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甜蜜蜜,250斤肥妻在八零赢麻了_第137章 工作不急,找对象更要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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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金钿滞留在出租房里,却一刻也不能安心。
  她不停地奔波在父亲曾经的朋友们之间。
  有些是父亲的老朋友,老同事,也有远亲戚。
  有些是爷爷生前的老同事,老部下,凡是能联系得上,高金钿都去拜访。
  然而,那些曾经对她笑脸相迎的老长辈,如今对她却不冷不热。
  上一次,因为帮她的忙,给丁飞阳穿小鞋一事,有一个朋友被降职,一个朋友被记大过。
  而这两个人都全是看高卫红的面子,为了高金钿的公主玻璃心,为了她的任性,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但高卫红后来官复原职后,除了抽时间来看看他们之外,也给他们帮不上一点忙。
  高卫红本人已经成了高弓之鸟,哪里再敢胡乱搞事,即使由于李峰的帮助自己官复原职,也不敢再求李峰去帮那些,因帮他忙而被处分的官员了。
  有了前车之鉴,那些所谓的老朋友哪里还敢帮她。
  但有一个高卫红的老上级却热情地接待了高金钿。
  这位老上级已经退休,曾经也是军队医务系统的领导。
  当他和老伴听到高金钿对自己“不幸遭遇”的倾诉后,没有马上打发她走,而是招呼她留下来吃饭,老两口一起去买菜热情招待她。
  高金钿留在家里看电视时,眼泪直流,被一大帮人冷漠,终于有个愿意看在她的父亲面子对她热情招待的的前辈了。
  然而,她不知道的,这对老夫妻却有着自己的打算。
  这位老上级名秦光明,他有一个堂弟叫秦光耀。
  秦光明退休前官职不算小了,但秦光耀更厉害,是在族谱直接开几页来介绍的那种,说白了,就是京都里的大官。
  他要是跺一跺脚,别说整个京都抖三抖,就是全国都能感受到风吹草动。
  之前,秦光明和秦太太曾庆春都曾想过,介绍高金钿给秦光耀做儿媳妇,但却没敢开口。
  有一次,秦光耀的太太带着儿子秦志坚来秦光明家做客,那儿子在秦光明家的一张合影看到了高金钿,甚是喜欢。
  告诉妈妈宋秋风,想要高金钿做媳妇的愿望。
  秦光明和曾庆春商量过后拒绝了帮她牵线搭桥。
  因为高金钿虽然地位和秦光耀家相距甚远,但也算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哪里可能嫁给一个脑瘫儿?
  没错,秦光耀家的三儿子秦志坚是一出生就脑瘫。
  走起路来歪歪扭扭,面部表情也无法控制,时不时流口水。
  但孩子还算是争气的,正常的上学,也读到了高中毕业,生活也能自理。
  后来,还在街道办手工作坊有个工作,再后来,还当了个小领导,也算可以自食其力。
  新闻上还当典型报道过,身残志坚的典型,父母是高官,也不啃老。
  那脑瘫儿名字取得也是好,还真是人如其名,挺坚强的,
  秦志坚对高金钿的照片一见钟情,后来,妈妈宋秋风曾托过很多人给他介绍对象,虽然不能说很完美的女孩,但也是顶级的人品。
  毕竟,人家的门楣在那里放着。
  普通人家的姑娘能嫁到这样的人家简直是一步登天。
  但秦志坚就是不愿意,一直心心念念着高金钿。
  没想到这时高金钿潦倒来求靠,想求秦光明指出一条希望之路。
  秦光明和老伴曾太春目光对视了一下,马上就达到一致,热情地邀请高金钿留下吃饭。
  老两口一出门,不急着去买菜,先商量了这件事:
  “这会,要是介绍秦志坚给她,她会不会觉得生气,侮辱了她?”
  “不好说,但看这姑娘迫切想留在云州的情况,这姑娘是有虚荣心的,或者是有一定的心结,所以才非要留下不可。biqubao.com
  咱们可以试探一下,不行就算了。
  不行就对她道个歉!
  不然,看着秦志坚一直打光棍,真是于心不忍!”
  “志坚是一个好孩子,按说,也不能算是辱没了她!有多少漂亮的好人家的姑娘都求之不得嫁给咱们志坚呢!”
  为了好好招待她,老两口去了菜市场买了很丰盛的饭菜,连昂贵的海鲜都买了。
  当高金钿看到一桌子丰盛的饭菜时,眼里再度含了眼泪,受人冷漠,跑了多少家,有的人家看到她宛如瘟神,连碗茶水都不准备就想让她走人。
  秦伯伯夫妻这么对她,让她有点感激涕零了。
  “孩子,你一个人在云州也不容易,难得吃一顿家常饭菜,来,多吃点!”
  曾庆春一边说一边拼命往高金钿的碗里夹菜。
  高金钿一边抽噎一边努力吃着,山珍海味却也吃不出什么滋味,除了嘴里涩涩的泪水味。
  “伯母,伯父,谢谢你们!”
  “你想留在云州工作,这事并不难,先别哭了,好好吃饭!”秦光明也给高金钿夹菜。
  这顿饭吃得,高金钿虽然浑然不知道味道。
  却还是盛情难却吃得很饱。
  饭毕,保姆收了桌子,秦光明和曾庆春又给泡了香茶,摆了饭后茶点,这一道一道的,真的是把高金钿当成贵客来招待了。
  “伯伯,你看,怎么才能让我留下来呢?”
  高金钿迫不及待地切入正题,这老夫妻招待热情,说工作没有问题,却迟迟不说怎么办。
  “孩子,你今天多大了?我记得你好像是二十八?”
  秦光明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却莫名地提了这个问题。
  高金钿没有多想:“伯伯,我才二十七岁,二十八岁生日还差几个月呢!”
  “我记得你是腊月出生,到腊月就二十八岁周岁了,按民间风俗,虚岁来说,已经二十九岁了!”曾庆春算着。
  高金钿心里有点别扭,她是忌讳人家说她年龄大的,她本人会打扮会保养,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大。
  “孩子,不是伯母说你,这个年龄真是太大了,在我看来,你这工作的事可没有婚事的事要紧!”
  曾庆春亲热地拉着高金钿的手说:
  “当然了,如果能婚事和工作一起搞定那不是更好了吗?”
  高金钿到此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曾庆春什么意思:
  “伯母,对象的事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这个事得看缘分!”
  “孩子,婚姻是看缘份不假,但更多的时候,是事在人为。
  伯母这边有个男孩子,条件很好,如果你和他有缘分的话,工作一定会心想事成!”
  高金钿心里一喜,莫不是又有高官家的孩子?
  千万不要像李峰一样,到头来不过是鱼目混珠罢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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