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昭如期上班,还有不到一个礼拜就过年,大街上人来人往,推着小板车卖卖水果、卖炮仗、卖年画日历的都出来了,一早上叶昭看到不少卖过年小商品的。 来到单位也感受到浓浓的过节气氛,除了加急工作,大家几乎已经不忙着办公了,办公室里女同志们一起交流你家做了什么年货,炸丸子了没,要么就是孩子的新衣服买了没,多少钱之类的话题。 叶昭来到办公室,看到自己办公桌下面堆了不少东西。 “小叶回来了?小叶这一走十几天,咱科里年饭都吃了,科长说就差你没来啊。” “方师傅,我桌角下的东西是谁的?” 方金生眼底闪过一抹羡慕,“你师父放那的,问你师父吧。” 叶昭见问不出什么,从口袋里掏出沪城牌香烟,给办公室抽烟的男同志们一人上了跟香烟,又给隔壁办公室管财务的女会计送了一包大白兔奶糖。 “怎么是沪城的香烟,小叶你不是去的京城吗?” “我对象转去沪城做康复,我跟着去待了一个礼拜,就直接从沪城回来的,所以买了些沪城特产。” 今天她背的大书包来的,带了不少东西,有给王先露的,给科长的,还有给杜晓和杨杰的,还有楼厂长和工会以前的蔡师父,这次她都准备了东西,不多一次带不过来,她这次只带了几个人的。 不一会儿王先露晃过来上班,叶昭当着大伙的面,把给王先露的礼物拿出来,“师父,这是带给您的礼物。” 王先露摆摆手不肯要,“每次回来都买这么多东西,就那么点工资,节约着花,你有这个心就好。” 叶昭见王先露不收,干脆拉开王先露办公桌柜门放了进去,“师父,你别忘了带回去,里面有给师娘和你家姑娘的礼物。” 听到里面还有给自己媳妇和女儿买的礼物,王先露更不好意思了,但叶昭都给他放柜子里了,他不能不收。 “师父知道你孝心,以后自己出去别再给我带礼物,顶多给我买包烟,其他什么都不许买了,记住了。这些物资是发给你的,你不在我就给你堆桌下面了,你下班找人帮忙送回去。” 叶昭拉开柜门,发现柜门里还有不少东西,有抽真空的广式香肠、鱼糕、肉糕,还有一大包糖果和点心,桌角还堆着一大蛇皮袋子的橘子。 这些物资她还真的要找人帮忙,就这一袋橘子,就有二三十斤,她哪扛得动。 “一会儿科长开会回来,记得去跟科长报道。” 王先露叮嘱着,然后又给小徒弟一个眼神,叶昭虽然不明白这眼神什么意思,但她立刻点头,知道要立刻找科长。 过了半个多小时,外面办公室传来说话声,是科长回来了,叶昭立刻去了科长办公室,就是给科长带的礼物不方便当着这么多人给,她打算找个没人的时候给。 去找了科长报道,顺便跟科长聊了几句,临走时还得了一个大红包,里面有二百块钱,将近一个月的工资,叶昭终于明白为啥师父叮嘱自己一上班就去找科长,咋地也要把红包拿回来,科里人人都有。 忙完科里的事情,她又去劳资科消了假,去看了看杜晓,说好中午一起去食堂打饭,叶昭带了一包糖和一包烟下去,把烟给了劳资科的男同志,糖则给了女同志们。 虽然不是啥稀罕玩意,但劳资科这么多请假的,就叶昭每次回来都带点什么,给劳资科的办事员们分分,这种把别人放在心里的态度,让劳资科的人都对叶昭印象很好。 叶昭来销假,劳资科的办事员们也不让叶昭走,给叶昭泡了杯茶,非让叶昭坐坐,说说话。 叶昭就说起自己去沪城的事情,说起沪城的大商场,沪城的服装和皮鞋,劳资科余干事家里条件好,附和着叶昭的话,沪城东西确实好,就是贵。 叶昭笑道:“余工说的一点都没错,沪城有个外国大酒店叫希尔顿,我听人说一晚上要一千多块。” 劳资科的众人倒吸一口凉气,一千多块住一个晚上,这可是三四个月的工资,只能住一个晚上,这沪城的消费也太贵了,超出想象的贵。 “小叶,你这次去沪城没买点啥?” “买了,给我爸妈一人买了双鞋,沪城的皮鞋质量好,说是穿上十年都不带坏的,沪城那边儿手表款式也特别多,不过好的都挺贵,我就看了看。” 另一位男办事员兴致勃勃道:“以后攒点钱,等小叶再去沪城,给我带块好手表。” 说笑了一会儿,叶昭跟众人打了个招呼便走了。 中午叶昭买了份保健菜,红烧鱼块,跟杜晓打了饭之后准备走,杨杰追了上来。 “中午回去吃?” 杜晓低低嗯了一声点点头,杨杰立刻接过杜晓手里的饭盒,“我来拿。” “你不用帮我,你还是把叶昭的书包背着吧,怪重的,叶昭去沪城还给你带了礼物的。” “又给我带礼物,这怎么好意思?哎,叶昭你不是去京城,怎么去了沪城?” 叶昭笑看着二人,没有回答杨杰的问题,“你们两个人怎么回事?我就走了十几天,你们两个人有情况啊。” 此话一出,杜晓立刻羞红了脸,小声哼唧,“等回去我跟你说。” 三人一起回到小平房,杜晓捅开炉子,又往里面夹了一块蜂窝煤,一会儿煤炭烧起来,屋子里热乎起来,叶昭把饭盒放在炉子边儿热着,先从包里掏出给杜晓和杨杰的礼物。 因为这都带了好几次礼物,所以这次叶昭买的东西全凭自己喜欢,给杜晓买了些姑娘家的发卡头花耳钉之类的小饰品,给杨杰则买了个沪城现在很流行挂在皮带上的老虎头皮带扣,这个平时还可以把钥匙拴在上面,还比较有意思,然后就是一些沪城特产小吃。 饭菜放在炉子上一会儿就热了,杜晓正一个个揭开盖子。 叶昭则望着杨杰道:“说吧,你怎么把我的好闺蜜拐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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