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昭中午刚去食堂买了饭,给父亲买了碗面条,外加一份鸡蛋羹,刚洗了手准备吃饭,林爱华来了。 “哎呀,我紧赶慢赶,今天等521那趟车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路上开的磨磨唧唧,真是丢521司机的脸(武汉疯狂521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姐夫,还没吃吧,快尝尝我给你炖的冬瓜肉丸汤。 特别清淡我就给了一点点胡椒粉和盐,一点乱七八糟的调料都没放,这肉丸也是我早上去菜场买的新鲜猪肉,肉馅里我就加了点大葱,我尝了一口,鲜得很。” 林爱华边儿说,边儿把汤倒出来,到了大半碗,叶昭抬眼看去,汤做的确实不错,白嫩的冬瓜配上几颗鲜肉丸,还有刚才现撒的小葱,白白绿绿,看着就清爽。 “小姨,这么热的天,你还来给我爸送汤,太麻烦了。” “不麻烦,这有什么,对了你妈呢?” “我妈这几天身体也不舒服,我让她回去睡觉了,我在这陪着我爸。” “那也行,你们两个人轮换着,你妈昨天还跟我说呢,她好多年没感冒了。对了姐夫,晚上你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做。这医院虽然什么都买的到,但没有家里做的好吃。” 叶诚摆摆手,“爱华,就不麻烦你了,这天这么热,你一天两道的跑,家里还有孩子老人要照顾,我记得你家老三今年中考吧,快考试了吧,这几日给孩子吃的清淡些,让他好好考试。” 见叶诚主动提起,林爱华想了想,没把自己的事说出来,毕竟叶诚还躺在病床上,昨天女儿还跟她说过,让她别刚做一点事,就找叶诚一家要好处。 要把事情做好,等姐夫出了院,再去姐夫家探望的时候,最好由他们问起,如果他们不问,她再提也不晚,林爱华这么想着,嘴里的话咽了下去。 “姐夫,晚上我给你炖老鸭汤,夏天鸭子又补又清火,你放心我打听过了,他们说心脏病人不能吃的太油腻,我现在炖汤上面的油我全都撇了,你喝的都是清汤。” 林爱华虽然毛病不少,但做饭是一把好手,这冬瓜丸子汤做的是又香又清淡,叶诚喝了满满一碗,吃了不少肉丸子。 叶昭也喝了大半碗,着实不错,当然叶昭可没觉得小姨这么做是悔过认错,以她对小姨一家的了解,他们这么做肯定是对自家有所图。 田芳做过那么多对不起自家的事,父母前世遭了田芳的算计去世,这点小恩小惠,是他们应该做的,这也不能弥补田芳前世犯下的错,她对田芳一家绝不手软。 在林爱华一天两顿送汤送饭的辅助下,加上林岚同意不离婚,叶诚心结解开后,身体恢复地很快,住了一个礼拜的院,就可以出院了。 周日杜晓跟杨杰还专门来探望叶诚,叶诚还挺高兴,女儿在单位处下不错的同事,以后单位有啥事,也有个人帮衬,这就是人脉。 叶诚周一出院后,本来要去上班,但学校马上期末考试,大学老师课本就不多,期末结束后也没什么事情,学校便没让叶诚来上班,让他直接在家休暑假结束再来上班。 林岚的感冒也好了,夏天生孩子的产妇多,她比平时还忙一些,刚上班就给家里打电话,病房有几个风险高的产妇,她晚上就睡在医院。 于是晚餐就是叶昭跟父亲叶诚一起吃,叶昭没让叶诚做,她煮了个稀饭,又拍了根黄瓜,炒了一个素菜,两人吹足够了。 叶昭做好饭就喊父亲吃饭,以前父女二人在一起,时不时会说两句话,大部分是叶昭说,说单位的事啊,说她自己的事。 但现在虽然事情过去了,叶昭也收到了父亲的道歉,可她却发现,自己好像回不到以前了,没法做到心无芥蒂地跟父亲说话。 见到过父亲对自己和母亲动刀,为了奶奶不惜让自己和母亲吃亏挨打挨骂,都要维护他们那一家亲戚的利益后,叶昭有些心凉。 人的心凉了以后,想要再热起来,真的很难。 叶诚也感受到说不出的别扭,沉默的饭桌上,让他有种难言的情绪,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沉默着吃完饭。 吃完饭叶昭就在自己的房间写书,叶诚想看会书,结果坐在书房里,一个字都看不进去,他当然感觉到妻子跟女儿的变化,他也后悔。 打算以后好好跟妻女过日子,弥补自己这次的过错。 周二叶昭去上班的时候,发现科里看自己的眼神有些不对,她望着其中的老师傅方金生,“金师傅,是……有什么事吗?” 方金生一言难尽地看着叶昭,昨天他跟科里的几个人都收到了挂号信,周四下午开庭,他们作为证人,法院要求出庭,提前三日通知他们几人,无特殊情况不得不来。 “小叶同志,你那官司是不是周四开庭?” 叶昭一愣,随即点点头。 方金生假笑一下,“我们几个都收到法院通知了,周四作为证人,也要去法庭。” 叶昭微微皱眉想了一会儿,“应该是当时发生的事情,金师傅你们是第一证人,之前派出所调查的时候,你们也说了情况,所以打官司的时候,可能需要你们出庭作证。” 众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叶昭跟白玲玲的事情闹得挺大,他们去了法庭更不敢说假话,但他们作证说实话,其实是间接得罪了谭清宏。 毕竟前段时间,他为了白玲玲的事情到处找人,听说还找了厂办主任当说客,只是叶昭没同意。 “小叶同志,你跟白玲玲之间闹矛盾,别扯上我们啊,我们跟玲玲是多年的同事。” 叶昭听出此人话里的意思,“张师傅,我也没办法,因为白玲玲触犯了法律,打官司自然是人证物证。您的意思我懂,那我给您个建议,以后再有这种事情发生,您别看热闹,找个地方躲得远远的,这不就成了。” 叶昭的话把张云泉气得胸口一紧,“你、你……怎么这样说话,老金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我们就算给她作证,她也不记我们的好。” 听到此人这样说,叶昭不露痕迹地看了眼方金生,来销售科也有段时间了,整个销售科属方金生最阴险。 这不,张云泉就被他当木仓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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