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点多母亲才回来,一问是个孕妇并发妊高症,引起肾衰竭外加早产,折腾了七八个小时,人才抢救过来,生出来的小婴儿还不到三十周,已经在住院了,不知道能不能活。 见母亲很累,叶昭没多说什么,两人就睡了。 第二天等叶昭想起来昨天的事,便问起母亲有没有小孩子的先天性心脏病是后天慢慢养大就能长好的,小时候危险,长大了反而就没问题了。 林岚听了眉头皱起,“先心这种病,大部分是先天发育没发育好,先天的受精细胞有问题造成的,先天都不好,后天怎么能长好?” “妈,你还记得火车上你救的那个孩子吗?当时我还想救那个孩子,结果孩子的奶奶拒绝了,你说那个孩子的心脏病,会不会现在保守治疗,等长大了慢慢就好了。” “按道理不可能,随着孩子的发育,体重增加个头长高,其实对心脏功能的需求是加大的,这颗心脏在婴儿时期就有问题,等孩子长大了,心脏只会负担更重,不堪重负就会出现大问题。 不过我不是心外科的专家,这种事情还是要问心外科的医生,但我个人认为是不可能的。” 母亲这个说法叶昭是认同的,小婴儿时期心脏都不够用,等孩子长大了,这可不正常的心脏应该是更不够用,所以先心的孩子,没钱做手术长大后,很多都会心脏病发死掉,而不是什么长大了就好了。 叶昭看看表,已经十一点了,秋菊她们早都上火车了,就算她知道有问题,也联系不上曹大娘。 叶昭微微叹了口气,人各有命吧,也许大宝这孩子的命,就是命运多舛的。 林岚跟叶昭在京城剩下的日子不多,还有四天就要走了,这几日两人都很忙,顾家还特意约了时间,周三晚上请叶昭和林岚来家里吃饭。 想着马上要走了,叶昭专门去商场,给顾老爷子买了件羽绒服,藏蓝色沉稳大气,款式简约但做工精致,叶昭试穿了一下,感觉很好看,穿着又低调又暖和,她专门买了个中长款,可以盖住屁股和大腿,冬天穿着更暖和。 而顾宴廷也收到了自己拖领导买的东西,小心的把东西放好,只等周三吃饭的时候,送给叶昭。 周三很快就到了,叶昭和林岚带着礼物上门,自然又免不了被顾老爷子,顾父和许凝茹说一遍。 “岚岚,你也太见外了,每次来都带礼物,这样爸爸和我还怎么好意思喊你来家里吃饭。” 许凝茹接过林岚手里的东西,埋怨着。 林岚笑笑,“这不要走了,知道顾叔叔喜欢喝茶,这两盒茶叶是滇红红茶,给顾叔叔送来尝尝,我这也是借花献佛,顾叔叔不嫌弃就好。” “小林,谢谢你送我的红茶,不过小许说得对,就把这当自己家,来家里不要带东西,别老是这么客气。” “爷爷,我也给您带了个礼物,是我在商场选的,您快试试看合身不。” 叶昭从袋子里掏出羽绒服,拉开拉链让顾老爷子试试。 顾老爷子穿上身后,众人一瞧,都夸顾老爷子年轻了好多,这件衣服穿上显得人又精神又年轻。 “这衣服好轻巧,穿在身上一点不重,活动也方便。” 顾老爷子抬抬胳膊,又踢踢腿,头上都出汗了,赶忙把羽绒服脱下来。 “这衣服真暖和,穿了一下下身上都冒汗了。” 许凝茹笑道:“爸,这是羽绒服,比棉花暖和,还轻,冬天出去串门,您就穿这个,比棉服舒服。” “这衣服好,明天我就穿出去,让那些老家伙看看,我家……咳咳,我大孙子对象给我买了羽绒服,他们都没有,就我有。” 叶昭抿嘴笑着站在一边儿,老小孩老小孩果然就是如此。 只有顾北佳扑上来,“这件羽绒服?昭昭姐姐,这衣服是咱们那天在友谊商场看到的吗?七百多块的羽绒服,我记得当时你还说,黑色大哥穿肯定好看。” 听到妹妹这话,顾宴廷眼神刷的一下望向叶昭,眼中冒光,自己也有,昭昭真好。 叶昭笑道:“你大哥说军大衣就很暖和,所以我没给他买。我觉得这么舒服的衣服,要先让爷爷穿,你大哥穿军大衣就好,重一点也不怕,他年轻撑得住,爷爷这年纪,穿个轻便的出门方便。” 听完叶昭的话,顾宴廷后悔死了,说啥军大衣暖和这些废话干啥,不然昭昭还会送自己一件衣服,不过一想到衣服七百多块,他又不想要了,昭昭一个月工资才二百多,买一件衣服好几个月工资就没了。 顾老爷子听到孙女说七百多块也吓了一跳,“这衣服这么贵?”biqubao.com “爷爷,这衣服质量好,可以穿好多年,看着是贵,但每年折算下来其实也就不贵了。” 顾老爷子心想,还好准备了红包,不然这么贵的衣服,他一个老人咋好意思收。 一顿饭吃得十分愉快,因为是提前送行,吃完饭后顾老爷子让大儿子把给昭昭和林岚准备的礼物拿出来。 给林岚吓了一跳,连忙摆手,“顾叔,这么多东西,我们拿不下的,实在太客气了。” “没事,到时候我让老大给你送到火车上,你放心吧,拿得下。不是啥贵重东西,都是些京城的特产,还有好多是给昭昭的,我那最小的儿子,托人从国外买来的零食,给孩子带回去吃。昭昭,到爷爷这来。” 顾老爷子招招手,叶昭见状走上前,顾老爷子把口袋里的红包掏了出来,“你这次来,爷爷也没给你买点啥,这钱你拿着,第一次来爷爷家,爷爷得给你红包。” 这……叶昭拼命推辞,这钱她可不能要,她说起来跟顾宴廷只是假装的男女关系。 顾老爷子脸一板,“收着,爷爷给你的过年红包,老人给的红包不兴不要,必须装上,我还告诉你,不许背着我悄悄给顾宴廷这小子,否则我收拾他。 你给爷爷买那么贵的衣服都可以,爷爷给你个红包你却不肯要,你这是跟爷爷见外啊!” 叶昭见顾老爷子说着说着伤心起来,不敢再推辞,赶忙接过红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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