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128章 被人设带入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这样一说,马良栋他家跟故事里的真像,一家子农村人,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还考上了大学,可不就是农村飞出了金凤凰。”一个妇女道。
  “什么金凤凰,当初马良栋大学毕业可是回户口所在地,在小镇上上班,然后他用感情哄着叶昭领结婚证,给他把工作调到二厂,他还在小县城窝着呢。
  一个小县城,他学个畜牧业,能有什么前途,不就是一辈子当个小技术员拿个死工资罢了。要不是叶昭,能来到武市这种大城市。”
  叶昭拦住杜晓,“别说了,我都离婚了。怪我自己糊涂,一个男人哄着我不告诉父母偷偷领结婚证,我居然还相信他对我是真爱,来武市也是为了跟我在一起,是我自己蠢,活该吃亏。”
  众人听了忍不住唏嘘,来的人多了起来,聊起这件事,见叶昭不生气,还有人问了下当时的情况,叶昭也没有隐瞒的说了。
  大家一对比,觉得马良栋一家跟情感栏目里男方那一家子是真的像,跋扈不讲理的老婆婆,又蠢又自私的小姑子。
  “这样的婆家,给再多彩礼都不能嫁,否则别想过消停日子。”
  众人聊得热火朝天之际,大师傅哐哐敲了下铁盆,喊了声开饭了,队伍迅速站好,如果忽略比较粗的话。
  叶昭得了母亲给的二百块钱,吃饭更是选最喜欢的吃,打了三个菜全是荤菜,她端着菜走的时候,正好马良栋来吃饭。
  刚才那群聊得热火朝天的嫂子,打了饭也都瞅马良栋,更有大胆的直接问,因为马良栋是宣传科,经常下车间采集素材,所以认识不少职工。
  “小马,你家兄弟姐妹几个啊?”
  马良栋有些奇怪,问这干什么,但因为认得便笑道:“我上面有三个姐姐,小面有个妹妹。”
  女同志噗嗤一声,小声对旁边儿的人说,“一模一样。”
  大家笑嘻嘻的马良栋,端着饭离开,弄的马良栋越发奇怪,这些人在笑什么,他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沾脏东西啊。
  “真的,跟那个故事栏目写的一模一样。”
  “哎,这事情也太巧了,我现在觉得自己就跟看电影似的,主角就在咱们厂。”
  “也不一定,万一那个男的是真的喜欢林嘉嘉,他只是不知道自己母亲做的这些。”
  “得了吧,他不知道?他母亲欺负儿媳妇的时候他又不是没看到。”
  叶昭坐在隔壁桌,听着几位妇女同志叽叽喳喳的说着情感栏目的故事,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
  “叶昭,当初的亏你坚定地离婚了,不然你过的比那报纸上写的还惨。”
  叶昭听了这话,差点噎住,这种听着别人讨论自己作品,别人还不知道自己是作者的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隐秘快乐,和一丢丢心虚。
  “晓晓,厂办的晚报在哪,前面几期的,看你们讨论的这么热烈,我也想看看了。”
  “早都没有了,这期的情感专栏故事都被办公室的陶工剪下来,专门粘在笔记本上,陶工说她要收藏这个故事,没事就翻翻看,陶工好像还给武汉晚报打过电话,说这个故事占得版面太小了,害得她每天都不够看。
  你要是想看,去找陶工,看她那个小本本就好。”
  叶昭一听都傻眼了,“专门收集了一个笔记本,太夸张了吧。”
  “对呀,厂办好多妇女们都在讨论这个故事,还悄悄说了你。”
  叶昭不做声了,她不敢作声了,她突然有些怕被报社催稿,一天两千字不少了。
  “你们这次展销会立了大功,拿下这么多订单,我听我们科长说,这个月可能要发奖金。”
  “那感情好,多发钱比什么都强。”
  杜晓笑道:“你还在乎奖金,你们销售科拿了这么多订单回来,这次的销售提成肯定是天文数字。”
  “等我发了奖金,请你吃饭。”
  “不行,上次就你请客,这次发了工资,我请你吃饭,到时候你叫上杨杰,吃什么你定。”
  叶昭明白杜晓的自尊心,她不肯占自己便宜,“行,马上月底了,我想想吃啥,就当庆祝五一劳动节了。”
  “但是等我的销售提成发下来,我请你陪我一起庆祝,不许推辞。”
  杜晓点点头,看到远处走过来的人,“杨杰,恭喜你,我听说厂领导特意表扬了你,说你在展销会上表现亮眼。”
  “我刚才还跟叶昭说,等发工资我请客,庆祝你两这次在展销会的不俗成绩。”
  “我哪有什么成绩,都是叶昭带着我忙活,主意也是她的,我就打个杂帮个忙。”
  叶昭连忙摆手,“杜晓你别听他的,没有杨杰,我就算出了主意,一个人也很难完成,而且杨杰对咱们厂服装制作工艺以及面料等都十分了解,我在一旁推销服装的时候,客户问的一些问题我不知道,他都能回答得漂漂亮亮。
  他才是深藏不露的大佬。”
  “大佬?”杜晓跟杨杰二人有些疑惑。
  “就是很厉害的意思。”
  “杨杰,咱们说定了,你也想想吃啥,等发了工资我请客,咱们三聚一聚,还要感谢你们拉来的订单,才能让厂里这个月发奖金。”
  听到这话杨杰立刻给杜晓递眼色,“周围人多,说话注意点。”
  说完后杨杰笑道:“行,那这几天我可得好好想想吃什么。”
  叶昭看排队打饭的人越来越多,“杨杰你快去打饭吧,今天的红烧鲫鱼好吃,我看鱼不多,一会儿就打不到了。”
  三人正说这话,看到李淑媛和马良栋一前一后进入食堂,李淑媛嘴角挂着淡淡的微笑,好像挺高兴的样子。
  映入眼帘的是李淑媛脚上一双五公分高的黑色拉带小皮鞋,这款高跟鞋样子十分洋气,因为现在的拉带高跟鞋,带子在侧面,系上后卡在脚面上。
  而这款拉带高跟鞋,带子是缠绕脚踝一圈,比普通高跟鞋看着更妩媚,显得女性脚踝十分纤细,而且皮鞋的头也略尖一些,沪城这双鞋都卖疯了,时髦女性脚上都是这一双。
  杜晓顺着叶昭的目光,“李淑媛新买的,今天早上传来还炫耀呢,问我好不好看,不知道哪里买的。”
  叶昭笑笑,这应该是马良栋从沪城带的,李淑媛这么快就穿到脚上了,看来二人感情不错。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8_168561/73832645.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