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男啃我?我反手打得他成无毛鸡_第73章 心里扎了根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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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岚被林爱华气了个半死,她没想到小妹居然这么糟践自己女儿,女儿不过是被骗着领证,又不是跟马良栋过了日子,女儿还是黄花大闺女,凭什么就只能找二婚的。
  林爱华被二姐半推半搡的撵出去,也是气得不行。
  “你二姨现在越来越傲气了,我这都是为叶昭好,谁知道她跟那个男人到底睡没睡,就算没睡别人能信吗?你二姨还看不上,等着吧,我看他家能找个什么样的好女婿。”
  黑暗中田芳的眼睛泛着亮光,没想到叶昭办事还是很利落的,她要想想该怎么俘获马良栋的心。
  林岚虽然很讨厌小妹说的话,可这些话却像钉子一样扎到她心里,晚上洗漱完毕躺在床上,越像越愁。
  叶诚也看出妻子有心事,“岚岚,怎么了?在想跟昭昭怎么相处吗?”
  “我没想这个,我只是有些担心,昭昭以后会不会真的像小妹说的,只能找二婚。毕竟昭昭离过婚,虽然我们都知道,昭昭跟马良栋什么关系都没有,可别人怎么会相信,总不能、总不能我为了证明女儿,带她去医院做检查,我坚决不会这么做,这太侮辱人了。”biqubao.com
  叶诚把妻子的手攥在手里,“岚岚,为证明清白做检查,这种事情我也不会做,那是对咱们女儿最大的侮辱,如果女儿找的对象对这方面有要求,我宁可换个女婿。
  你想想昭昭第一次找对象,就遇到了这种人,接下来我要好好给孩子挑女婿,宁缺毋滥。”
  “对,好好挑挑。”
  林岚有些气愤道,“我家昭昭哪哪都好,我就不信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女婿。”
  “如果真找不到,你也别催,女儿是个很有主意的人,我们要尊重孩子的意见,我辛辛苦苦二十多年养大的小棉袄,我希望她未来的生活幸福美满,而不是嫁去别人家受苦的。”
  丈夫低沉温暖的话,渐渐抚平了林岚心中的急躁,待她心情平静下来后,再想起小妹那番话,心里越发不舒服,只是当着丈夫的面,她不好意思说自家小妹的不是。
  “岚岚你也跟爱华说说,什么结过一次婚只能找二婚,以后这种话让她少在孩子面前说,不好。再说我的孩子,我都没嫌弃,她凭什么说,也就是因为爱华是你小妹,不然我真的要说她两句。”
  “我知道了,我也挺烦的,她最近在昭昭面前说话一点分寸都没有。”
  叶诚见媳妇心里有数,不再多说。
  叶昭那边儿,算算日子后天发工资,她把马良栋给自己打的借条全都放进包里,这些算下来一共有小两千块,可不是小数目,等明天发了工资,她就去马良栋那边儿要钱。
  只可惜这么多钱,马良栋不可能一下子能还上,所以她打算让马良栋每个月给自己还一百块,剩下的工资也够他生活,这样一年半也就能还清了。
  趴在书桌上,叶昭又写了一章稿子,按照报社要求,先交十篇稿子,她已经交了,手上现在有十章存稿,算算稿费也有一百多块。
  只可惜这些钱在她看来并不多,如果后期自己连载的小说能获得好评,估计报社会给自己涨点钱,但叶昭估计也高不到哪去。
  她打算最少购买三千张认购证,按照认购权高峰价格出售,毛算算能卖个小三千万,这是叶昭知道的,时间最快来钱最多的办法,所以三千张是打底,上不封顶。
  还有个问题是,沪城第一批认购证必须是持有沪城身份证的本人购买,就是说不是沪城的人是享受不到这个红利的,所以她还需要找个信得过的沪城人。
  现在别说信得过的沪城人,就是信不过的沪城人她都没有认识的。
  叶昭叹了口气,算了不想了,写完小说后精神还有些亢奋,不如画两张图。
  她心里有个想法,她前世最擅长的就是服装设计,还有对自己服装的文案解读,以及重生带给她对未来的了解和已知,她知道这几十年的流行趋势走向。
  所以她可以依靠自己对流行趋势的理解,提前抓住流行趋势,把明后年流行的服装产品设计出来,然后把这些设计图卖掉,也能换一笔钱。
  随着画笔在叶昭手中飞快的挥舞,漂亮的图案跃于白纸上。
  因为熬夜,叶昭起晚了,早上她辫子都没来得及编,扎了一把马尾飞快地挤上公交车,然后一路狂奔,好不容易在快上班的时候赶到办公室,没有迟到。
  虽然迟到也没什么,但叶昭想着明天就要开大会表扬自己,现在肯定很多人关注她,行为还是谨慎些好。
  这一天不温不火的度过,晚上她去送饭的时候,被陆北川叫住。
  “亮子,把包裹拿出来。”
  叶昭有些奇怪,包裹?什么东西?
  亮子从衣柜里掏出好大一个缠满胶布的编织袋,绝对硕大,叶昭见亮子搬的吃力,看着里面就很沉。
  “这是单位那边儿寄过来的一些食物,一会儿我让亮子给你送回去,你放在家里慢慢吃。”
  顾宴廷说这句话的时候,面含笑容地望着叶昭,虽然他已经失明,可漆黑的双眸闪烁如繁星般璀璨的光芒,和这温柔的笑容,让叶昭都忍不住呼吸一滞。
  这么帅的脸,再配上淡淡的笑容,她真的有些抵抗不了,但她瞬间从迷糊中清醒,自己怎么能对救命恩人有这种想法,估计是顾宴廷太帅了,正好长在了自己的审美上。
  她还记得当初从病床上醒过来的第一眼,顾宴廷坐在窗户边儿,第一缕阳光照在他后背,给他整个人渡了一层金灿灿的光。
  可温暖的阳光,当时都没能融化这个男人,她还记得第一眼这个男人带给她的压迫感,不笑的时候如刀刻般的五官,透着一股严肃和逼人的气势。
  肯定是顾大哥长得太好,所以偶然的笑让自己花了眼,叶昭摇摇头。
  “顾大哥,这是你单位给你送来的东西,我怎么能全都搬回自己家,不过我也不跟你客气,我打开看看都是什么好吃的,我拿一些就够了。”
  顾宴廷想想也行,吃完了在过来拿,便让亮子打开包裹。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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