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镇上车站,两个人随着人们一起下了车。 这是一个极其简陋的小车站,一个简陋的小院子,院子的一角,有一间小屋,算上她们坐的这辆车,停着两辆大巴车,车都很旧。 一天只有四趟到县里市里的往返车程。 出了车站,正看到丁飞阳的大哥丁飞龙,正在附近等着。 他套了个驴子车。 家里离镇上也足足五公里,而且路非常的烂,刚下完雨,更是泥泞不堪。 步行回去还尚可,但背了行李,想步行回家就太难。 丁飞阳每次回家,都会提前拍个电报告知具体日期和大体时间,家里会派人到镇上接他。 丁家的驴子养了很多年了,套一辆大板车能干很多农活。 看到丁飞龙的驴子车,谢燕秋起了好奇心,她上前去摸一下驴子的耳朵。 没想驴子认生,踢了她一下。 谢燕秋捂着膝盖就蹲了下来。 丁飞阳看她疼得表情痛苦:“要不要紧,你摸驴子干啥,这畜生不通人性的!” 她摇了摇头,想着一下子就好了。 谁知道几分钟后还是一直疼,她捋开裤腿,膝盖下面黑了鸡蛋大一块。 这驴子,踢起人一点也不客气。 丁飞阳看到她的膝盖严重: “你先和大哥在这等着我,去药店给你买瓶红花油。买点止疼的!” 谢燕秋没有逞强,点了点头。 丁飞阳去了镇上唯一的药店,买了几样药,结账时,发现前面排队的女子好眼熟。biqubao.com 女子结完帐,回头准备走人,一眼看到丁飞阳:“飞阳,你回来了?” 原来是丽云。 丽云在镇上教书,周六下午放假,每周放假一天半。她也来药店给家人买药,准备回家。 丁飞阳笑了笑:“是啊,回来了,你是不是也要回家啊?” 丽云说:“是啊,你怎么回,步行吗?” “不呢,我带的行李多,我大哥套了驴车来接我,你坐我们的驴车一块回吧!” “那好,我正愁这么远的路呢,每周都走到腿酸疼!”丽云站在一边等着丁飞阳付完款,和丁飞阳相跟着走出药店门口。 药店不远有个书报厅,丽云说:“稍等,我去买几张报”。 学校工作的老师永远都关心时事。 丁飞阳虽然文化不低,却对时事并不很热心,他也订报纸杂志,都是医学相关的。 丽云买了几张报,顺手打开瞄了一眼版面,瞬间惊呼起来:“飞阳,这是你吗?” 飞阳心里有底,并没有惊讶,拿过来一看,果然是自己。 就是火灾采访的,因为没有照片,丽云只能凭采访的标题来看,地址职业和姓名都对得上,只是没有照片,还不能百分百确定。 丁飞阳没想到,自己的事迹不但上了当地军区报,还上了市报,省报。 “没想到还上省报了!”丁飞阳低声嘀咕。 丽云瞬间明白了,丁飞阳又一次救了人,而且,这一次上了报纸。 想当年,要不是丁飞阳,也许她的人生也将改写。 “飞阳,你还是那样舍己救人!” 丁飞阳憨憨的一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飞阳,”丽云的眼睛汪了一汪眼泪,“你还是这么瘦,是当年切除肠子影响了吗?” “没有的事,影响啥啊,人的肠子有七八米长,切除那么几厘米那么一小段啥影响也没有的!再说,我这不叫瘦,这叫精壮!”他所握了握拳头,向丽云展示他的手臂肌肉。 “飞阳,我无以为报!”丽云把头扭向一边,把泪拭去。 上次娘和大嫂来找他要钱的时候,还趁谢燕秋不在,一起撺掇他离婚,娶了丽云,说丽云,因为他,宁肯成为老姑娘,也不嫁人,丽云的娘都愁坏了。 丁飞阳想劝劝丽云,却不知道如何劝。 丽云自从在他结婚前向他表白过一次外,在他婚后,倒是从来没有说过别的,只是经常在他回家的时候,拿着礼物来看他的父母。 人家没有说过为了他不嫁人,他又怎么劝人家呢? 那不是自作多情吗? 可是,这么任由着她这么单身下去,丁飞阳的心里又觉得是自己的错。 当年丽云和谢燕春是好朋友,自然也和丁飞阳成了好朋友,村里读高中的孩子本来就少,女孩单独走几公里的丘陵山路也不容易,丁飞阳充当了护花使者的角色。 谢燕春去世后,丁飞阳没有再和丽云同路,一男一女要避嫌。 但同样的上学时间,同样的路段,两个人还是约了差不多的时间,一前一后各自去上学。 正是在这样的上学路上,丽云被坏人盯上了。 如果不是丁飞阳及时出现,她的命也许就没了。 那个人是个连环jian杀案凶手。 丁飞和歹徒搏斗,丁飞阳被歹徒捅了一刀,丽云捡了石头把歹徒打晕了。 丁飞阳也无法行走,丽云拼命跑到附近村民家里求救。 大家把及时把丁飞阳送到了医院,捡回了一条命,截了一段肠子。 而歹徒也被绳之以法。 在丁飞阳住院的时候,丽云请假亲自照顾他! 后来丁飞阳被推荐上学,而丽云在后来恢复高考后自己考上了大学,成为了一名镇上初中的老师。 这个时候,大家都觉得丁飞阳和谢燕秋不般配,但一部分人则认为,丁飞阳如果和谢燕秋分手就是陈世美,白眼狼。 在丁飞阳和谢燕秋结婚前不久,丽云找过丁飞阳:“你真的要和燕秋结婚吗?” “嗯,我不能做丧良心的事!” “我只是想告诉你,自从你救了我的命,你就在我心里生了根!” 说完,丽云就泪流满面地跑了。 如今,丁飞阳结婚几年了,丽云依然没有男朋友。 “飞阳,你们结婚几年了,为什么还生娃娃?” 丁飞阳沉默了,他也扭过头去,望着远方的山峦:“人生太苦了,不想生个娃来受苦!” 这是他的想法,但他没有说出口。 丽云的人生已经够苦了,他应该鼓励她勇敢追爱,结婚生子,过平凡幸福的家庭生活。 “孩子不是想有就有的,也是与父母的缘分”,他模棱两可地说了一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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