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宴廷知道,自己这个治疗过程很艰难,如果想治病,光找母亲不够,“妈,明天我想回去见见爷爷。” 只有见到爷爷,说服爷爷,甚至爷爷出面找人,他治疗的事情才能定下来。 许凝茹知道儿子的目的,她不想让儿子冒险,可也不想看着儿子现在这般死气沉沉。 最后许凝茹一咬牙,“好,明天妈来接你。” 许凝茹想起林岚的话,有林岚在,儿子的风险已经降到最低了,再不试一试,儿子的病拖的太久,以后治疗起来困难更大,现在是国际顶尖的医疗团队,还能有谁比他们更厉害。 治病哪有不冒险的,只要有一丝机会,她都要试一试,有她陪着儿子,一定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叶昭还不知道,顾宴廷已经得知治病的事情,她问起母亲关于顾宴廷请国外专家看病的事情,听得母亲说出其中的种种困难,也觉得艰难。 她希望顾家能把事情办成,让顾宴廷就医成功。 …… 马家村里,马家人终于商量出结果,马老头留下侍弄庄稼,马老太先带着小女儿马英来武市,给马良栋收拾房子,等孩子结婚前,马老头再赶去武市参加儿子婚礼。 说起婚礼,两人又念叨起叶昭,马老太心有不满道:“儿子这次找的媳妇真不行,哪有在女方家办酒席的,当初叶昭可是乖乖跟着儿子回来,酒席还是咱们说了算。 你再看看这个儿媳妇,真是不省心,长得也没叶昭好看,要不是有个当官的舅舅,咱儿子才看不上她呢。” 马老头瞪了眼妻子,“现在都这个时候了,你说这干啥,只要咱儿子以后能当官,咱就能忍,等儿子当了官,你想咋样就咋样,她舅舅那个年纪,早晚要退休,到时候咱儿子当了厂长,他家算个屁。” “我明白,我当然明白,咱儿子现在只能忍着受着,我这不是心疼儿子嘛。” 马老太深深叹了口气,这个儿媳妇比上一个差远了,这个她别说欺负,儿媳妇欺负她,她都只能忍着。 马英才不管这些呢,她只知道大城市就是比山沟沟里好,这个新嫂子虽然脾气不好,但大方,她要好好找嫂子要几件新衣服穿。 马老太跟马英收拾好行李,坐上绿皮火车,踏上了去武市的路。 叶昭花费了三天时间,终于写完了科里的三季度总结,认真誊抄一遍交给科长,当然交完之后,她也没走,让科长先看看,万一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她可以及时按科长要求修改。 张浩迅速浏览了一遍,又仔细的看了一下段落大意,眼底闪过一抹赞赏,这份总结写的内容清晰数据详实,思路明确。 “小叶,写的不错,这份总结不比厂办的秘书们差,我觉得你比他们写的都好。” 叶昭笑笑,毕竟也干了这么多年服装,前世马良栋很多资料都是她亲自操刀,毕竟马良栋其实什么都不懂,操心的是她,所以写总结得心应手,不过还是要谦虚一下的。 “科长,您夸奖了,是大家配合得好,在您的督促下,大家认真配合我的工作。” 张浩笑笑,“他们是什么老油条我能不知道,哪里是他们主动交的,我看是你天天找他们要,他们不得不给数据吧。” 叶昭笑了,“所以科长,我不想写总结,就是因为这项工作完成的好坏,不取决于我的能力,取决于工作的配合程度,科长您还是饶了我吧,总结您换个人来吧。” “你放心,总结以后就你写,但是我帮你督促他们交资料,只要我足够重视他们就不敢怠慢。” 叶昭点点头,也只能如此了。 毕竟科长待她不薄,所以只要是科长安排的工作,她都认真完成,毕竟她之前每次请假,科长都帮她想办法解决了。 总结交上去,叶昭也就没什么事做了,正好今天又是周六,她想了想房子的玻璃还是破的,还得找人装玻璃,她也不认识什么男同志,只能找杨杰了。 结果杨杰还出去办事去了,等杨杰下午回来回了个电话,才得知叶昭窗户上的玻璃被小孩子脆了。 “这事不麻烦,等会我去两个尺寸,周末我给你把玻璃划回来,周一上班就能装。” “行,那你一会儿来找我,我带你去量尺寸,你会装玻璃吗?你还是帮我请个师傅吧,玻璃挺危险的,万一把手划了就麻烦了。” 叶昭有些不放心,她只是摆脱杨杰给她找个会装玻璃的。 “叶昭,你太小看我了,男人动手能力都很强的,你放心吧,装块玻璃而已。” 下午快四点钟的时候,叶昭带着杨杰朝自己的小平房走去,两人说起最近的工作,叶昭才得知杨杰是真的忙,他现在搞生产流程管控,就要掌握全厂的生产流程和技术要点,还要出去了解原材料进货等等。 “你这个岗位真锻炼人。” 叶昭笑道,她总觉得这一世杨杰跟前世不同,前世杨杰去的保卫科,最后当了保卫科长,这一世居然管生产去了,她跟杨杰聊了一下布料选择,以及生产流程。 杨杰看叶昭的眼神都不对了,叶昭知道的比他多多了,对面料的特点价格居然十分清楚,这也就罢了,怎么会对服装生产过程也很清楚,甚至明白工人在干活过程中,玩小动作的地方。 “有些时候师傅们也有自己的小聪明,他们也想图清闲,所以你就算知道这些玩小动作的地方,你别拆穿他们,你给他递根烟,喊声师傅,夸他们几句,他们就会努力干活了,混熟了以后,他们还会主动跟你说一些小技巧。” “叶昭,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你比我懂的还多,让你去管生产,你可以直接上手啊。” 叶昭笑道,“我可不想干,生产多累啊,太操心了。”biqubao.com 听到这杨杰眉尾微挑,这话说的叶昭好像干过似的。 两人边说边儿聊朝家属区走去,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冷哼,叶昭有些差异,回头一看,居然是抱着行李的马良栋和李淑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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