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铮摸了摸林溪的手,感受到暖意后,这才放下心来。 随手扯过张板凳儿,就自然地给林溪捏起了脚。 林溪看着男人的头顶,心生暖意。 “阿铮,你怎么对我这么好啊!” “那你是我媳妇儿,不对你好对谁好?”陆铮头也不抬地回道。 “所以说,只是因为我是你媳妇儿,你才对我好的吗?” “嘶,你这小脑袋瓜子里头儿整天是在想啥啊?”陆铮加大力道,按得林溪是又痛又舒服。 “我陆铮,只对林溪一个人好,没有其他理由。”陆铮停下手,抬起头,看着林溪的眼睛,认真的说道。 林溪撅了撅嘴,点点头,还算满意。 “那我继续捏啦?” “嗯呐!” 听着小姑娘又高兴起来的声音,陆铮无奈地摇了摇头。 孕妇怀孕期间,激素不太稳定。小姑娘这几年,又被他宠得娇了些。 最近这些无厘头儿的问话总是随时随地响起。 陆铮第一次没反应过来,还把小姑娘给惹哭了。虽然后面林溪又自己道歉,说是她的问题,但陆铮怎么可能不心疼。 于是,陆铮怀着好学的态度,向刘翠花和马九连好好请教了一番,又将林溪平日里看的医书,也认真看了看。 现在,林溪的这些小情绪,对于陆铮而言,那都不算事儿。 “走路是不是都不舒服啊?”陆铮看着林溪肿得不行的脚踝,心疼地说道。 “嗯,是有点儿,但是也还好啦。 我这胎还算是怀相好的,就三个月之前吐了吐。娘说,她之前怀你和琪琪的时候,七个月的时候还吐呢。” 林溪想想,便打了个冷颤儿。 陆铮点点头,林溪一胎都这么难受,刘翠花怀他们的时候,肯定是更难受。 “唉!”看着林溪一捏一个窝儿的腿,陆铮长叹了一口气儿。 “小溪,生完这个孩子我们就不生了。” 林溪看着陆铮坚定的眼神,有些愣神儿。 她抬手摸了摸陆铮的脸,“怎么突然这么说?万一这胎不是儿子呢?” 眼下农村还是对男娃很看重的。 “是不是儿子有什么关系?我们俩过日子,又不是跟孩子过日子。 说实话,我不觉得女娃跟男娃有什么不一样的。 我娘为了生我,怀了好几次孕。现在年纪大了,什么毛病都来了。 这要是说,她那些毛病跟生那么多孩子没关系,我第一个不相信。 你本来身体就不好,我不想让你跟我娘受一样的嘴。” 林溪抿抿嘴,无言地摸了摸陆铮的发旋。 “阿铮,你真的好爱我呀,当然,我也爱你。” “那不然呢!”陆铮见她一脸沉重,连忙扯开话题。 笑了笑,“好啦,知道你男人爱你还这副表情?快点儿的,给爷香一个。” 林溪看着男人索吻的表情,捧着陆铮的脸,毫不犹豫地给了一个香吻。 “嗯,我男人最好啦!” “那是!今儿晚上想吃啥,我给你做。” “我想想……” “小溪啊,你妈妈说什么时候到吗?得让阿铮去接接她啊!” “嗷,上次她写信是说等我八个月的时候再过来,我算了算时间,还有大半个月呢!” “那也得准备准备了,还好是夏天,要是冬天,我都害怕亲家熬不住。”刘翠花颇为担忧的说道。 林溪深以为然,她都到这儿好几年了,但每年冬天,还是把自己给裹成了一个狗熊。 “我想着,我娘来的话就住我们那个放东西的屋吧,方便些。” “行啊,那我这两天给收拾收拾。” “不用了,娘,你自个儿好好休息,我来就行。”陆铮阻止道。 刘翠花这两年大病小病的,身体差了很多。马九连也在炕上待的时间长。 陆铮担心到时候林溪生了,照顾不过来,不然也不会让白岑大老远地跑这么一趟儿。 “唉,都是我这身体不争气,不然呐,也不会让亲家跑这么一趟儿。” “哎呀,娘,没有的,我妈她自己也是有这个想法,准备过来的。 而且,您和她还没见过呢,这一次,可以好好相处啦! 说实话,我还有些想我娘了。”因为是知青,路途又遥远,算起来,林溪已经有两年没回去过了。 “那也是,行吧,那就只能多麻烦一下亲家了。” “娘,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对了,奶奶,奶粉最近有在喝吗?”林溪关心地问着上首的老太太。 “喝了喝了,你们啊,费心了。这东西不好买吧,孩子快出生了,你们自己留着。” 马九连慈爱地看着林溪的肚子。 “没事儿,奶奶,我们这儿还有呢,阿铮有门路,您放心喝就是。 还有,爹和娘,也得多吃些补品。以后啊,我还指望着你们给我带孩子呢!” “好好好,我们知道的,阿铮媳妇儿啊,你辛苦了。 这怀着孕啊,有什么事儿就让阿铮去做,自己别给累着。” 陆振国坐在一旁,也认真交代道。 都说娶妻娶贤,林溪这个儿媳妇儿啊,他是真满意。 “好咧,我知道的,爹,您也要多多注意身体。” 陆振国颔了颔首。 转眼,就到了白岑过来的日子。 陆铮提前一天就去了省城等着。 白岑过来看闺女儿,肯定是大包小包的。他不提前去接着,肯定累够呛儿。 “妈,这怎么提这么多东西过来呢?多累啊,这一路上不容易吧。” 陆铮接过白岑手里的东西,心疼地说道。 “欸,这有什么,你爸给我提上车的,不累,就一会儿的事儿。 怎么样?小溪现在还好吗?孩子闹不闹腾啊?” “好好好,小溪和孩子都挺好的,孩子知道心疼妈妈,乖得很,不咋闹腾。 就是闺女儿想妈了,这段时间一直念叨着您呢!” 白岑喜笑颜开,“唉,这孩子,我这不就过来了嘛!” 在白岑的坚持之下,两人直接踏上了回程的路。 原本陆铮还想着让白岑好好修整一下,但白岑思女心切,根本不愿意浪费一点儿时间。 于是,天擦黑的时两人候便回到了陆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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