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122章 没事找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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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昭哐哐敲门,她出差的时候没带钥匙,怕万一丢了就麻烦了。
  很快房门就打开了,“爸,我回来了。”
  叶诚记得姑娘出门的时候,就一个小皮箱加背包,现在姑娘手里拎满了东西大包小包,这都是什么,他赶忙接过叶昭手里的东西。
  叶昭换了拖鞋一转身,看到小姨在自家沙发上坐着。
  “小姨来了。”
  “昭昭回来了,出差累不累,沪城好玩吗?”
  “还行,等我换身衣睡衣。”
  叶昭边儿说边儿回屋,一推开门看到田芳在自己房间的书桌前站着,一脸慌乱。
  “你在我房间干什么?我不在家,谁让你随便进我房间的。”biqubao.com
  田芳神色紧张,叶昭越发怀疑她在自己房间里干什么了。
  “表姐,对不起,我来号把裤子弄脏了,二姨让我在你这先找条裤子穿,所以我……”
  叶昭看到田芳手里的天蓝色牛仔裤,这可是自己新买的裤子,她还挺会挑。
  随后忍不住皱眉,自己妈可真不拿小姨一家当外人,自己的房间怎么能让田芳随便翻,田芳也挺不懂事的,如果自己遇到这种事情,肯定不会在别人家乱翻。
  “这裤子是我新买的,不能给你,我给你找个旧裤子。”
  叶昭说完转身翻找柜子里的旧裤子,看到柜子里的衣服有点乱,估摸是田芳翻乱的,心里更烦了,本来今天回家,高高兴兴的,谁知道小姨带着田芳也来了,更烦的是田芳还要借自己的裤子穿。
  “给,这条给你吧,你比我胖,那条牛仔裤你穿不进去,这条旧裤子你穿走不用还回来了。”
  田芳有些窘迫地放下牛仔裤,接过叶昭递来的黑布裤子匆匆去了卫生间。
  叶昭见田芳走了,关上门后打开抽屉大概看了眼,东西没乱也没少,便不再多想换了身睡衣。
  本来她想洗澡,现在小姨来家里了,她只能把出差带回来的东西挑了两包出来。
  “小姨,正好你在,这次出差我带了些沪城特色回来,这份是您的,尝个鲜。”
  林爱华接过一看,一包点心一包大白兔奶糖,眼底闪过一抹鄙夷,“昭昭,你们这次参加服装展销会,没有啥便宜衣服吗?我听人说展销会最后都有甩货可便宜了。
  这些吃的商店都买的到,我就想要些衣服,外套裤子毛衣什么都行,你拎着这么多包进来,都是些什么啊。”
  说完林爱华直接起来去翻叶昭拎回来的两个大编织袋,这里面有叶昭自己买的礼物衣服,还有大家送她以及送父亲的礼物。
  “哎呀,这件毛衣真好看,摸着好软,颜色也好,虽然有点大,但大点好套秋衣,昭昭你小姨夫正好缺一件毛衣,不如……”
  林爱华话还没说完,东西就被叶昭一把抢过,“小姨,你怎么随便翻我的东西。这毛衣是我买来送人的,我这次回来没给你们带衣服。”
  叶昭态度冷淡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气得林爱华呼吸一滞,“昭昭,这毛衣你送谁啊?送给外人,不如送你小姨夫,他的毛衣都穿了十多年了,早都不暖和了,大不了小姨给你钱。”
  说完林爱华求救似的看着林岚,“二姐,你知道的,我家老田上班辛苦,赚的那点钱养活一家六口,老的老小的小,这毛衣不如让昭昭便宜点卖给我得了。”
  “卖什么卖?都是亲戚,昭昭这件毛衣要不送给你小姨夫?”
  见母亲没有直接做主,叶昭心头的火气少了些,“妈,这件毛衣是我送给顾宴廷的,这是内蒙古出的羊绒毛衣,含绒量百分之八十以上,轻薄暖和,他在西疆工作,所以我想买一件送给他,聊表谢意。
  这件毛衣挺贵的,三百八十块呢,要不是为了送人,我也舍不得买这么贵的,小姨你要是真喜欢,要不给我三百八,我跟内蒙古那边儿服装厂有联系电话,到时候我让他们给你寄过来一件。”
  林爱华一听叶昭不肯给,衣服还这么贵,哪肯花钱,“这么贵,那算了,就让你小姨夫穿旧的吧,谁让他挣得少没本事,也没人给他送礼物呢。”
  “这些是什么?”
  趁叶昭没注意,林爱华又打开另一个编织袋,这里面都是高档礼品,有萧明泽送的一盒燕窝,还有姚局长送的两条中华,其他还有一些高级补品,装在玻璃瓶中,然后放在好看的包装盒里。
  “燕窝?啧啧,原来这就是燕窝,这香烟,二姐,姐夫也不抽烟,不如让我拿回去,这些补品,红参营养液,这些得多少钱啊,昭昭你哪来这么多钱?”
  说着林爱华故意瞪叶昭一眼,“二姐姐夫,昭昭的工资哪里买得起这么贵的东西,这孩子怎么有钱买这些,小姑娘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走上歪路的。”
  “走上歪路,小姨你不如直接说我傍大款得了。你怎么知道这些东西就是我买的?我的东西怎么来的没必要跟你解释,等你走后我会跟我爸妈说清楚。
  你也知道我没钱,所以我给家里亲戚就买了些特产零食,是我孝敬长辈的,其他东西您就别想了,跟您没关系。”
  林爱华听到这话,气得咬牙切齿,“二姐你听听,昭昭这孩子咋这样跟我说话,我也是关心她,我……”
  “小姨这叫关心?你关心我就是暗示我爸妈我的钱来路不正,暗示我爸妈我在外面走歪路,你这是不盼着我好吧,我二十一了,是不是关心我分辨的出来。
  说个难听话知道的你是我小姨,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我仇人,这样往我身上泼脏水,你是不是见不得我家过好日子,每次你来除了说些拈酸吃醋的话,就是撺掇着我妈跟我生气。”
  “昭昭!”林岚厉声喝住女儿,“这么大孩子了,怎么说话呢,行了爱华,你们先回去吧,昭昭累了几天回来还要休息。”
  林爱华眼神恨了恨,虽然二姐看似训斥叶昭,但这明明就是维护叶昭,她是长辈,叶昭怎么这样说话。
  “姐,我都是为了孩子好,我没别的意思。”
  “我知道,昭昭这孩子打小让我们惯得,脾气不太好,等会儿我说她,你们先回去,改天再过来玩。”
  见林岚这样说,林爱华只能压着心头恨意,带着女儿离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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