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老太晚上起夜,听到儿子房间里的动静,气得她无声的骂了句搔货。 昨天才折腾了一遍,今天晚上又不消停,马老太实在担心儿子的身子骨,听到里面李淑媛不要脸的叫声,终于还是没忍住,在门口使劲咳嗽。 果然房间里没了动静,她满意地回房睡觉。 房间里李淑媛羞红了脸,却又不知如何是好,只想着这么隐私的事情,居然让婆婆知道,忍不住又埋怨马良栋,为什么不让婆婆她们走,不然自己今日也不会这么丢脸。 马良栋除了一开始有些不好意思,现在已经无所谓了,男人找女人天经地义,就是亲娘也管不着,结果被李淑媛推开,好事成不了,他便转身就睡了。 只剩下李淑媛,一会儿想起结婚时受的委屈,一会儿想起刚才婆婆咳嗽的声音,羞愤难堪,一晚上昏昏沉沉没有睡多久。 国庆假期第三天回门,早上起来脸色便不好看,眼下青紫,为了好看些,只能拼命往脸上多擦些粉。 一直悄悄盯着儿媳妇的马老太见状冷哼一声,“谁家好人家的儿媳妇,把脸图的这么白,看着就不像正经人家。” 听到这话李淑媛再也忍不住了,把粉饼啪的放在桌上,“我没睡好,脸色不好看,擦些粉也是为了回门好看,不然人家还以为我才结婚就这么憔悴,男方对我是有多不好呢。” 这是她头一次出言顶撞马老太,从结婚前她就开始忍,现在终于忍不住了。 “你……”m.biqubao.com “妈,你少说两句吧,媛媛化个妆你也管。” 儿子做声了,马老太便闭了嘴,毕竟儿子才叮嘱过她,不要折腾李淑媛,儿子的官帽子还在李淑媛大舅的手上,且让这个小賎人再得意几天。 夫妻两人出了门,先去百货商场买礼物,回门总不好空着手,李淑媛为了争脸面,买了不少好东西,马良栋虽然心疼,却也无话可说。 毕竟花的钱是他们收的礼金,说起来这礼金绝大部分都来自于李淑媛父母和金升怀那边儿,来的都是他们的朋友,他们把钱给了自家,李淑媛愿意花就花吧,反正也不是他的钱。 到了从小长大的家属区,果然遇到许多熟人,今天李淑媛给马良栋好好捣拾了一番,穿着长袖白衬衣黑色西裤,看着又精神又帅气,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众人再看到李家女婿手里拎满了礼物,而且那礼物一看都不便宜,都夸李淑媛找了个好丈夫,这让李淑媛心里终于好受些了。 夫妻二人回家后,李母把女儿拉入房间,细细打量女儿的模样,虽然女儿嘴角含着笑,李母却觉得女儿眼中有一股忧愁凝聚,跟人家小夫妻新婚回门有些不一样,不是那么开心。 “小马对你好不好?” 李淑媛沉默了几秒,想了想吐出两个字,“还好。就是我婆婆和小姑子没走,说是留下干家务活,照顾我们。” “什么?”李母坐不住了,“她们怎么没走,那一家子人,岂不是就欺负你一个,你那个婆婆一看都不是什么善茬,你那个小姑子眼珠子咕噜噜的四处乱看,也不是什么消停的人。” 李淑媛苦笑一下,可不就是这样,“没事,良栋说了,他妈住不了多久,过年前肯定要回去呢,我每天白天上班,晚上才回去,就睡个觉,应该没什么,大不了周末的时候我回娘家。” 李母一想也行,又忍不住心疼女儿,“结了婚不比当姑娘的时候,日子没有在娘家过的舒心。不过你放心,我跟你爸就在你跟前,他们家要是欺负你,你就回娘家,到时候我让你大舅收拾他。 小马在你大舅手里,翻不出什么浪,他不敢让你不高兴的。” 听到这李淑媛露出一个笑容,“妈你说得对。” 母女二人只想着有金升怀压制马良栋,却不知道被压制的人,压制的越厉害反扑也就越凶狠,更没想到要不了多久,二厂生产经营陷入困难。 在娘家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晚上李淑媛不肯走,马良栋答应过她,晚上陪着她住在娘家。 不过让李淑媛没想到的是,马良栋还是劝着她一起回家,又说家里只有老母亲和妹妹在家,他不放心,如果李淑媛实在想家,下周日再回来都行。 李淑媛心里涌起淡淡的难受,可她不想让爸妈为难,还是跟着马良栋走了。 回去后脸色便不好看,对马家人全都爱答不理,就连马良栋给她削好的梨子也不肯吃,在马良栋哄她的时候,忍不住爆发。 “你说话不算话,是你说让我在家住一晚,为什么反悔。” 马良栋也很烦,那句话不过是他临时敷衍的一句话,谁知道李淑媛居然还当真了,她就不知道为自己考虑一下,每次去他们家自己都格外不习惯,要陪着笑脸,要小心翼翼,让他住那,还不如杀了他。 “咱们自己有房子,干嘛住在岳父岳母家,再说岳母今天为了你忙活了一天,你要是再继续住下去,岳母又要折腾一晚上,还要准备明天的早饭,我实在不好意思这么麻烦岳母。 媛媛你要体谅我,岳父岳母是你亲爸妈,你可能觉得没什么,但我是女婿,我让他们两人照顾我,我怎么好意思,我住在那实在不习惯。 要不这样,只要你想岳父岳母,我就陪你回去看他们行不,只是别让我住那。” 李淑媛望着马良栋,眼神渐渐变冷,“良栋哥,你说的这句话算数吗?” 马良栋赌咒发誓,李淑媛终于不再说什么,早早洗漱上了床,就连马良栋过来找她,她也推开了他。 虽然被推开,马良栋也没有太在意,李淑媛一向脾气大,他早都习惯了,有时候一次哄不好,还得多哄几次,反正她也不如田芳来的过瘾,想着田芳的身材,马良栋身体里涌起一股燥热。 他又爬起来,去外面洗了把冷水脸,这才平静下来。 国庆节后上班,叶昭到了办公室,忙了不到一上午,就有不少人过来找她说话。 她写书的事情,不到一上午,就已经在厂办传开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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