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环境下,说服装设计觉得好装,她只能谦虚地说自己是裁缝。 “啊呀呀,又是好医生,又是裁缝,我的大妹子,你可真能耐啊!以后嫂子求你帮忙的时候多着呢!”王桂云咋咋呼呼的,一看就是热心的女人。 谢燕秋微笑:“王嫂,以后我搬来住,还请多关照!” “客气什么,远亲不如近邻居!你们等会都得去上班的吧,这样吧,我来帮你打扫一下卫生,明天你就收拾行李搬过来吧!” 王桂云热情的,好像这房子是她家的一样。 李继刚笑着对谢燕秋说:“谢同志,这王嫂是咱们王书记的爱人,人可热心了,你就踏实住在这里!” 谢燕秋对着王桂云轻轻鞠了一个躬: “多谢王嫂!不劳您打扫,我明天早点过来打扫就行!你还要带孩子,我上午上班时间不早,有时间打扫卫生!” “您太客气了!” “李同志,我还是多少给您出点房租,不然我住着不安心啊!” “妹子,你不知道他是李镇长吗?你不用客气,这算是来自政府对于活雷锋的关心!”王嫂开玩笑般地说。 李继刚也笑了:“对,你用不领情,要是领情,就领政府的人情吧!” “那我真不知道如何谢你” “我应该感谢你,为人民服务的好医生!”李继刚的这句话让谢燕秋有点想发笑。 这样高调的话在她的前世社会早就不流行了。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先去上班,明天我就把行李带过来住下了!” “我去送你!” “不用了,你也该上班了,我自己走路过去就行,又不远!” “那也行!你去吧!明天早点出来,我帮你载行李!” 谢燕秋找到了镇上的住所,格外的开心。和沈月一说找到了依据,沈月更高兴:“真是恭喜你啊,以后不用天天跑这么远了!” 这天上班,谢燕秋的第一个顾客李姐果然带了女儿女婿来,定制新婚的礼服。连家里参加婚礼的其他人,一共订制了八套。 谢燕秋忙得饭都顾不上吃。等到基本忙完,都快两点了。 沈月也没有空回家了,她的婆婆送来了午餐。 营养丰富又清淡的减肥餐,让沈月的婆婆做得也是很可口。 “阿姨,沈姐可真有福气,摊上你这么好的婆婆!” 谢燕秋一边吃一边对着沈月的婆婆感叹。 沈月婆婆满意地看着沈月:“人家都说我娶到沈月这么好的儿媳妇才是真福气呢!” …… 下班回到家,想到丁飞阳一行应该已经到了目的地,谢燕秋很想去高副院长家打听一下情况。 但想想自己因为和高金钿闹别扭,之前见了高副院长也很少打招呼,如今突然登门,又觉得有点难为情。 正在她左思右想,想让沈炎帮忙打听消息的时候,沈炎过来了。 “嫂子,刚才高小梅说,高金钿有打电话到她们家里,说我师傅七点左右打电话过来,让你先去等着接电话。” 虽然她听到高金钿的名字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很高兴丁飞阳一去就想着联系她。 她准时去高副院长家里等着。 高副院长的家比较大,是红砖瓦房带一个宽大的院子,装饰也很高级。 那个电话机子在茶几上,显示着主人身份的不平凡。 她恭敬地和高副院长夫妻打了招呼,院长夫妻人倒和善,高小梅也住在这里,高小梅很热情地给她倒茶水。biqubao.com 幸好有高小梅在,她的尴尬减少了许多。 丁飞阳准时打电话过来:“燕秋!” “嗯,你安顿好了?” “差不多了,行李也简单,你放心吧,宿舍什么的都安顿好了,明天正式上班了!你自己在家,有什么事可以找邻居帮忙!” “老丁,我有个事告诉你一下,我在镇上找了个房子住,这样就不用上下班走这么远的路。” “镇上找房子?哪里找的?”这年头家家窘迫得很,在乡镇上,根本不存在租房的情况。丁飞阳很是奇怪。 “前天在路上,那个和我说话的男同志,你见过,他是镇长,他在镇政府大院有闲置的宿舍,借我住!” “他这么好心,主动借房给你住?你怎么认识镇长的?” “就那天,我救了乔致胜那一天,他看到我了,他觉得我是做好事的活雷锋,所以他想帮助我!” “哦,好,你只照顾好自己就好,这样不来来回跑很远,我也放心些!” “飞阳,快点,我们去吃焖羊肉!”电话里传来了高金钿的声音。随后,丁飞阳又叮嘱了谢燕秋几句就挂断了电话。 丁飞阳挂下电话,对谢燕秋的疑惑更多了十分,这个女人,还真是越来越不简单,居然认识镇长,还能让镇长主动借她房子住! 他说不出自己心里什么滋味,只是觉得谢燕秋和原来的谢燕秋几乎完全不像同一个人了。 高金钿等在一边看丁飞阳挂了电话,亲热地过来想挽住丁飞阳胳膊,被丁飞阳躲开了,她也不觉得尴尬: “走,我请你去吃饭,听说这里的闷羊肉很出名!咱们初来乍到,尝个鲜!” 丁飞阳有心想躲,却也没有理由,两个人初来异乡,没有疏远的理由。 两个人一起吃了焖羊肉,丁飞阳主动掏钱,被高金钿拦住了: “你才赚几块钱,还要养你老婆!我虽然赚得不多,我老爹给我生活费都比你的工资高!还是我来吧!” 吃人嘴软,丁飞阳硬是从包里掏钱出来,拿出消费额的一半: “我不能白吃你的,这么贵的饭,我咋好意思!”他硬是把钱塞到了高金钿手里。 吃人嘴软,吃了高金钿的,下次就得回请,一来一往的,更甩不掉高金钿这个麻烦。 而他,对这个不顾别人想法,只顾自己的大小姐,实在看不上眼,再说,自己有婚姻在身,总得洁身自好。 谢燕秋接完丁飞阳的电话,想到丁飞阳正和高金钿一起去吃焖羊肉,心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酸溜溜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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