发也一丝不苟,这样的一个钱夹子,和他平素的形象,有着如此强烈的反差,有着莫名的喜感。 谢燕秋突然想到,自己多了一个新钱包,正无处可送。 送给李继刚,让它物尽其用吧: “为了感谢你,我想,送你一个礼物。” 说着从身上掏出一个新的钱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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