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人,一年四季都是不得闲的,这还忙着秋收,立马又在考虑接下来秋种的事,不过这倒是提醒了郭喜安,他们这个地方,属于是比较典型的南方气候,这胡芋也是可以种两季的。 上次胡芋种晚了,受了些影响,这次可不能再耽误了,郭喜安立马决定,村尾的地一翻好,就把胡芋种下去。 郭喜春听了有些担忧:“这胡芋,秋天也可以种吗?” “可以!”郭喜安答得信心满满:“咱们这秋天不冷不热,跟春天也差不多,气温刚刚好,这之后雨水也少了,更适合胡芋生长,保准个头长得更大。” 听郭喜安这么说,郭喜春也放心了,“那行,那还是种半亩吗?” “不,全种上。” “全种上?” 郭喜安点头,“不止村尾的那一亩地都种上,坝子湾的两亩水稻收上来后,那两亩地也都全种上土豆。” 郭喜春吃了一惊,“种这么多!”又皱眉道:“这胡芋虽然好吃,也不能只种它啊,总不能以后菜都不吃了吧,还是空出一亩地来种些其他作物,也保险一些。” 种上三亩地的胡芋,在郭喜安看来,其实完全算不上多,只是自家的地太少,都拿来种胡芋,确实就显得有点过了。 可郭喜安并没有打算改变主意,胡芋高产,她们种下的这半亩地长势不算最好,也能产出个八百多斤,后面的只要她们上心一些,一亩地产出个两千多斤都是没有问题的。 这胡芋可是个新鲜作物,虽然现在大家不了解,但只要尝到了它的好,相信肯定能比其他粮食卖得更好。 到时候,自家又是唯一产这胡芋的大户,还愁卖不出价格吗? 而且,郭喜安也有其他的想法,这胡芋能做出的美食可是不少,虽然她现在靠着冰粉和皮蛋能赚不少钱,算是有了稳定的收入,她也不打算就此止步,满足于现状。m.biqubao.com 虽然现在日子是越过越好了,但老程家的人时不时来恶心一下,也是够闹心的,虽然说是分家了,那刘大花和程德全到底也是向佑向泽的亲爷奶,以后要是再以此来纠缠,只怕是不好处理。 再说这小山村,虽然有如李大娘和孙大娘家这样淳朴的人家,但是嫌你贫怕你富的人也不少,就说现在,家里是赚了钱,却也要藏着捂着,就连盖了这座大宅子,对外也要放出话去还欠着债,免得遭人妒忌,让人惦记上,也实在是憋屈得很。 郭喜安一早心里就有了想法,还是得多赚钱,到时候到镇上也买上一套房子,做些小生意为生,到合适的机会,带着一家子搬出去,离着这些极品亲戚远远的,轻松自在的过自己的小日子,落得清静。 而且到了九月,就要送向佑向泽去镇上读书了,若是能在镇上买上房子,对他们读书和以后的发展也是有益的。 这些,都是郭喜安对将来的打算,但是目前,她还是要先好好打理好自己村里的产业,虽然有搬去镇上做生意的想法,她也没有就看不上村里基业的念头。 她仔细想过了,村里的这些,她也得好好经营,这可是自己一家的退路和保障。 别的不说,就为了向佑向泽两兄弟,他们以后若是能有大出息,只管展翅高飞,她不会让他们有后顾之忧,若是将来发展不尽如人意,那她给他们留下些基业,也能保证他们衣食无忧。 去镇上买房子的事还早,可这村里的产业却是可以再置办一些了,家里的三亩地着实太少了些,若是碰上个不那么好的年景,三亩地产出来的粮食根本不可能养活一大家子。 郭喜安打算再买一些田地,她想种的可不止是土豆,还有之前留下的冰粉籽,来年也打算种上一些,总靠着野外的货源,终究是不保险的,还是得试着栽培出来。 郭喜安把买地的想法和郭喜春说了,郭喜春也是十分支持的,只是这买卖田地,也不是说买就能有的。 向阳村是个小村子,周边田地很多,村民家自己的田地那可是一家子的生计来源,算是命根子一样的东西,不是遇到什么难事,轻易是不会卖的。 除了本村村民的田地,还有许多是镇上、城里一些富贵人家的产业,这些田地多是租赁给这边的村民耕种,或是雇了长工打理,这些产业的人家,郭喜安更是不了解,说不上话,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家是要卖田地的。 想来想去,这事还得麻烦里正,里正作为一村管事的,对这些事肯定是比她更要了解一些。 定下了主意,郭喜安没有耽搁,第二天傍晚便拎上半篮子变蛋去赵里正家,最近村里人都在忙着秋收,早出晚归的,这个时间过去刚好逢上人家从地里回来,不会扑空。 见着郭喜安上门,冯婆子倒是高兴得很,迎着她进屋。 进了赵里正家院子,便看到墙边院落都堆满了从地里收回来的玉米和稻子,院子里还用簸箕晒着许多红辣椒和绿豆角,这红的黄的绿的摆满了屋脚院落,比郭喜安家更显秋收的景象。 这也难怪,作为一村里正,家里田地自然不会少,这地里的粮食收上来的也多,这满院子的粮食,瞧着就让人心生喜悦。 赵里正一家面上虽然都还有劳作的疲累,可脸上的笑容也总也止不住。 郭喜安笑着道上一句:“今年还真是个丰收年,瞧着大娘家可是收获不少,有了这些粮食,来年可是不愁了,还能余出不少卖出去,也能给家里添不少进项。” “可不是嘛!”孙大娘喜气洋洋地回道,“难得的丰收年,希望以后老天也能一直这么眷顾。” 听了郭喜安的来意,赵里正也点头:“你当初从老程家分出来,只得了三亩的田地,确实太少了些,只是如今这地价也不便宜,目前良田市价是十两银子一亩,普通一点的田地也要八两左右,我听说你如今还欠着债,能拿出余钱来购买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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