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杜晓所说,三月六号,来了好多领导,然后就在厂办二会议室开了个会,参会的是厂领导和所有科室的科长。 散会后消息就传开了,金升怀的试用期结束,现在是名正言顺的二厂厂长,外面调入一位领导当书记,生产科科长提为了生产副厂长,设备科科长调去生产科当科长,设备科副科长扶正,设备科副科长的位置空了出来。 中午吃饭,食堂里全都是关于新领导的议论,有讨论新来的书记的,有讨论生产科长提生产副厂长的,当然更多的是讨论谁会调去设备科当副科长。 设备科可是个肥缺,这年头管钱管物的都是有油水可捞的地方。 叶昭看着大家议论纷纷,二厂人心浮动,心下隐隐有种感觉,很快就轮到她了。 她太清楚金升怀内心对她是多么恨了,到时候真搞到她头上,她是万万不受冤枉气的,大不了辞职。 不过这个年代从国企内辞职,这是许多人不敢做的事情,这在的大家眼中简直就是大逆不道,自毁饭碗,虽然爸妈平日里总说自己不上班他们也养得起,但叶昭觉得还是先通个气比较好。 晚上吃饭叶昭就把厂里人事变动的事情跟父母说了一遍。 “姑娘说的是,前几日我那老同学就跟我打电话,说他马上要调走了,还让我跟你说,以后不能在单位照顾你,你自己低调点。” “爸,我低调也没用,金升怀是个记仇的小人,他现在转正成功,我估摸要不了多久,他就会找个借口收拾我。爸妈我先提前跟你说一下,对着金升怀我确实做不到忍气吞声任由他欺负,惹急了我就辞职。” 叶诚也林岚对视一眼,叶诚放下筷子。 “冤枉气咱们不受,我和你妈养得起你,没必要为了一份工作折腰,这个社会上工作那么多,不行还可以做个小买卖,日子是给自己过的,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一番话说的叶昭眼神发亮,撂下筷子就搂着叶诚的脖子,“爸,你真厉害,说的话简直是至理名言,做人开心最重要,什么功名利禄全是浮云。” 女儿鲜少撒娇,叶诚被叶昭摇晃的,忍不住说出实话,“二厂干不了没事,爸爸在学校给你找个临时工的工作还是没什么问题的,到时候当个图书管理员或者档案管理员,工作轻松,工作环境也好,虽说工资低,但给你当零花钱足够了。” 林岚哼了一声,“你知道女儿的开销吗?那点工资当零花钱可不够。” 叶昭连忙道:“妈,我会做服装设计,还会写小说,到时候随便做个什么,再赚点钱足够花了。” “没事,钱不够妈赚,我跟你爸两个人收入不低,养活你一个没问题,工作要是干不下去就不干了。” 父母掏心窝子的话,让叶昭忍不住眼眶发热,微微泛起水光。 “爸妈,你们相信我,我一定会赚到很多钱,到时候给你们买大别墅,给你们包大红包,你们想买什么买什么。” “好好好,我女儿最有孝心。”叶诚笑着道。 “行,我等着享女儿的福。”林岚也笑着道。 只有叶昭看出两人说这话是哄自己,他们只希望自己开开心心就好,不过她相信,凭借自己的努力,再配上重生的金手指,这辈子物质上她一定不会缺。 爸妈心态很好,叶昭也就不担心什么了,继续按部就班的上班,但二厂却热闹起来,因为设备科副科长的位置空缺出来,这就像个糖块,有实力的人都想争一争。 李家,因为金升怀转正,李母立刻请大哥大嫂来家里吃饭,这顿饭自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自己亲妹妹叫吃饭,金升怀自然不会推脱,不过没带媳妇,下班后直接去了李家,当然金升怀没有叫马良栋,是自己一个人去的。 到了小妹家,金升怀敲了敲门,不一会儿门就开了。 给他开门的是李淑媛,挺着不大的肚子,但已经显怀了,自打不去上班,天天在家里养胎,吃得好睡得好没什么烦心事,马良栋对她也体贴,过了头三个月孕吐期,李淑媛整个人就像发面馒头似的胖了起来。 金升怀看到都有些吃惊,这才半个多月没见到,他怎么觉得外甥女又胖了一圈。 “大哥来了,快坐,我给你泡茶。” 很快李母端上一杯热乎乎的绿茶,碧绿的茶叶在热水里舒展翻滚,根根分明,一看就是上好的茶叶。 “龙井,大哥你快尝尝,恭喜大哥转正,要不是小马回来说,我们都不知道,这么大的事,大哥你都不跟我说一声。” “早晚都要知道,再说这也不是什么大事,板上钉钉。” “那确实,但我听小马说一般要干满六个月才转正,大哥你这三个月转正,就是很厉害。”biqubao.com 虽然李母已经四十来岁了,但在金升怀眼里,她永远是自己最疼的小妹,所以被李母这番话说的露出笑容。 “行了,今天我来你家吃饭,主要是来看看媛媛,你别弄太多菜啊,刚过完年吃不动,就弄点清淡爽口的。” “妈,把你今天买的黄瓜弄个凉拌黄瓜,我嘴里没味想吃点酸的。” “好,天天想吃酸的,我看你这肚子里怀的准是个男孩。” 听到女儿要吃酸的,李母高兴地做饭去了。 不一会儿李父回来了,紧接着是马良栋,看到金升怀也在,马良栋心中激动万分,要知道金升怀现在已经正式成为一把手了,他今天来,是不是要跟自己谈提拔的事情,现在设备科副科长的位置还空着在。 “大舅。” 马良栋压抑着内心的激动,不敢露出异样,恭敬的喊了声金升怀,然后就听到李母叫吃饭的声音。 今天一共五个人吃饭,李母炒了四个菜,打了个鸡蛋汤,外加一个小凉菜和卤菜拼盘。 “让你少做点,弄这么多菜。” “都是些青菜,大哥你不是要吃清淡的嘛,你尝尝这个小白菜,特别甜。” 金升怀这段时间大鱼大肉吃得有些受不了,这些小青菜十分对胃口,不知不觉吃了两碗米饭,又喝了一碗汤,十分舒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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