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甜蜜蜜,250斤肥妻在八零赢麻了_第8章 娶胖老婆的无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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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谢燕秋可以算是丁飞阳从小看着长大的。从小到大就是贪吃邋遢,刁蛮,从来没看到过利索样子。
  看着丁飞阳愣神,谢燕秋白了他一眼:
  “看什么看?不认识了!这几天家里都没有吃的了,今天我去镇上了,但时间晚了,我只买到了面粉,肉和菜都没有买到,娘和大嫂来,我去叶护士家借了一棵白菜,炒了个香辣的,一个醋溜的。你应该在食堂吃过了吧,要不要再吃点?”
  丁飞阳想问,她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当着娘和大嫂的面,又不好问,压下了好奇心。
  “我在食堂吃过了!”
  “明天我想在家里请客,请几个邻居来家里吃顿饭,你要是请你的科室同事什么的也可以一起请来。”谢燕秋一边吃玉米饼子,一边说。
  前世的谢燕秋从来没有吃过玉米饼子,这一吃真是,真刺嗓子,她缓缓地咽了几口,虽然一天没有吃饭了,还是觉得难以下咽。
  幸好,她吃的时候仅瓣了一小半。不至于吃不完又放下。
  看她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几个人都很惊讶,这不像原来的大胃婆啊。
  乔兰花和戚春红初来乍到,一别大半年,也摸不清谢燕秋和丁飞阳的情况,一时没敢开口。
  丁飞阳心里很奇怪,当着娘和大嫂的面也不好问,也只是在心里嘀咕,这是干啥的,又打扮,又吃那么少?莫不是要减肥吗?她谢燕秋啥时候爱过美?
  几个人心里各怀心思。
  谢燕秋只吃了几口,剩下的菜和饼子乔兰花和戚春红一口气吃完了。
  尤其是乔兰花,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菜:
  “燕秋,你现在这么会炒菜啊,炒的菜呀,赶上村里的大席厨师了。”
  谢燕秋听到乔兰花喊她燕秋,还喊得很好听,身上直起鸡皮疙瘩。
  以前在村里,没有进丁家做媳妇时,谢燕秋从小就胖,整个村里人都喊她胖妮,结了婚后,丁家喊她老五家的。
  再后来,她和婆婆妯娌打了几架,他们以肥猪在背后喊她。
  为了这个难听外号,原主又和婆婆妯娌打了几架,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后来,村里一大半婆家这边姓氏的人家都在背后喊她肥猪。
  她索性破罐子破摔不在乎起来。
  第一次听乔兰花喊自己燕秋,而且是掐着嗓子喊的温柔地细细的,谢燕秋直觉得头皮发麻。
  谢燕秋听到乔兰花夸她菜做得好,不由地想起原主在婆家生活了两年的日子,那生活,杂面饼子配水煮菜,一年到头吃不上一顿香的。
  丁飞阳回家里,买二斤菜油,等丁飞阳走了,就挂到屋梁上,直到年底要过年才拿下来。
  油多不坏菜,没有油,水煮菜能好吃吗?
  看乔兰花和戚春红吃完饭菜,谢燕秋主动去收拾进厨房清洗。
  示意丁飞阳:“你去陪着娘和嫂子吧!”
  丁飞阳又一次吃惊,这个胖媳妇,素来懒和邋遢不说,每次煮饭也是只顾自己吃,吃完从来不洗,如果他不回家清洗,厨房永远都是脏的锅碗,到下一餐煮饭前才会清洗,有时候干脆不洗接着用。
  因此,丁飞阳只要在家吃饭,都会主动去厨房洗碗煮饭。
  他嫌谢燕秋弄得太脏。
  丁飞阳陪着母亲和大嫂到客厅里拉呱,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母亲和大嫂,看到他们居住的简陋,很是感叹,母亲乔兰花说:
  “你们这住的条件和咱们家也没有啥区别啊,都是土房子,还以为燕秋哭着闹着要来的地方多好呢,原来和咱农村没啥区别!”
  戚春红却不以为然:
  “娘,你不能这样说,到了这里就是吃商品粮的,燕秋如今也是吃商品粮的,不管住在哪里,也算城里人了!谁不想吃商品粮呢?”
  说着说着,乔兰花突然想到此行的目标,忘了嫌弃儿子的房子:
  “阳仔,不是娘说你,爹娘辛苦养大你不容易,供你读了那么多年书,你哥哥们都早早不上学干学了,就让你一个人念书。
  你如今成了国家干部,有了高工资不能忘了家里,你咋这么多长时间都不往家里寄钱了。
  你爹身体不好,天天吃药,今天水淹了田,收成减少了,你侄子侄女都瘦的风能吹跑了,那才是你的亲人呢!
  你不能光留着钱养那个大胖媳妇!你看她,越来越胖得不成样子了,还打扮得那么洋气,好衣服都让她糟践了!”
  谢燕秋收拾完厨房进屋里来,刚好听到。装贤惠装了这么久,乔兰花几句话说得她想发火。
  人心不好,对她们再好也无用。
  看着乔兰花睁着眼睛说瞎话,她决定怼上几句:
  “娘呀,你也好意思提丁飞阳读书,几个哥哥哪个不是读到初中毕业,偏偏丁飞阳小学毕业就不让他读,要不是我爸妈供他读书,他能有今天?还不是在地里抡锄头呢?要不是我爸妈供他读书,我也不会成为你们丁家的媳妇,是吧?丁飞阳?”
  丁飞阳此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他心里突然有点忧伤,过几天就是谢燕春的忌日,他本来就打算回乡拜祭。
  当年,谢燕秋的姐姐谢燕春和丁飞阳同年,是小学同学,谢燕春生得粉妆玉砌得很漂亮,人又温柔,而谢燕秋的爸爸虽然娶了两个老婆,却只有这两个女儿,谢燕春是前妻所生,谢燕秋是现妻所生。
  也许是因为后来的老婆宠自己的亲生女儿,谢燕春从小懂事等乖巧,谢燕秋刁蛮无度。
  丁飞阳小学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重点初中,却因为没有钱,被逼退学。丁飞阳却是一个十分热爱读书的孩子。
  谢燕秋的父亲谢贤生有了想法,他只有两个女儿,想着让女儿找个上门女婿。
  于是托媒人上门提亲,如果丁飞阳肯和谢燕春订亲,就供丁飞阳读书。
  丁飞阳和谢燕春互相也很喜欢,一拍即合。
  简单的仪式定下了婚事,从此以后,丁飞阳在学校的一切生活费和学费全是谢贤生所出。
  谁料天有不测风云,读到高中时,有一天,谢燕春带着谢燕秋在家里,父母去做客了。
  谢燕秋吵着要吃榆钱,谢燕春就爬到院子中那棵大榆树给妹妹摘榆钱,失足摔死了。
  那一年,谢燕春17岁,谢燕秋12岁。
  丁飞阳和谢燕春的婚事化为虚无。
  谢贤生找媒人商议,要么退回这些年丁飞阳花他家的钱,要么和小女儿谢燕秋续下这门亲事。
  丁家拿不出赔偿的钱,只能和谢燕秋续下亲事。
  当时的谢燕秋已经露出刁蛮的习性,丁飞阳心有不甘,当时还不能考大学,但已有传言要恢复高考,丁飞阳面临着未来上大学还是种田还谢家债的抉择,他选择了前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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