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早上,叶昭拎着保温桶,里面是昨天炖的乌鸡汤,还有妈妈早上起来熬的红豆粥,里面是红豆黑米红枣桂圆干和带皮的红花生,这些东西煮在一起特别补血。 这还是叶诚昨天下午准备的食材,这里面很多东西需要先泡上一晚上,再煮就很容易煮的粉粉糯糯,叶诚做这个红豆粥,是打算以此为借口,留宿家中。 可是他没想到,计划失败,林岚问清楚做法,表示自己做,吃了晚饭就把叶诚撵回家了。 叶诚有些纳闷,妻子为啥突然变得冷淡许多,明明中秋节那晚还跟他说,如果不是叶家人,他们不会离婚,还是恩爱夫妻,结果…… 妻子用完自己,转头就把自己撵回家,叶诚带着委屈走了,临走前眼神黏在林岚身上,一步三回头。 只有叶昭觉得,母亲应该是不好意思了,毕竟自己这么大个电灯泡,父亲还用黏得拉丝的眼神看母亲,母亲一向脸皮薄,自然不好意思,就摆出一副冷淡姿势。 不过别说这个红豆粥真好喝,食材泡了一晚上,再加上母亲一大早用小火煮了一个小时,所有的食材都变得黏黏糊糊,吃到嘴里一股香喷喷的味道。 坐上公交到了单位,叶昭在门口过早的摊位上买了两个茶叶蛋两个鸡冠饺,又挖了点老板家的咸菜,一会儿吃粥配着,就赶忙拎着早餐去了自己的小院。 杜晓的早饭都是杨杰给送来的,本来杜晓不想让杨杰这么麻烦,她一直让杨杰多打点米饭,晚上留出一些米饭,第二天早上用开水泡一下,再就上咸菜吃就行。 但杨杰却说没营养,坚持每天早上给她端过早,有时候是外面买,有时候是杨杰妈妈自己做的早饭,就比如今天早上杨杰给她端来的是面条,里面还卧了两个荷包蛋。 叶昭去的时候,杨杰刚把面条送来,叶昭看到杨杰笑了,“杨杰,你来给杜晓送早饭,麻烦了。” 杨杰笑道:“我给杜晓送早饭,你跟我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再说都在家属区,住的又近,抬腿两步路的事情,你这是拿的什么。” “红豆粥,我妈早上特意熬的,我爸给的配方,说这个喝上最补血,我又买了些过早,打算跟杜晓一起吃早饭,你吃了没?” “我吃过了,那你们吃,我先走了。” 杨杰笑着打了声招呼拎着饭盒走了,叶昭把保温桶从布袋子里掏出来,又找来两个碗,跟杜晓一人倒上一碗,这才眼尖的看到,杜晓吃的面条,不像是食堂的饭菜。 “这是杨杰妈妈做的,周日他妈妈还给我炖了汤喝,本来麻烦杨杰给我送饭,就挺不好意思的,结果他妈妈还给我炖汤,我都不知道咋办了。” “杨杰妈妈以前是幼儿园老师,估计是把你当小孩子照顾了。等你好了以后,挑个时间买些礼物上门感谢一下。” “嗯。” 杜晓连连点头,端起碗喝了一大口粥,食材本身的甜味,就已经让这个粥自带香甜,加上煮的软软糯糯,好喝的很。 不知不觉杜晓就把一碗粥和一碗面条都吃完了,叶昭见状心里高兴,能吃就好,能吃身体恢复得好。 “我这两天觉得身上力气渐渐恢复了,以后痰盂我自己倒,昭昭你别管了。” “你真的能倒痰盂吗?” “可以的,我这几天在屋子里没事就走一走,偶尔还在院子里转转,腿上也不像之前软绵绵的,干点活没问题的。” “那也行,你没事多走走也行,如果有事也不怕,这是咱厂子家属区,万一你感觉不舒服,喊一声肯定有人帮忙。”biqubao.com 杜晓催着叶昭赶快去上班,叶昭点点头,告诉杜晓另一个保温桶是鸡汤,就出去上班了。 不巧,她刚走到马路上,就看到李淑媛跟马良栋从楼栋里出来,不过虽然遇见,叶昭也只是淡淡扫了一眼,就当没看见似的,继续往前走。 李淑媛却神情复杂许多,她想了想上前挽着马良栋的胳膊,故意装作亲密从叶昭面前走过。 走过之后她还悄悄回头看了看,见叶昭根本没主意,心中涌起一股说不出的情绪。 这场婚姻,她一直认为是自己从叶昭手里夺过来的,她一直觉得马良栋很优秀,不然大舅也不会选中他,不论是学历还是为人,还是才华都很有优秀,所以她觉得自己没有挑错人。 能得到马良栋,就是她赢了叶昭,所以她心中一直有一股隐秘的快乐感,别看叶昭给厂里拉来多少订单,又是能跟老外做生意,那又如何,在被男人挑选的过程中,她赢了,马良栋选了她。 李淑媛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加上她大舅是二厂副厂长,她觉得自己比叶昭优秀太多,可现在她发现自己在叶昭面前秀恩爱,叶昭毫不在意,甚至她在别人面前提起自己的丈夫,大学生,会做服装设计,多么多么优秀等等。 别人虽然当着她的面说着各种恭维的话,可背地里被她听见不少,说她傻找了个农村人,要么说马良栋除了有学历长得好一点,没啥优点,比城里人差远了等等。 所以李淑媛心里憋了口气,她只能耐心等着,等到马良栋当上科长,她成了科长夫人后,到时候看这些人还能说什么。 李淑媛对马良栋抱了很深的期望,她相信终有一天马良栋会出人头地,她会成为人人羡慕的马太太,那个时候大家只会夸赞她有眼光。 叶昭不知道李淑媛这么多心理活动,只要这两个人不招惹自己,她就把他们当空气。 马良栋现在一门心思都在自己的官位上,看到叶昭心头也没什么波澜,不过想着等自己的当了领导,真想看看叶昭后悔跟自己离婚的模样。 日子本来就这么平淡的过着,可马老太住在家属区,这些日子去菜场买菜,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儿子和儿媳妇当初一起给叶昭下请帖,请她喝喜酒,她不来也就算了,居然还说下次吧,这不是咒儿子儿媳妇要离婚吗? 马老太听到这个闲话后,气得中午早饭从窗户上看到叶昭,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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