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溪顺着马九连的话音,脑子里慢慢浮现出陆铮小时候的样子,他的形象在她心里也越来越立体。 “奶奶,我知道的。虽然我和陆铮才认识不久,但是啊,我觉得他真的是个很好很优秀的人。 而且,他真的对我非常好,人非草木,怎么可能会感觉不到呢!反正,奶奶,您放心吧,我和他是正经在处对象呢!” 林溪说完,有些不好意思。她是实在不好怎么回答长辈们的这些问题,这个时候,她就很怀念有陆铮在的场景。 好在马九连是个通情理的,听到林溪说和陆铮是在正经处对象的,也不再说这事儿,怕逼得太紧让人家小姑娘尴尬。 两人聊着在甜水大队这几天的事儿。 马九连年轻时也曾跟着父兄,丈夫走南闯北地看过,更是对林溪产生了尤高的敬佩。 “小溪啊,要不是下乡,陆铮这一辈子啊,真是很难追上你啊!”马九连的眼里闪过一丝感慨。 但是作为一个知道历史走向的人,林溪并不这么想。陆铮敢想敢干,在七十年代就敢站在风口浪尖上,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等过几年,政策开通,陆铮不见得会比城里的人差。他凭借他的聪明才智,应该能在八十年代闯下一片天来。 两人又说了些其他的,虽然年龄相差大,但两人三观一致气氛倒也和谐。 天渐渐黑了下来,厨房里也逐渐散发出诱人的菜香。 “丫头,真是难为你陪我这个老婆子唠叨这么久啦,要不咱们出去看看?” “没有,奶奶愿意教我这些道理都是林溪的福气,一般的人奶奶还不会说呢!”林溪扬着小眉头,神气地说道。 “哎呀,你呀,惯是会哄我老婆子开心!”马九连笑得乐不可支。 今天啊,算是她十分开怀的一个下午了。 林溪扶着马九连,慢慢地朝着外面走去。 陆铮坐在火炉前烧火,他眼尖,林溪她们一出来就被他看见了。 “怎么啦?是不是饿了?饭一会儿就好啊!”陆铮笑着说。 “没有,我陪奶奶出来坐坐。今天真是辛苦婶子啦!”林溪对一旁探出头来的刘翠花说道。 刘翠花一听这话,高兴的哟,“欸,没有没有,一点儿都不辛苦。来,小溪,要不进来先尝尝,今儿啊,也是运气好,我刚从镇上买了点肉回来。” 马九连推推林溪,“去,快去尝尝,看看味道啥的你合适不?我自己过去就行。” 林溪望了望在厨房里的刘翠花和陆铮,点点头,“欸,奶奶,我待会儿就去尝尝。我先把您扶到厅堂里去,这会儿天黑了,我可不敢让您自己坐过去。” “欸,好。”马九连感念林溪的熨帖。 “好啦,小溪你过去吧,我没事儿,一会儿就开饭了。”马九连朝着点煤油灯的林溪说道。 “好,那奶奶我就去厨房看看了,这灯点起来就亮堂些了呢!”林溪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说道。 “嗯,去吧!”马九连摆摆手,脸上满是慈爱。 林溪已经熟悉了陆家房子的结构,一溜烟儿就走去了厨房。 “把奶奶送到堂屋去啦?”陆铮背对着林溪,一边往灶膛里递着柴火,一边说道。 “嗯,送过去了。晚上黑,奶奶还是得搀扶着些。” 林溪话音刚落,手里就被刘翠花塞了一个小碗。 “来,尝尝,新鲜出炉的红烧肉。”刘翠花一脸笑意,眼神慈爱。 林溪拿起筷子,也不见外,直接塞了一口。 “哇,好吃好吃,婶子,这可比镇上国营饭店做的还好吃些咧!”林溪竖起大拇指,眼神亮亮的。 刘翠花听到这么高的评价,更是笑得牙不见眼。“哎呀,这丫头咋这么会说话?我这手艺哪有国营饭店的好哦?就知道哄我开心。” 虽然语气嗔怪,但是脸上的笑容早已出卖了她的内心。 “真的,婶子,我骗您干啥?我感觉您做的肉,有一种国营饭店没有的味道,更家常但是更香。” “行啦娘,你就别谦虚了。你这红烧肉的手艺本来就很好好吧!”陆铮也跟着接腔。 刘翠花被这两人哄得是神清气爽。 林溪被两人安置在小板凳上,坐着看他们俩忙活。 黑省这边的灶都比较大,锅也很大。为了迁就林溪的饮食习惯,刘翠花今儿煮了一大锅米饭。 平常也就马九连吃点白米饭,她和老头子舍不得,都是粗面细面掺着吃。 不过哇,刘翠花对此倒是没任何意见,只剩下心疼。刚陆铮可是跟她说了,这孩子才十九岁,难怪看着就这么小。 下乡来这儿两个月了,也没吃几顿好饭。虽然没有细问林溪的家庭情况,但刘翠花心里已经把林溪归为那种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了。 此时的林溪还不知道自己成了小可怜了,只一心地跟她碗里的红烧肉抗争起来。 就这样,大概吃了两块,林溪就放下了筷子,开始帮着刘翠花收拾碗筷。 “欸,小溪,你放着,让阿铮来就行。”刘翠花看着林溪过来帮忙,连忙劝道。 “你这孩子这些天脑力活动消耗这么大,就应该多歇歇。啊,听话,等婶子把这盘青菜炒完。咱一会儿就吃饭了! 快点儿,阿铮,你带着小溪出去等,我这儿就忙活完了。” “婶子,我没事儿。”林溪有些哭笑不得,怎么把她当成小娃娃了。 陆铮拿好一家人的碗筷,牵起小姑娘的手,就往厨房外走。 “走啦,听话。你在我家啊,只要坐着吃就行。知道吗?” “哎呀,我第一次来,这样是不是不好啊?”林溪犹豫地问道。 陆铮听到这话,偏头望向她,“有啥不好的?来对象家里吃个饭,还要你干活,这说出去都要被别人笑死了。 再说,就算以后你嫁给我了,我也不会让你干活的,你放心。你的手啊,只要写写字就行了。” 林溪被他这句嫁给他的话说得小脸一红。“说得好听!”说完傲娇地跑向堂屋。 陆铮被她气笑,连忙追了上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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