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277章 找不到合适的房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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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昭周末本来约了杜晓和杨杰一起吃自助,结果杜晓说家里有事来不了,叶昭觉得单独跟杨杰吃饭不合适,便退了吃饭的事,只说以后再约。
  杨杰自打知道叶昭有男友后,虽然意难平,但也没有继续纠缠,跟叶昭接触也保持一个大家都舒服的分寸,既然杜晓来不了,那就等以后大家能凑一起再说。
  八月天气炎热,叶昭每天上班也没怎么出去跑业务,她看着师父拿着厂里的服装设计资料隔三差五的出门,却一单都没跑回来。
  之前夏装的时候,马良栋偷她的那两张设计图还拉了些订单回来,这也让马良栋在车间拥有了小小的知名度,技术科长也把他当设计人才培养。
  在秋季新款屡屡碰壁后,技术科长张正文几次找马良栋谈心,希望他能静下心来努力再设计出一两款好看的秋装。
  马良栋也希望自己后面还能拿出跟前面一样水平的设计图,可直到现在他都没机会见到田芳,尤其是上次双方父母见面后,李淑媛缠他缠得紧,就连晚上下班了还叫他去他们家吃饭。
  他去过一次就不肯再去了,去李家首先不能空手,其次吃饭的时候,丈母娘话里话外都是希望他同意住到他们家,还说什么他父母说的都是过去的封建迷信。
  为了不让李家再拿住在一起说事,马良栋这些日子一直在打听租房的事情,可是想租楼房挺难的,如果想租个好楼房更难。
  他这几天问了不少同事,也打听了家属区,确实有房子出租,可基本都是平房,李淑媛死活不同意住平房,好不容易遇到一套楼房,还是过去的筒子楼,那套房子就在整栋楼的厕所旁边儿,他下午去看的时候,屋子里一股子冲鼻子的屎尿味。
  而且这套楼房做饭只能在楼道里做,别人家在楼道做饭,闻的好歹是饭菜的香,这套房子在楼道做饭,那就是就着屎尿味,所以他当即就否掉了这套房。
  本来马老头马老太在这把儿子的亲事定下来之后,就准备回去,可金升怀挽留马良栋爸妈和小妹,好不容易来了一趟怎么能不转转就走。
  金升怀找了辆车,让小妹带着马良栋爸妈和小妹在武市转转,好歹来了一趟,如果就这样让马家人走,那就是他们招待不周了。
  这可苦了马老头马老太两人,西北人民哪见识过武市这种热,不光热,空气仿佛能拧出水来,又热又闷像个大蒸笼。
  两人惦记着家里养的牲畜,可李淑媛妈妈非要带着他们把武市好好转转。
  其实李淑媛妈妈还想继续跟马良栋爸妈谈一下,让孩子们住到自己家中,尤其是马良栋找不到合适房子,更是给了李淑媛妈妈很好的理由。
  在经历了几天炼狱般的游玩后,马老头终于受不住这边儿热了,闹着要走。
  可是马英不想走,武市夏天虽然热,可是她每天出门就有小汽车坐,小汽车里面凉丝丝的,见识了武市的繁华,那么宽的马路,从来没见过的那么多的车在马路上跑,还有县城都没有的高楼大厦,她不想走。
  “哥,你租了房子还要收拾,我留下可以帮你打扫卫生,给你收拾房子,你就让我留下吧。”
  马良栋现在自己都顾不过来,因为定亲之后,他忙家里的事情比较多,科长都找他谈话了,让他静下心来画图,而他因为一边儿是家人,一边儿是李淑媛,眼瞅着过去四五天了,他还没机会去找田芳。
  本来就一堆事,如果小妹留下,他还得带着她,那更是啥事都别做了。
  “不行,我这边儿忙不过来,没空照顾你,你跟爸妈回去,等哥结婚的时候再来。再说家里那么多活,你不回去谁干。”
  马老头看了姑娘一眼,马英就不敢作声了。
  可她不想回去,见识过大城市的繁华,她才不要回到那个都是土坷垃的农村,每天不是伺候猪就是侍弄鸡,洗不完的衣服做不完的饭,扫不完的院子干不完的农活。
  马英知道自己说话没用,她想到一个人。
  ……
  最近虽然立秋,但暑热一点没少,以前叶昭基本都在自家楼下过早,现在吃不动了,太热,一个早饭还没吃完,浑身的汗跟洗了几遍澡似的。
  早上叶昭拎着在单位门口早餐摊里买的牛肉粉和油条,又打包了一袋冰凉的酸梅汤,拎着过早大步往办公室走,等到了办公室吹着冷风吃早饭,那是夏天最舒服的事了。
  因为走得急,叶昭只盯着眼前的楼梯,谁知突然一个人从侧面楼道闪出,一下子撞到了她身上,把她手里酸梅汤的袋子撞掉在地上,薄薄的塑料袋也破了,酸梅汤流了一地。
  机关里几乎没人这么冒冒失失的走路,大热的天撞到自己身上,会是谁?
  叶昭抬头一看,没想到是马英,还没说话,马英先开了口。
  “你怎么走路的,也不看着人,差点把饭泼到我身上。”
  叶昭本不想搭理马英,这个人从前世和今世的接触,她都很讨厌这个跋扈不讲理愚昧的前小姑子,可现在她跟马家毫无关系,她可不惯着马英。
  “我怎么走路?我从前楼到后楼直行,是你突然从楼道冲出来撞到我,我还没让你赔我的酸梅汤,你居然倒打一耙。还有这是机关办公室,你一个非工作人员在这干什么?我倒要问问谁把你放进来的,做登记了没?”
  “你……”
  马英被叶昭一连串的问题问的发蒙还有些心虚,尤其是她是悄悄混进来的,刚才她想进来看门的人不同意,她是趁着看门的人去厕所,悄悄溜进来的。
  不敢作声的马英看着从前楼走过来的李淑媛,委屈地喊了声,“嫂子,我是来找你的,结果她把我撞了,还倒打一耙说我撞了她,还要找人把握撵出去,嫂子你帮帮我。”
  马英一声接一声的嫂子,叫得还没结婚的李淑媛又高兴又有些害羞,既然马英叫她嫂子,她怎么也不能让叶昭欺负自己小姑子。
  李淑媛挺直胸膛昂着头,“叶昭,你讨厌马家人,也不能连一个小姑娘也欺负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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