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岚妹子,这次真是要谢谢你,要不是你帮着反复说合,诊所那边儿也不会同意租赁设备给我们,一想到宴廷的病,如果用不上最好的仪器,我就忍不住揪心,生怕儿子如果治不好,是不是仪器的问题,我们这做父母的药后悔一辈子的。” “许姐姐,我知道我都懂,当父母的自然是想把最好的一切给孩子,尤其是孩子生病了,哪怕知道有一线机会,都想试试,万一治好了呢。 你也别谢了,说起来当初小顾还救过我家昭昭,两孩子又是处对象的关系,小顾就跟我自己孩子一样,给自己孩子出力那是应该的,我现在就希望小顾的伤能够被梅奥诊所的医生治好,这样就好了。” 许凝茹捏着电话,眼泪都快流下来了,因为顾宴廷是她第一个孩子,为了陪伴丈夫,她没有亲自抚养第一个孩子,对儿子的愧疚之情每每都快将她淹没,她比任何人都盼着儿子赶快好起来。 “还有个事,这次昭昭跟我一起去京城看宴廷,两孩子也好久没见了,昭昭这孩子平日里忙,跟宴廷联系的也少,这次她打算在京城多待一段时间,好好陪宴廷说说话,兴许宴廷的伤好的快一些。” “那真是太好了,之前宴廷就说过,昭昭国庆节要来看她,谁知最后有事耽误了,这次昭昭要来,这小子一定高兴得很,你们哪天到?我去接你们,到时候就住在我家。” 林岚自然不会住在顾家,两孩子还没结婚,住在别人家不合适,不过还是说出自己到大的时间,又说自己申请了一个月的学习时间,到时候也方便跟诊所那边儿沟通宴廷的身体状况。 听到林岚要住一个月,许凝茹更激动了,有林岚在,就算那些外国人不上心,林岚的小师弟肯定上心,到时候儿子恢复起来肯定更快。 “我给昭昭订了医院的招待所,跟我一起住,而且就在医院附近,去看宴廷也方便,住您家不合适,等以后两个孩子成为一家人,到时候再上门叨扰。” 两个未来亲家又说了几句,感情十分融洽。 林岚主要问了下顾宴廷的近况,又问了下京城的天气情况,需要带些什么衣物,许凝茹则是问清楚林岚具体到站的时间和班次,然后又问了下叶昭最近的情况,得知叶昭居然出书了,许凝茹连连夸赞。 挂上电话后,许凝茹一脸喜气,看的顾父一脸惊奇。 “媳妇,每次你跟亲家母通电话,就喜气洋洋。” 许凝茹白了一眼丈夫,“我跟亲家母情同姐妹,人家亲家母为了咱家儿子忙前忙后,搭进去多少人情。现在为了儿子特意申请了学习,十一月一号就到京城,要在京城学习一个月,到时候咱们儿子的伤有亲家母帮衬,肯定能恢复的更快。” 听到林岚要来,顾父精神一振,只有他知道,这次能请梅奥诊所给儿子看病,父亲用掉了最大的人情,不然儿子这种关键技术人才,怎么可能让他接触外国人。 “不光亲家母来,我未来的儿媳妇昭昭也来,特意来看儿子,等昭昭来,第一顿吃什么好呢,是吃南门涮肉还是全聚德烤鸭,昭昭喜欢吃甜的,要不第一顿先吃烤鸭。” 听到儿媳妇要来,顾父有些期待又有些好奇,妻子见到未来儿媳妇,那叫一个夸赞,又聪明又漂亮又懂事又知书达理,真的这么好? “对了,告诉你个好消息,咱儿媳妇出书了,国庆节那天专门举行了签售会的。” “真的?” 这下顾父是真的刮目相看了,没想到儿媳妇还出书了,真厉害,突然顾父有些担心,自己儿子不爱说话,每天板着个脸,一点都不讨小姑娘欢心,这么好的儿媳妇,这小子别给吓跑了。 “媳妇,明天早上你就去医院,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儿子,让他高兴高兴,然后你记得再叮嘱儿子,对着咱儿媳妇不许板着脸,也不许不说话,别让儿媳妇以为咱儿子不欢迎她来呢。” “你放心吧,你儿子可比你强,人家对着喜欢的姑娘,话多着呢,你以为谁跟你一样,木头一个,一工作就忘记自己还有老婆孩子了。” 突然被老婆怼,顾父很委屈,不过这些年他对媳妇有亏,也就回京城这一年多,媳妇才真的过上好一点的生活,是他让媳妇和孩子们跟着吃苦了。 翌日一大早,许凝茹就去医院把好消息告诉儿子,得知叶昭要来,顾宴廷脸上升起笑容。 “妈,昭昭什么时候到?” 许凝茹看着儿子难得露出的笑容打趣道:“真是有了媳妇忘了娘,妈可都好久没看到你笑了,昭昭还没来,你看你这笑容,儿子答应妈,到时候见到昭昭别笑得太傻,妈怕儿媳妇看不上你。” 顾宴廷笑容一滞,突然想起自己跟叶昭是假装对象关系,他想清楚了,如果这次他能治好,一定要告诉叶昭,自己喜欢她,从很早很早之前就喜欢她。 “昭昭十一月一号到,到时候我打算带昭昭去吃全聚德烤鸭,你爸也去,你也去还有亮子。” 顾宴廷连连点头,嘴角再次浮现笑容,许凝茹简直没眼看自己儿子,平时看着挺聪明的,怎么今天冒傻气。 被许凝茹母子惦记的叶昭,早上上班后,就去找李淑媛领请事假的联签表,这个表要从张浩签字,劳资科科长签字,销售科分管领导金升怀签字,最后是厂长签字同意,事假才算批下来。 “李同志,我要领一份请事假的联签表。” 李淑媛头也没抬,仿佛没看见站在她办公桌面前的叶昭,也没听到叶昭讲话。 “李同志,我要领一份事假联签表。” 叶昭提高声音,劳资科大办公室的其他办事员纷纷把目光投过去,大家都知道李淑媛跟叶昭有矛盾,两人关系很差,今天叶昭有事找李淑媛,肯定被刁难。 李淑媛这下才抬起头不悦道:“喊什么喊,没看到我手头上有工作吗?那么大声,吵死人了。” 然后李淑媛停顿一下,“你等会儿再来,我现在手里有工作,没时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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