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279章 生出戒备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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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宿舍,马良栋不自觉地想起小妹说的话。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李淑媛直接让小妹给叶昭道歉,她如果跟自己是一家人,怎么可能逼小妹给叶昭道歉,明知道自己讨厌叶昭,就连李淑媛她自己也很讨厌叶昭。
  李淑媛自己对上叶昭,情绪激动寸步不让,所以她凭什么让妹妹给叶昭道歉。
  哥,她根本都没把我当你妹妹,当一家人看,将来你要是出事了,她也指望不上。
  小妹的话在马良栋脑海里萦绕,他不禁在想,如果哪天他真的出事了,李淑媛会怎么样,会不会也跟对待小妹似的,迅速放弃自己来保全她。
  想到这马良栋那颗百分百相信李淑媛的心变了,他开始怀疑李淑媛,真的跟她表现出来的那般,那么依赖自己,百分百爱自己吗?
  他觉得以前自己太小看李淑媛了,以为她只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城市姑娘,现在她觉得,搞不好李淑媛跟他们全家人一起算计他。
  他肯定不能告诉李淑媛自己买设计图的事情,他还要防备着李家所有人尤其是金升怀,如果被他们抓到自己的把柄,估计自己这辈子都要被他们要挟。
  虽然李淑媛看起来单纯好骗,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就比如他跟李淑媛说了好几次晚点结婚,每次李淑媛当面都答应得好好的,谁知转身金升怀就来找他,堵死了他所有的退路,逼着他贷款结婚。
  如果知道金升怀会这样做,他还不如用李家的钱办婚礼,搞不好这次结婚的事情就是李淑媛搞的鬼,她肯定找了金升怀,一边儿答应自己晚点结婚,一边儿去找家里人帮忙。
  肯定是这样,马良栋眯着眼,不善的目光望向愿望。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就是个小插曲,晚上回家后,叶昭把最后一个字写完,长处一口气瘫坐在椅子上。
  她——终于把武市晚报上连载的故事写完了!
  这些存稿她打算全部寄给报社,审稿过了之后,报社直接发就好,而她也终于结束了一件长期且耗费精力的工作。biqubao.com
  这个故事其实就是以她的前世为原型,但女主跟前世的她不同,当女主发现丈夫和婆婆就是算计她全家,打算吃绝户后,女主痛苦过后便不动声色,首先保护好父母给她的财产,然后抓到丈夫找小三的证据,成功让丈夫净身出户,孩子财产都归女主。
  接下来女主就是搞事业,叶昭故事中的女主是凭借一手好厨艺开了连锁餐厅,而女主丈夫却因为作风问题,丢了管帽,当一个小职工,因为没钱被小三踹了,每天只知道借酒消愁。
  女主前夫原本是天之骄子,山沟沟里飞出的金凤凰,简称凤凰男,天天嚷嚷着以自己的能力早晚能当上一把手的前夫,在失去女主后,事业和感情均遭受到巨大的打击。
  女主前夫这才意识到,如果没有女主家里的人脉的帮衬,女主家中对他金钱的贴补,他根本不可能成功,女主前夫想明白后,又急吼吼的去求复合,只可惜女主已经带着孩子过上了逍遥自在的生活。
  最后的结尾就是这样,女主的事业做大做强后,就交给了公司的元老打点生意,还专门请了一位职业经理人,而她则带着女儿过上了不愁吃喝的轻松生活。
  叶昭最后并没有给女主安排爱情,她不觉得结婚是人生必选项,有时候一个人生活也很舒服,而她在完成这本长篇情感小说后,感到一阵空虚。
  小说写完后,叶昭突然觉得特别累,眼皮子打架,她丢下笔躺到床上,睡前还不忘关了闹钟,明天是周末,她要一觉到天亮,脑子刚闪过这个想法,便沉沉睡去。
  叶昭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十点多才醒过来,起床后看到父亲在书房看书,母亲不在家,估计去病房了。
  家里的气氛还跟之前似的,死气沉沉,再也回不到以前那种和谐的感觉,父亲跟母亲之间虽然偶尔说一两句话,也不过是因为一些家事不得不说话。
  叶昭现在真的很不想在家过周末,每到周末妈妈基本就去医院了,她和爸爸在家无话可说,她只要抬眼对上的就是父亲沉着的脸,好像她罪大恶极一般。
  这个点也不吃早饭了,叶昭洗了把脸,挑了件宽松的韩版娃娃裙,又扎了一个丸子头,背了个布包,跟父亲说了一声有点事出门了。
  好不容易写完了小说,她打算中午就去商场转转,毕竟大热的天还是转商场比较合适,然后再去金色池塘吃顿自助,约不上杜晓,干脆自己吃。
  叶昭在商场转了一会儿,看了看秋款衣服,这一看还真看出些区别,武市的服装款式跟羊城和沪城都没法比,论时髦比不过羊城,论洋气精致比不过沪城,论价格也比不过羊城。
  她看到了自己厂子推出的秋款,款式跟前几年区别不大,就是做了些扣子或者细节上的变化,可是跟其他地方的服装比起来,就显得老气许多。
  叶昭还问了下营业员,二厂的服装不好卖,挂在这别说卖,一天连看的人都没几个,更别说卖了,营业员的工资跟销售业绩挂钩,他们见到客户也是更愿意推销羊城沪城的服装。
  “武市二厂可是咱们本土的服装品牌,虽然款式不如这些洋气,但都是经典款,买回去穿什么时候都不过时,你们怎么不多推推二厂的衣服呢。”
  “姑娘,你看二厂的衣服都挂在哪?最好的地方挂的都是二厂的衣服,还不就是因为二厂是咱武市的服装厂,我们一开始也推销,但是顾客看都不看,说多了顾客还烦。
  有些老顾客一见我们拿起二厂的衣服,手直摆,还说我们对老客户一点都不尽心,二厂的衣服又贵也不好看,是不是想把卖不出去的衣服卖给老客户,搞得我们也不敢多说。
  现在都是顾客看衣服,我们都让顾客随便看,绝大部分顾客张嘴就问羊城沪城的服装,问武市服装的人几乎没有。”
  听营业员这样说,叶昭明白了,武市的衣服现在是别人看都不肯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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