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两眼瞪大,吓得灰溜溜的缩回脑袋,不敢再看热闹了。 高剑哼了声:“别跑,拿把锄头过来。” 邻居头都没敢冒,隔着围墙把锄头扔了过来。 高剑拿起锄头开始清理茅房。 茅房十多年没用早就倒塌了,破旧的木板和碎裂的瓦片堆在一起。 他将这些东西很快清理到一边,开始往下挖。 虽然多年未用,但坑里还积攒着厚厚一层的粪便,还好粪便早已失去水分。 高剑轻而易举的挖开。 往下将近挖了两米多深,终于,一个脏污的麻袋赫然出现。 高剑的心狠狠一跳:“找到了!” 姜慈赶紧下去准备拿出来。 高剑急忙阻止:“烈风大佬,这里太脏了,让我来——” 他还没说完,姜慈已经徒手抓住麻袋。 往上拽的时候,她明显感觉到麻袋的重量不对劲。 感觉里边不是尸骨,而是尸体的重量。 姜慈用力扯上来,把麻袋放在地上,只见麻袋的口子用红绳打了死结,从外边看,依稀能看见尸体的轮廓呈现蜷缩状。 “落雨……” 她蹙眉,解开死结。 麻袋散开的瞬间,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味扑鼻而来。 高剑目瞪口呆:“怎么会这样……” “落雨已经被害二十年,又被埋在粪坑底下,怎么可能尸体不腐?” 正常来说,尸体入土半月不到就会腐烂,但眼前的无头尸体似是没有失水,除了不见头颅,四肢完整,全身糊着一层类似于白色蜡状的东西,特征就好像刚死没多久的尸体一样。 姜慈的心猛然沉到深渊,“这是不腐尸。” “不腐尸?”高剑惊讶:“我以前去灵调局见过一具千年不腐的不腐尸,白肆爷说制作这种不腐尸很难,首先要在人还活着的时候,用几十种秘药灌入生人的体内,趁着人还活着,又在身体上涂上一层药物蜡壳,可以让尸体保持不腐不烂。” “但烈风大佬啊,不腐尸是需要保存条件的吧,比如葬具和埋藏的地点,还有要密封严实。” “这具尸体只是用麻袋拴着沉入粪坑,粪坑多脏啊,细菌很多,早就能腐蚀干净尸体了,为什么尸体还能保存得这样新鲜?” 姜慈蹲下,轻轻摸了摸无头尸体的脖子,沉声说道:“他不仅被灌了不腐秘药,还被种了某个邪术。” “头颅肯定还在底下,我继续去找找。”高剑抡起锄头就要去挖。 “不必了。”姜慈制止,声音越冰冷,“把蜡壳敲碎。” 高剑点头,不敢太用力,小心翼翼地撬开无头尸上的厚厚蜡壳。 一件眼熟的衣裳映入眼帘,正是无头鬼一开始穿着的破烂衣服,款式是几十年前的了,现在一看,根本就是老人穿到不要的破衣服。 估计王义拿他父亲最破烂的那件衣服,随随便便的裹尸,再将尸体封存起来,以最羞辱践踏的方式沉入粪坑底下。biqubao.com 落雨就这样孤零零的被埋在粪坑里,整整二十年不见光明。 他紧紧蜷缩着身体,仿佛死前受到无比的痛苦和煎熬。 直到高剑把蜡壳都敲碎,尸体露了出来。 姜慈伸手去掰尸体的双手,双手僵硬根本不能动,以她的力道,一不小心就会掰断。 高剑问:“烈风大佬,您这是要干什么啊?” “头在肚子里。” “什么?!”高剑吓得脸色煞白。 姜慈不忍心再伤害落雨的尸体,只好想了个办法,让高剑从隔壁买了一把菜刀,直接从尸体的侧面剖开腹部。 随着肚皮揭开,一颗头颅赫然出现在尸体的腹部。 人头还保持着五官的模样,只是神态过于扭曲和狰狞,双眼球凸出,嘴巴里鼓鼓囊囊的像是含了什么东西。 人头,就是落雨的模样。 这具无头尸,正是落雨。 时隔二十年再见,没想到却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姜慈小心的把头颅取出来,放在脖颈上。 取出从香烛铺准备好的针线。 一针一线,认认真真的把人头缝上,再用清水擦干净污秽的脸面。 一张清秀温润的脸庞露了出来。 姜慈轻轻摸摸他的脸颊。 “落雨,好久不见,你终于能重见天日了。” 高剑心疼道:“烈风大佬,他嘴里的东西要不要拿出来啊?” “暂时不用,这个东西在能保持他的肉身不腐。” 姜慈说道:“先带他回去。” 她一声召令,一辆阴间黑色小车出现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 “落教授安排好了吗?” “嗯,已经安排住进池氏医院了。”高剑点头。 “那就去医院。” 姜慈抱起落雨的尸体坐进后座里。 高剑也跟着坐进去。 黑色小车穿过破烂的木门,消失在山村里。 邻居一直贼眉鼠眼的在外边等着,迟迟没有等到他们出来。 实在耐不住了,借着要取回锄头的由头爬上围墙,却发现老王家院子里早就没人了。 他顿时背后发凉。 “卧槽!两个大活人呢?” …… 池氏医院,私人病房。 姜慈把落雨的尸体放在病床上,交代其他人出去后,才把无头鬼的魂魄放出来。 他还是戴着纸扎的脑袋,摇头晃脑的。 “我已经找到你的头颅了,你听着,你叫落雨,二十年前是帝都第一高校的学生,你父亲叫落金生,母亲叫陈淑贤……” “你的头颅,一直在你的肚子里。” “现在头颅已经缝合回去了,你默念这句话就好……” 姜慈说了一句咒语。 无头鬼跟着念出来。 随后,她缓缓取下纸扎人头。 原本空无一物的脖颈上,竟然出现了一颗缝合好的头颅。 落雨双眼紧闭,在她的提醒下,才敢小心翼翼的睁开。 “我是落雨……?” 落雨望着眼前的尸体,神情茫然:“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姜慈说道:“你尸身的嘴里有东西,只要我把东西取出来,尸身会瞬间化为白骨,你就能想起来了。” “落雨,你想记起自己是谁吗?” “如果不想,我可以送你去轮回转世,来世,你一定会生在一个好人家。” 落雨的死太过凄惨,选择权留给他自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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