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丽云简单地讲了和小青相遇的来龙去脉: “你看,要不是你妹妹,我现在说不定还在京都流浪呢。” 丁飞阳听了柳小青帮助丽云的事,眼里现出欢喜。 这个妹妹,可真是个热心的人。 “丽云,你看,一个女孩子在外面就是容易受人欺负。 你要是有个对象陪着,不是安全多了吗?” 谢燕秋想到之前乔兰花说的丽云不肯结婚之事,想借机劝一下她。 毕竟丁飞阳对她并无什么心思,是她受了丁飞阳的恩,一厢情愿地等着。 谢丽云微微低头: “我已经有对象了,这次去京都学习培训,也是他家亲戚安排的,说培训完,就把我调到县城中学教书!” “真的?那可真的要恭喜你了!”谢燕秋真心为她高兴。 丁飞阳听闻此消息,先是一愣,马上脸上绽开笑容: “丽云,祝福你找到人生的幸福!”m.biqubao.com 丽云想说,对象其实是二婚,还带一个女孩,但张了张口,又咽下了。 说这个似乎也没得必要。 看着丁飞阳在床上,连头都不能抬起的样子,谢丽云心里还是起了疑心。 报上说丁飞阳脱离了危险,丁飞阳和谢燕秋也说很快就能康复。 但看样子,这都大半个月了,动也不能动,哪里是很快就能康复的样子,如果真是很快康复的事,他们也犯不着瞒着家里人。 “飞阳,你真的不要紧吗?要不要我回去告诉你家人,让你父亲来看看你!” “我真的没事,麻烦你千万不要告诉我家里人。 我一直担心他们会从报纸上得知消息。 目前看来他们并不知道,你一定要守口如瓶,等我康复后就回乡探亲来着的。” “其实这报纸发了这么多次消息,村里肯定有人看报纸知道的,你们家里人应该也知道了啊?” “不会知道的,他们都没有来啊,也许刚巧这一段时间没有人看报纸吧!” 丁飞阳这话说得毫无自信。 当初,范秀芹寻亲的事情上报后,村支书和父亲丁大柱都看上了消息,这一次,怎么都看不到了呢? 莫非是明知道消息却装作不知道吗? 想起丁家那一摊子事,真是丁飞阳只有摇头的份。 自从上次和哥哥嫂子们闹起来,哥哥嫂子们,除了大哥外,都看他像仇人一样。 包括乔兰花,此时对他恐怕只有恨了。 如果真的知道他受伤严重的消息,不幸灾乐祸都够意思了,哪里还会好心来看他呢? 也许父亲想来,也会被乔兰花拦住,丁大柱一辈子在乔兰花面前唯唯诺诺。 又能做得什么主。 想到这里,丁飞阳心里酸酸的,对丁家,他恨不起来。 尤其是父亲,父亲给了他唯一的温暖与依靠,而丁家那一堆人,也都是父亲心尖尖上的人啊!他如何去恨他们! 倒是谢燕秋非常相信丁家应该不知道: “肯定不知道,如果知道的话,既然你父亲不来,他一定也会告诉我达我妈。 我妈肯定会来看你! 既然我妈没来,肯定她不知道。 村里本来就是只有老支书才爱看报纸,也许这一段刚巧有什么事没有关注报纸呢,也是有可能的!” “不管丁家知不知道,丽云,你就当不知道飞阳这事,就当这次出门,根本没有见过飞阳就行!” 谢丽云只能点头同意:“好吧,飞阳你好好养着身体!” 送走了丽云,谢燕秋看看时间,差不多到了快上学的时候了,范秀芹还没有来。 她也并没有着急,对于她来说,这课上不上都没有关系,只是掩人耳目罢了。 她感觉到肚子咕噜咕噜叫起来,丁飞阳听到高亢的肠鸣音,看了她一眼; “你饿了,要不你先走吧,妈肯定会来!” “等会吧,她来我再走也不迟,饿一会怕啥,你要知道,我可是减肥一百多斤的人! 对于饥饿早就有抵抗力!” 丁飞阳还不能进食,她一会路上随手买点早餐就行。 “姨婆昨天应该来到了,今天可能会一起过来。 你看,要不你今天请假一天,见一见亲戚们?” 丁飞阳突然想到昨天范秀芹的话。 谢燕秋对于见丁飞阳的血缘亲戚并没有特别大的兴趣,但对那金手镯有兴趣。 在小说里,这种传世的信物往往会有什么奇异的功能。 可惜,她谢燕秋没有得到什么传世的东西。 而且,这金手镯是三姨婆的,也不太可能送给丁飞阳,人家自己有后代的啊。即使送给丁飞阳,他不是穿越来的,也就不会有奇异功能了。 但她还是想看看。 看多了戏文,对这种传奇一般的故事有着本能的好奇心。 “请假就请假,那我今天就不去上课了。 明天去再补假就行了。” “你去食堂买点早餐吃吧!” “不了,这不是有水果吗?我吃点水果就成” 谢燕秋看着几网兜水果 “哎呀,昨天说让妈和奶奶带走一些,怎么都忘了!” 说着顺手拿起一袋水果,挑了一个大大的水蜜桃来: “这还是高金钿和李峰来的时候拿的呢,看这水蜜桃,一看就甜得很,可惜,人的心却是相反的!” 想到李峰和高金钿,丁飞阳根本不知道未来和他们的关系会发展到何处去。 心里起了团乱麻。 “别管谁拿的,好吃就行,不能浪费了!” 谢燕秋刚吃完一个大桃子,范秀芹来到了,这一次,不是范秀芹自己,也不是他们一家,而是一群人。 为首的范秀芹和顾爱党,后面跟着柳适谊母子和柳小青,还有不认识的一个老太太。 更让他们吃惊的是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小伙子。这外国人是谁啊? 丁飞阳喊了妈、奶奶、姨婆姨爷爷。 顾爱党过来扶着丁飞阳的头,顺手给他整理一下枕头。 其实他的枕头枕得挺舒服的,但顾爱党总是习惯地再整理一下,似乎只有这样才表现出强烈的爱孙之心。 谢燕秋猜得出是那位陌生老太太是三姨婆,但那个外国小伙子,她还是没有猜出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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