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科长,我……调去技术科?” 劳资科徐科长有些没好气地瞪了眼马良栋,“凋令上不写着呢吗?三天内报道,你抓紧时间。” “不是……不是说我调去生产……怎么是技术?” 徐经敏前天跟销售科长大吵一架,又被厂长叫去办公室,金升怀当着厂长的面,把黑锅丢给他,说这是他劳资科报给自己的岗位安排建议。 当着厂长的面,徐经敏没办法跟金升怀纠缠,而且他也不好得罪金升怀,毕竟他听说上级领导有意打算让金升怀接颜厂长的位置,明年颜厂长可就下了,万一自己现在不认,到时候金升怀给自己穿小鞋。 最后徐经敏不得不背下黑锅,被厂长训斥了一顿,然后重新研究报了个技术科,通过厂长审核同意,就这金厂长还十分不满似的。 为了马良栋调动的事情,他里里外外得罪了多少人,挨了多少骂,他还不满意。 徐经敏眼睛一瞪,“你的条件能进技术科都很勉强,还生产科,进入生产科的要求,在一线工作至少一年,你有这个工作经验吗?你知道全厂的生产流程是什么,生产协调又是什么? 进技术科已经是厂领导对你放宽条件,你把工作交接完,尽快去技术科报道。” 马良栋看劳资科长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说话又臭又硬,心里很气,这些瞧不上自己的人,等自己当上领导,他要挨个收拾。 叶昭中午吃饭的时候,听了杜晓绘声绘色的描述,据杜晓说,她去洗手间路过科长办公室的时候,听到科长在教训马良栋,然后她还偷摸看到马良栋黑着脸从科长办公室出来。 “他居然还想去生产科,被我们科长骂了一顿。” “生产科?之前不是说销售科吗?” 如果是生产科叶昭也不会找张浩,她绝对不拦着马良栋去生产科,杨杰在那,她相信马良栋讨不到好,但为什么一个说生产科,一个说销售科,叶昭有些没想明白。 其实一开始金升怀是给马良栋安排的生产科调度员的职位,这个消息也通过李淑媛告诉了马良栋。 但马良栋惹李淑媛生了气,再加上杨杰也是金升怀下边儿的人,他觉得没必要把生产科安排两个人,所以准备把马良栋安排去销售科,这也是金升怀要抓在手里的科室。 其实都准备开凋令了,不知道怎么走漏了风声,厂长居然知道了,最后只能退一步去技术科了。 金升怀觉得此事很奇怪,明明这事情只有自己和劳资科长知道,他没往外说,那就只有徐经敏了,居然敢坏自己的事,他自然毫不客气地让徐经敏背黑锅。 这里面的弯弯绕叶昭不知道,但她对技术科两位领导的做事风格十分了解,这两位领导都是务实的人,在技术科只能凭实力,所以马良栋在技术科的日子,别想好过。 别说什么马良栋可以学习服装设计,前世她就知道,马良栋是个没什么能耐的人,不过是努力读书考上了大学罢了,但实际上除了死读书,没有一点能耐。 “表姐。” 听到表妹田芳的声音,叶昭有些惊讶,叶昭在车间上班,一般都在现场食堂吃饭,机关食堂对车间职工来说有点远,她怎么会来这里。 看到田芳此刻的模样,她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痛快,田芳浑身工作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头发也湿漉漉的贴着头皮,脸颊通红,看样子车间工作挺辛苦。 “打饭了没?怎么出了这么多汗?快擦擦。” 叶昭掏出口袋里的手帕递给田芳。 看着叶昭伸过来的手,白皙的手指尖捏着干净的白手绢,虽然穿着工作服,可衣服干爽头发轻盈,看起来十分好看,哪像自己每天狼狈不堪。 “表姐,呜呜呜,你帮帮我吧,我受不了了。” 田芳坐在叶昭身边儿,呜呜哭了起来。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表姐,熨烫班的工作太苦了,我受不了,每天熨烫上百件衣服,车间里热得一身一身出汗,每天我喝三大壶水都口渴,浑身的汗就没有干过。每天从早上站到晚上,我的腿都肿了。 我真的受不了了,表姐你能不能帮我找找领导,给我换个工作岗位。” 说真的田芳工作这么辛苦,叶昭有些没想到,“不至于吧,你是学徒,怎么会让你从早干到晚,要是这样我去找你们班班长,怎么能给实习职工安排这么多工作。” 田芳一滞,其实辛苦确实是辛苦,但并没有她说的这么苦,上班这些天她已经搞清楚了,熨烫工是最苦的岗位之一,没人愿意干,而且确实又热又累,所以她想换个工作。 她今天这副模样,是精心打扮过的,就是为了博取叶昭的同情,其实她每天就跟在师父后面,看师父干活,给师父倒个水,打扫一下卫生,除了车间热一些,其他都还好。 “表姐,你千万别去,不然班长以为我告状,以后再给我穿小鞋,我日子更难过了。” 杜晓看着田芳狼狈的模样,尤其是工作服贴在身上,身材曲线毕露,这实在有些不得体。 “小田同志,我建议你带一件工作服,每天下班的时候换上,这样湿漉漉的衣服穿在身上容易生病,而且厂里男同事多。” 田芳脸上的难过都快装不下去了,垂下眼眸遮住眼底的厌恶,这个杜晓说这个话什么意思,难道她发现自己是故意的? 想到这她浑身一紧,不能让她在表姐面前说坏话。 “表姐,其实……我现在学徒期工作没那么辛苦,不过我爱出汗你知道的。但表姐我听说熨烫工是厂里最苦的岗位,你能不能帮我想想办法换一个,哪怕换到厂办烧开水打扫卫生都行。” “呵,厂办可不是你们实业公司的人能来的,你刚上班不到一个月就换来换去,你当厂子是叶昭开的,能有个工作就不错了,如果真想换工作,就做出点成绩,拿个优秀青工这样的荣誉,你表姐才好想办法给你调动。” 不用叶昭开口,杜晓一个人就把田芳说的哑口无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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