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淑华一愣,“爸,他魂魄还没找回来,现在火化太早了吧?” 姜寿冷冷道:“找回来又能怎么样,尸体都臭两天了,还能死而复生变成僵尸不成?” “可是——” “按照我说的办,还有,加急火化,尽快找个墓园把骨灰埋了了事!” 姜寿那不耐烦的神色恍若陌生人。 叶淑华一脸震惊,昨天还为了儿子到处找大师招魂,奔波劳累的,怎么才过去半宿就跟翻脸不认儿子了? 火化就算了,居然还加急? 有必要这么操之过急吗? 人都已经死了,还怕诈尸不成? “爸,您是不是因为儿子去世受到的打击太大,有些糊涂了?” 叶淑华无比诧异道:“而且,您不是一向倡导人死后要入土为安吗,还说火化成灰不好来着。” 姜寿生气道:“这种弑父的孽子,要什么入土为安,老子不把他的骨灰洒进阴沟里都算老子仁慈了!” 妈的,他一想到就一肚子的气! 自己辛辛苦苦拉扯长大的儿子,居然为了自己活命,要把他这个七老八十的给掐死! 亏他干得出来! 叶淑华听着他骂自己老公,满脸震惊:“爸?您到底怎么了啊!” 姜寿呵呵一声冷笑,“怎么了?说不定他今晚就会去找你,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叶淑华一脸懵逼,根本听不懂老公公在说什么。 另一边。 姜富被打出梦境后,第一时间灰溜溜地赶回来见姜慈。 他一脸无奈地说:“小慈,那是我爸,我真的下不了狠心啊。” “要不,你重新再给我一张入梦的符纸,我换一个人吧?” 姜慈早就料到他会回来。 但没想到他明明做了弑父的行为,却厚着脸皮歪曲事实,说下不了狠心。 姜慈呵呵冷笑,懒得揭穿他,很大方地又甩了一张入梦符给他。 姜富拿到入梦符,一脸乐滋滋的。 鬼王问他:“喂,这次要换成谁了?” 姜富脸上露出痛惜和不舍的表情,“我父亲养我多年,对我有养育之恩,我是不可能对他下手的,真要选一个人的话,恐怕只有我妻子了。” 鬼王大跌眼镜:“谁?人家好歹跟你同床共枕二十年了吧,你竟然要亲手杀了枕边人?” 不到关键时刻,真的是不知道枕边人是人还是鬼啊! 姜富满脸无奈:“那我能怎么办?姜家还需要我的,如果没了我,姜家就倒了!” “淑华……她一定会体谅我的!” 姜富揣着入梦符,胸有成竹的离开了,趁着天还没亮,急匆匆赶回去。 鬼王问姜慈:“姜大师,恕我冒昧一问……您为什么这样对自己家人啊?” 姜慈淡漠道:“他们不是我的家人。” 鬼王还是不理解。 苏无命把他拽到一边,小声说了一些关于姜慈身世的事情。 鬼王听到无比愤怒,“哪有这样对待自己亲生女儿的,关在地窖十八年,跟我被封在地底下,还被那只狐狸坐在头顶有什么区别!” 别说姜大师,就算换做是他,他也不会认这家人! 他们,简直死有余辜! …… 早上四五点,叶淑华迫于姜寿的威压只好先将丈夫姜富的尸体转去火葬场,不过她没签字立刻火化,只是暂时冷冻起来,想等找到丈夫的灵魂再商量,是要火化还是尸身下葬。 叶淑华回来后,累得倒在客厅的沙发上闭眼就睡。 结果,就在梦里看见了丈夫,一脸爱意地朝着她张开手。 “老公?!” 叶淑华不可置信,激动地扑了过去,“老公,这两天你跑哪去了啊?” “你知不知道我和爸一直在给你招魂。” “老公对不起,都是我忽略了你,如果家里留着佣人在,你就不会一个人死在家里了……” 叶淑华一脸自责的说。 姜富轻轻拍着她后背笑道:“老婆,我们结婚也有二十年了吧?” “嗯,有了。”叶淑华没多想,只说道:“对了,爸说要立刻火化你的尸身,我觉得这样不好,就偷偷把你的尸体放在火葬场冷冻起来了。” “老公,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买最好的金色楠木棺材,让你风风光光的下葬,入土为安!” 姜富嘴角微微一抽。 没想到父亲竟然生这么大的气。 不过没关系,只要能让老婆和他以命换命,他就能活过来了,到时候再好好向老父亲赔礼道歉吧。 姜富一脸感动:“老婆,你对我真好,是不是就算让你为我豁出性命,你也愿意啊?” 叶淑华紧紧抱着他,“当然啊老公,如果你能活过来,就算让我死,我也愿意!” 虽然听到了和父亲相同的答案,但姜富却不相信人性了。 人嘛,都是自私自利的东西。 “老婆,如果有来世,我一定会好好补偿你……”姜富说着,双手悄悄的从她的背部往上移动。 叶淑华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来临,还在那一脸动容的说,“老公,你就放心下去吧,每年清明和鬼节我都会给你烧纸钱的,在下边缺什么了,你就给我托梦,我烧给你!” “至于家里的事,你就别担心了,叶家已经知道你去世的事,我哥很快就会派人过来帮忙。” 姜富脸色一变,目光暗沉了几分,“你这么快就通知叶家的人了?” 什么帮忙,这不是趁着他死了,过来趁火打劫的吗! 叶家到现在都还没把叶羽救回来,听说身体还是植物人的状态。 自家事都忙不过,还有空管嫁出去的妹妹的家事? 明摆着就是来吃绝户的。 姜家最近虽然不景气,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是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姜家财产都被叶家吞了! 姜富想到这,更加坚定了要还阳的信念。 叶淑华还在说:“老公,你不用担心晚晚,使者已经给晚晚看好了,她现在正在疗养中,等她好了就会回到精英楼里继续读书,有晚晚这么出息的女儿在,姜家的未来,一定不会差。” 姜富眼底一闪而过的阴冷。 是啊,他就是知道最适合留下的那个人是晚晚,所以三选一两次,他都没有选过晚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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